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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时应用精神科药物须知(修订)
全网发布:2012-05-14 09:15 发表者:颜文伟 (访问人次:10637)
怀孕用药
FDA根据对胎儿的影响大小、把药物分成5类:
孕A 已有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显示该药在怀孕早期对于胎儿未见不良影响(在怀孕后期也无此种迹象)。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颜文伟
孕B 动物实验未能显示该药对于胚胎具有不良影响,但尚缺乏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予以证实;或 动物实验虽然显示该药对于胚胎可能具有不良影响,然而已有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显示该药在怀孕期对胎儿未见不良影响。
孕C 动物实验虽然显示该药对于胚胎可能具有不良影响,然而缺乏足够数量、良好对照的人体研究予以证实;但是由于治疗需要,即使有这种潜在可能,权衡利弊、仍应对于孕妇应用该种药物。
孕D 从市场调查或信息反馈所获‘不良反应’资料,或从人体研究,得知该药对于胎儿具有危害可能;但是由于治疗需要,即使有这种潜在可能,权衡利弊、仍应对于孕妇应用该种药物。
孕X 从动物或人体研究证明该药可能导致胚胎畸形,以及(或)从市场调查或信息反馈所获‘不良反应’资料、或从人体研究,得知该药对于胎儿确有危害可能;即使由于治疗需要,权衡利弊之后,可以清楚表明,对于孕妇仍不该应用该种药物。
现将有关精神疾病用药与怀孕及胎儿的关系,列述如下:
1)所有抗精神病药:
除氯氮平为孕B外,均为孕C;
2)抗抑郁药:
去甲替林、帕罗西汀为孕D,(注:澳大利亚标准,把帕罗西汀列为孕C)
氯米帕明、多虑平、西酞普兰、氟伏沙明、曲唑酮、米安舍林、米氮平,氟西汀、舍曲林均为孕C;
3)抗焦虑(安眠)药:
苯二氮卓类(安定一类)如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都是孕D,
唑吡坦(思诺思)为孕B;
4)心境稳定剂:
碳酸锂、卡马西平、丙戊酸钠,为孕D,
拉莫三嗪,为孕C;
5)治疗痴呆药:
安理申、艾斯能,都是孕C。
根据国内外专家意见,在罹患精神疾病时如果怀孕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执行:
1)怀孕时,完全可以用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除去甲替林、帕罗西汀外),一般说,没有致畸的问题。
2)一般的安定类抗焦虑(安眠)药都有致畸可能,可以选用唑吡坦(思诺思)。
3)碳酸锂、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有致畸可能,或可改用拉莫三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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