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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4-28 1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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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临床表现(1)
• 精神症状:本病的临床症状十分复杂和多样,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表现可有很大差别,但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以及脱离现实是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症状。
1、联想障碍(思维散漫、思维破裂、强制性思维、思维被播散、病理象征性思维、语词新作)
2、幻觉:主要是言语性幻听(命令性幻听、评论性幻听、争论性幻听)。患者的行为受幻听的影响,可表现出侧耳倾听状,与幻听对话,或沉醉于幻听中自语、自笑等。
3、妄想:较常见。本病的妄想具有内容荒谬、泛化的特点(关系妄想、被害妄想、影响妄想)。
4、情感障碍:情感淡漠和情感不协调。
5、行为障碍: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蜡样屈曲;怪相、扮鬼脸。
主要临床表现(2)
• 主要临床类型
1、单纯型
2、青春型
3、紧张型
4、偏执型
5、未分型
诊断依据
• 1、症状学标准
• 2、严重程度标准
• 3、病程标准
• 4、排除标准
治疗原则(1)
在急性期以药物治疗为主;康复期及慢性阶段可辅以康复或心理治疗。
• 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以氯丙嗪和氟哌啶醇等为代表;另一类为新的、非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以氯氮平、利培酮和奥氮平为代表。
1、急性期系统治疗:首次发病或复发病人的治疗,应力求系统和充分,即足量、足疗程。一般疗程为3个月左右。一般从小剂量开始,10天左右缓慢增加至治疗量。特别兴奋躁动的患者,可给予针剂。常用药物有:氯丙嗪、氟哌啶醇、奋乃静、氯氮平、利培酮等。
2、继续治疗和维持治疗:继续治疗,在急性期精神症状得到控制后,宜继续用治疗剂量治疗2~3个月,以期继续获得进步;维持治疗,对减少复发非常重要,药物剂量宜逐渐减小,3~6个月后减至治疗量的1/2左右,一般在第一次发作后,应持续治疗至少2年。第二次发作后,需维持治疗更长时间。
治疗原则(2)
• 改善环境
支持性心理治疗,并协助患者解决家庭和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不良心理刺激。社区康复是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社会心理康复,有助于病人获得持久的疗效,减少复发,真正回归社会。
婚育指导意见(1)
精神分裂症与遗传
• 精神分裂症的遗传学研究均支持为多基因遗传。
• 目前有两种观点:
1、是把容易发病的素质传给了子代,具有这种素质的人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发病;
2、遗传决定了性格特征,由不良性格引致本病。
婚育指导意见(2)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结婚问题
• 根据《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法律中的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 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病期间丧失责任能力和自控能力,又服用大量的抗精神病药物,而这些药物有些可致胎儿畸形,加之结婚时的心理和生理负担又可能加重病情,因此,处于发病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应暂缓结婚。原则上应待病情缓解,且至少稳定2年以上,才可以结婚。对频繁发作,功能明显衰退的患者应劝阻结婚。如男女双方均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应劝阻婚配,因为其子女患精神病的概率极高。如仍坚持要结婚,则应建议不要生育,采取绝育或可靠的避孕措施。
婚育指导意见(3)
• 婚育对精神分裂症的影响
1、结婚:结婚无论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给当事者带来很大的负担。作为一个生活事件,结婚可能引起疾病复发或病情加重,有“蜜月精神病”之称。另外,有些患者考虑到婚后的生育,往往在婚前减药或停药,这也增加了复发的可能性。所谓“冲喜”的迷信做法,急于解决婚姻问题,更是对病人不利,也贻误了对方。
2、妊娠和分娩:妊娠和分娩也是导致本病复发的明显因素。因为妊娠和分娩可使体内的生理和生化过程发生改变,从而使复发的机会增多。因此,仍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已婚患者,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一旦怀孕,应建议终止妊娠。对于妊娠期复发的患者,也应建议在医学允许的情况下终止妊娠,因此此时患者的心理不健康,生活不能自理,给胎儿带来不利的影响,还有可能影响分娩过程和哺乳。
心境障碍与婚育
概述
• 定义:心境障碍其基本临床表现为情感的异常高涨或低落,并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具有反复发作和自行缓解的特点,问歇期精神状态基本正常,预后一般较好。
• 患病率:国外25%,我国1‰。
• 病因:躁狂抑郁症的病因仍不清楚。
• 遗传因素;
• 神经生化因素(5-羟色胺等);
• 心理社会因素。
主要临床表现
• 临床症状:分为躁狂发作(躁狂相)和抑郁发作(抑郁相)两种类型。
o 躁狂发作(mania episode)
• 心境高涨;
• 联想加快;
• 活动增多;
• 其他症状:睡眠需要减少,食欲、性欲增强。
• 抑郁发作(depressive episode)
• 情绪低落;
• 思维迟缓;
• 活动减少;
• 其他症状:较典型的症状包括食欲、性欲下降,体重减轻、早醒,症状呈晨重晚轻的节律变化。
• 发病形式与病程特点:病程呈发作性,间歇发作或交替发作,有较明确的缓解期。躁狂发作约3个月,抑郁发作约6个月。本病预后较好,但多次发作的约有15%~20%的患者转为慢性。
诊断依据
• 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 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症状至少持续1周。
• 严重程度标准
• 排除标准
• 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 症状标准:以情绪低落为主要特征且至少持续2周
• 严重程度标准
• 排除标准
治疗原则
• 躁狂发作的治疗
• 碳酸锂是治疗躁狂发作的首选药物。
• 抗精神病药
• 卡马西平等抗癫痫药可用于碳酸锂治疗无效的病例。
• 抑郁发作的治疗
• 抗抑郁药:三环类抗抑郁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
• 电抽搐治疗
• 心理治疗
• 预防复发:常用碳酸锂维持治疗以防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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