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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05-2-12 1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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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家暴有法律依据吗?
我国制止家庭暴力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在总则部分,第三条明确提出“禁止家庭暴力”。在第三十二条中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于由于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为保障无过错方的利益,以及惩罚过错方,第四十六条规定“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赋予了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前,禁止家庭暴力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了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迄今为止,全国已经有3个省11个市出台了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规定、联合文件等。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3月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
这些法律、法规和地方性决议等规范性文件都为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让妇女远离一切形式的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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