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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境障碍药物治疗程序
CCMD-3的非精神病性躁狂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 1~2周 (A) 首用第1、2组药物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2组药减量 第1、2组药调整
(B) 或对症处理(C) 剂量(C)
↓(PIO2)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2组中不同 第1、2组中不同
4~6 周(B) 药物(D) 药物(D)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返回(C)、(D) 返回(C)、(D)
(B) 或ECT 或ECT,或进入
难治性躁狂治疗
PIO:指药物治疗的层次,每一层次包括评估(提出问题P)、干预(I)、再评估(结果O)的连续过程。在药物治疗的第1层次(PIO1):
PIO1:
(A)
①为药物治疗增量期,1~2周内应增量到最小治疗量。
第1组:锂盐,治疗量为血锂浓度达到0.8~1.2mEq/L,或剂量达到1500mg/d,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第2组:部分抗癫痫药(在此也称心境稳定剂),如卡马西平、丙戊酸盐,或妥泰等。
②明显兴奋者,必要时可并用BZ药。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或对症处理。
PIO2:
(D)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可增量至血锂浓度1.4mEq/L,或2000~2500mg/d。
第2组:可增量,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抗癫痫药时,建议改用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抗癫痫药。
②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如在此期获效,可保持当时并用的药物品种及剂量。
CCMD-3的难治性非精神病性躁狂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 1~2周(A) 首用第1、2组药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2组药减量 第1、2组药增量、
(B)换用或并用 换用,或并用(C)
对症处理(C) 或ECT
↓(PIO2)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返回(C)可用不同 返回(C)可用不同
(B) 的药物组合或ECT 的药物组合或ECT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返回(C)可用不同 返回(C)可用不同
(B) 的药物组合或ECT 的药物组合或ECT
PIO1:
(A)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锂盐,可增量至血锂浓度达到1.4mEq/L,或剂量达到2000~2500mg/d,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第2组:部分抗癫痫药,可增量,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抗癫痫药时,建议改用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抗癫痫药。
②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
③如锂盐合并心境稳定剂,或心境稳定剂本组内合并用药(各选1种)的剂量调整期,1~2周内应调整到最小治疗量。
④上述药物并用时,最好不同时起用两种药物,如果要同时一起开始应用,应注意开始剂量均应减半,并增加每日分次用药的次数。总之,药物并用均需减量。
⑤明显焦虑、兴奋者,必要时可并用BZ药或丁螺环酮。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者,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对症处理、换用药物,或并用药物。
CCMD-3的精神病性躁狂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1~2周(A) 首用第1、2组药并第3、4组药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对(A)用药减量或 对(A)用药调整剂量
(B) 对症处理(C) (C)
↓(PIO2)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2组药 第1、2组药
(B) 并第3、4组药并 第3、4组药
的不同药物组合 的不同药物组合
(D) (D)或ECT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返回(C)或(D) 返回(C)、(D)
(B) 或ECT
PIO1:
(A)
①为抗躁狂药合并抗精神病药(各选1种)的剂量调整期,1~2周内应调整到最小治疗量。
第1组:锂盐与第3、4组药并用。
第2组:情感稳定剂与第3、4组药并用。
第3组:经典抗精神病药。
第4组:非经典抗精神病药氯氮平、舒必利、利莫必利、利培酮、奥氮平等。
②抗躁狂药和抗精神病药并用时,最好不同时起用两种药物,如果要同时一起开始应用,应注意开始剂量均应减半,并增加每日分次用药的次数。
③抗躁狂药与抗精神病药并用均需减量,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可肌注或静滴。
④不良反应明显或焦虑、兴奋可并用BZ药或丁螺环酮;EPS明显者可用抗胆碱能药如安坦、氢溴酸东莨菪碱等。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者,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对症处理、换用药物,或并用药物。
PIO2:
(D)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可增量锂盐。
第2组:可增量心境稳定剂,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情感稳定剂时,建议改结构明显不同的同组药物。
第3组:可增量经典抗精神病药。
第4组:可增量非经典抗精神病药氯氮平、舒必利、利莫必利、利培酮、奥氮平等。
②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同组抗精神病药时,建议改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药物,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药物可肌注或静滴。
③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如在此期获效,可保持当时并用的药物品种及剂量。
CCMD-3的非精神病性单相抑郁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 1~2周(A) 首用第1、2组药物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2组药 第1、2组药
(B) (C) (C)
↓(PIO2)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组中不同药物 第1、2组中不同
4~6 周(B) 或第3组(D) 药物或第3组(D)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3组中不同 第2、3组中不同
(B) 药物或第4组(E) 药物或第4组(E)
或ECT 或ECT,或进入
难治性抑郁治疗
PIO1:
(A)
①为药物治疗增量期,1~2周内应增量到最小治疗量。
第1组:SSRI,如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草胺、西酞普兰等。氟西汀,第1周10~20mg/d,第2~4周20mg/d;帕罗西汀,第1周10~20mg/d,第2~4周30mg/d;舍曲林,第1周25~50mg/d,第2~4周50mg/d。
APA提倡首选,我国可根据经验和病人的经济条件考虑第1组药。
第2组:TCA,如阿米替林、氯丙咪嗪、丙咪嗪、阿莫沙平、麦普替林等。阿米替林,第1周25~100mg/d,第2~4周150~250mg/d;氯丙咪嗪,第1周25~100mg/d,第2~4周150~250mg/d(必要时可肌注或静滴);麦普替林,第1周25~100mg/d,第2~4周150~250mg/d(必要时可肌注或静滴)。
②不良反应明显或焦虑、兴奋者可并用BZ药或丁螺环酮。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者,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或对症处理。
PIO2:
(D)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SSRI可增量,如增加氟西汀到20mg/d、帕罗西汀20mg/d、舍曲林100~150mg/d 。
第2组:TCA可增量,如增加阿米替林到250mg/d、氯丙咪嗪250~300mg/d、麦普替林250~300mg/d(后两药必要时可肌注或静滴)。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TCA时,建议改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TCA。
第3组: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如万拉法新、米他扎平、氨非他酮、三唑酮、瑞波西汀等。
②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如在此期获效,可保持当时并用的药物品种及剂量。
PIO3:
(E)
①第4组:MAOI如吗氯贝胺或抗抑郁药增强剂吲哚洛尔。MAOI使用以前,必须对以前所用抗抑郁药有停药清洗期2周,如以前所用药物为氟西汀停药清洗期必须5周,在停药清洗期可做ECT。并用吲哚洛尔时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②改换MAOI以外的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
CCMD-3的非精神病性双相抑郁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 约2周 (A) 首用锂盐然后并用第1或2组药物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锂盐并第1或2组药 锂盐并第1或2组药
(B) 减量或对症处理(C) 调整剂量(C)
↓(PIO2) 4~6周↓↓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锂盐并第1组不同 锂盐并第1或2组
4~6 周(B) 药物或第3组(D) 不同药或第3组(D)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锂盐并第1或3组 锂盐并第2或3组
(B) 不同药物或第4组 不同药或第4组(E)
(E)或ECT 或ECT,或进入
难治性抑郁治疗
PIO1:
(A)
①首选锂盐约1周增量至血锂浓度0.8~1.2mEq/L或1500mg/d以上,随后进入抗抑郁药增量期,约1周应增量到最小治疗量。
第1组:SSRI,如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草胺、西酞普兰等。氟西汀,第1周10~20mg/d,第2~4周20mg/d;帕罗西汀,第1周10~20mg/d,第2~4周30mg/d;舍曲林,第1周25~50mg/d,第2~4周50mg/d。
APA提倡首选,我国可根据经验和病人的经济条件考虑第1组药。
第2组:TCA,如阿米替林、氯丙咪嗪、丙咪嗪、阿莫沙平、麦普替林等。阿米替林,第1周25~100mg/d,第2~4周150~250mg/d;氯丙咪嗪,第1周25~100mg/d,第2~4周150~250mg/d(必要时可肌注或静滴);麦普替林,第1周25~100mg/d,第2~4周150~250mg/d(必要时可肌注或静滴)。
②不良反应明显或焦虑、兴奋者,可并用BZ药或丁螺环酮。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者,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或对症处理。
PIO2:
(D)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可增量,如增加氟西汀到20mg/d、帕罗西汀20mg/d、舍曲林100~150mg/d。
第2组:可增量,如增加阿米替林到250mg/d、氯丙咪嗪250mg/d、麦普替林250mg/d(后两药必要时可肌注或静滴)。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TCA时,建议改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TCA。
第3组: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如万拉法新、米他扎平、氨非他酮、三唑酮、瑞波西汀等。
②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如在此期获效,可保持当时并用的药物品种及剂量。
PIO3:
(E)
①第4组:MAOI,如吗氯贝胺或抗抑郁药增强剂吲哚洛尔。MAOI使用以前,必须对以前所用抗抑郁药有停药清洗期2周,如以前所用药物为氟西汀停药清洗期必须5周,在停药清洗期可做ECT。并用吲哚洛尔时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②改换MAOI以外的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
CCMD-3的难治性非精神病性抑郁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 1~2周 (A) 首用第1、2、3组药并第4组药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3组药 第2、3组药
(B) 并第4组药(C) 并第4组药(C)
↓(PIO2)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3组药 第2、3组药
(B) 并第4组药的 并第4组药的
不同药物组合(D) 不同药物组合(D)或ECT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返回(D) 可用不同 返回(D) 可用不同
(B) 的药物组合或ECT 的药物组合或ECT
或进入难治性程序
PIO1:
(A)
①如为双相抑郁首选锂盐,随后进入合并抗抑郁药和增强药(各选1种)的剂量调整期,1~2周内应调整到最小治疗量,单相抑郁可直接进入抗抑郁药合并增强药(各选1种)的剂量调整期。
第1组:SSRI与第4组药并用需减量。
第2组:TCA类与第4组药并用需减量。
第3组: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如万拉法新、米他扎平、氨非他酮、三唑酮、瑞波西汀等。
第4组:增强剂如锂盐、T3(三碘甲腺原氨酸)、T4(甲状腺素)、卡马西平、丙戊酸盐、妥泰,吲哚洛尔或丁螺环酮等。
②抗抑郁药和增强剂并用时,最好不同时起用两种药物。如果要一起开始应用,应注意开始剂量均应减半,并增加每日分次用药的次数。
③抗抑郁药与增强剂并用均需减量,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可肌注或静滴。
④不良反应明显或焦虑、兴奋者可并用BZ药或丁螺环酮。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者,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或对症处理。
PIO2:
(D)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SSRI可增量,如增加氟西汀到20mg/d、帕罗西汀20mg/d、舍曲林100~150mg/d 。
第2组:TCA可增量,如增加阿米替林到250mg/d、氯丙咪嗪250mg/d、麦普替林250mg/d (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可肌注或静滴)。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TCA时,建议改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TCA。
第3组: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如万拉法新、米他扎平、氨非他酮、三唑酮等。
②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如在此期获效,可保持当时并用的药物品种及剂量。
CCMD-3的难治性精神病性抑郁发作的药物治疗程序
(PIO1) 1~2周 (A)首用第1、2、3组药并第4、5组药
↓(PIO1) 2~4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对 (A)用药减量或对 (A)用药调整剂量
(B)对症处理 (C) (C)
↓(PIO2)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第1、3组药 第2、3组药
(B) 并第4、5组药 并第4、5组药
的不同药物组合 的不同药物组合
(D) (D)或ECT
↓(PIO3) 4~6周 ↓ ↓
有效 不良反应影响治疗 无效
↓ ↓ ↓
治疗量维持 返回(D) 返回(D)
(B) 或ECT
PIO1:
(A)
①如为双相抑郁首选锂盐,随后进入合并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各选1种)的剂量调整期,1~2周内应调整到最小治疗量,单相精神病性抑郁可直接进入抗抑郁药合并抗精神病药(各选1种)的剂量调整期。
第1组:SSRI与第4、5组药并用。
第2组:TCA类与第4、5组药并用。
第3组: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如万拉法新、米他扎平、氨非他酮、三唑酮等与第4、5组药并用。
第4组:经典抗精神病药。
第5组:非经典抗精神病药氯氮平、舒必利、利莫必利、利培酮、奥氮平等。
②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并用时,最好不同时起用两种药物。如果要一起开始应用,应注意开始剂量均应减半,并增加每日分次用药的次数。
③抗抑郁药与抗精神病药并用均需减量,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可肌注或静滴。
④不良反应明显或焦虑、兴奋者,必要时可并用BZ或丁螺环酮,EPS明显者可用抗胆碱能药如安坦、氢溴酸东莨菪碱等。
(B)获效的治疗量应至少维持6个月(治疗量维持期),然后只有达到显著进步或痊愈者,才考虑减量,进入维持治疗期。首次发作的维持治疗应持续1年,然后逐步停药。屡次发作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持续5年,甚至终身。
(C)调整剂量或对症处理。
PIO2:
(D)
①以安全和可耐受为前提。
第1组:可增量SSRI。
第2组:可增量TCA(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可肌注或静滴)。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TCA,时,建议改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TCA。
第3组:可增量其他新型抗抑郁药,如万拉法新、米他扎平、氨非他酮、三唑酮、瑞波西汀等。
第6组:可增量经典抗精神病药。
第7组:可增量非经典抗精神病药氯氮平、舒必利、利莫必利、利培酮、奥氮平等。
②必要时有注射剂型的抗精神病药可肌注或静滴。如增量后疗效不理想,仍想续用同组抗精神病药时,建议改结构、效价明显不同的药物。
③改换药物时应采用1~2周剂量增减过渡期,如在此期获效,可保持当时并用的药物品种及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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