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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古诗今读五则(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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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5-21 01:5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水土不服”的微言大义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们每到异地,随着环境、气候的变化,生物钟便开始紊乱,常常浑身不适,失眠乏力,食欲不振,甚至出现头晕、发烧、腹泻等症状,这就是所谓“水土不服”。那时你会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生活中的“水土不服”总是一件麻烦事,让人避之唯恐不及;但在精神领域,却常常被赋予正面价值和积极意义。比如,屈原的这首《橘颂》,就对生物界著名的“水土不服”者——橘树——给予了不遗余力的讴歌和赞美:
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深固难徙,更壹志兮。绿叶素荣,纷其可喜兮。曾枝剡棘,圆果抟兮。青黄杂糅,文章烂兮。精色内白,类任道兮。纷緼宜修,姱而不丑兮。嗟尔幼志,有以异兮。
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深固难徙,廓其无求兮。苏世独立,横而不流兮。闭心自慎,不终失过兮。秉德无私,参天地兮。愿岁并谢,与长友兮。淑离不淫,梗其有理兮。年岁虽少,可师长兮。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
这首诗以四言写成,却吸收了楚辞的特点,如果去掉“兮”字,稍加改动,便是一首十分工整的七言诗:
后皇嘉树橘徕服,受命不迁生南国。深固难徙更壹志,绿叶素荣纷可喜。
曾枝剡棘圆果抟,青黄杂糅文章烂。精色内白类任道,纷緼宜修姱不丑。
嗟尔幼志有以异,独立不迁信可喜。深固难徙廓无求,苏世独立横不流。
闭心自慎不失过,秉德无私参天地。愿岁并谢与长友,淑离不淫梗有理。
年岁虽少可师长,行比伯夷置为像。
此诗出自《九章》,据说是屈原遭谗被疏、闲居郢都时所作。郢都即今湖北江陵一带,以产橘而闻名。作为一首咏物言志之作,《橘颂》可以视为屈原的“自题小像”。在这首诗里,橘树,被诗人投注了远比其它鲜花香草更多的深情,她既不是诗人身上的配饰,也不是诗人高洁情操的衬托,而是天地之间,能和诗人比肩而立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何止是不容忽视呢,诗人对橘树,简直是顶礼膜拜!
我们甚至可以说,整首诗,诗人都在反复咏叹:我就是橘,橘就是我!
屈原为什么这么喜爱橘树?首要的一条,是橘树独特难移的习性,与诗人一生所追求的高尚节操相得益彰,恰成映照。
说到橘树的习性,就不能不说“南橘北枳”的典故。据《晏子春秋》记载:齐相晏婴出使楚国时,楚王设计戏弄他,故意让一个犯人从堂下押过。楚王问左右:“此人来自哪里?所犯何罪?”左右回答:“这人是齐国人,犯了偷窃之罪。”楚王就看着晏婴说:“你们齐国人是不是都很喜欢偷东西?”晏子避席答道:“我听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这个人生长于齐国不偷盗,到了楚国则偷盗,莫非你们楚国的水土会使人善盗吗?”
这本是一则机智故事,晏婴的话也并没有赞美橘树的意思。用现在的眼光看,一个严重“水土不服”、不太好伺候的物种有什么好赞美的呢?你凭什么就不能“既来之,则安之”,变得合群一点儿,和那些落地生根的野生植物一样随遇而安、逆来顺受呢?
然而,换一个角度看,情况就大不一样。难道对陌生的水土“不服”,不正意味着对老家故土的眷恋和热爱么?难道坚持自己的信念,绝不随波逐流,不是更具尊严、更有价值、更应该被尊重的个人品格么?
屈原正是从这一角度看待橘树的。所以,诗歌一开始就高调赞美:橘树啊,你是皇天后土孕育的嘉树,生来只适应生养你的水土!你秉承不可迁易的天命生于南国,根深蒂固万难迁移,不改志向坚贞如一!诗人一开始,就将橘树的习性人格化、理想化,完成了“君子比德”的道德塑造。
橘树的性格正是屈原性格的外化:不同流俗,洁身自好,追求“美政”,矢志不移!他曾在作品中反复咏叹: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
“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 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以上见《离骚》)
“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涉江》)
你看,这和橘树那种“深固难徙”、“独立不迁”、“苏世独立”、“秉德无私”、“淑离不淫”的精神,不是毫无二致吗?
不仅如此,橘树还寄托了屈原的政治诉求。和橘树一样,屈原也是深爱着自己的故土,郢都,既是楚国的都城,也是屈原的精神故乡。战国后期,诸侯纷争的政治格局被一句谣谚一语道破,那就是“横则秦帝,纵则楚王”。作为一个政治家,屈原的“美政”理想就是对外联齐抗秦,对内变法图强。但他的主张受到“群小”的攻击,楚怀王听信谗言,疏远屈原,宠信奸佞,加上秦使张仪以“献商於之地六百里”相诱,致使齐楚断交。屈原的“美政”理想不仅落空,而且大有成为亡国奴的危险。怀王二十四年,秦楚在黄棘会盟,楚国彻底投入了秦的怀抱。屈原亦被逐出郢都,流亡汉北。
这首《橘颂》,也许就写在流放汉北之前。当屈原说出“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的时候,他的意思再显豁不过了,那就是“义不帝秦”。对一个新王朝、新体制的“不服”,不也是不事二主、坚贞不渝的表现吗?这和橘树“生于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差可同调。“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我爱这土地》)——“水土不服”,不是不善于应变,而是不屑于应变;不是“拎不清”,“不合群”,而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秦将白起攻破郢都,楚国沦陷,屈原当时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闻讯悲愤难捱,写下了《哀郢》,末尾的“乱”曰:
曼余目以流观兮,冀一反之何时?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信非吾罪而弃逐兮,何日夜而忘之?”
真是长歌当哭,痛何如之!也许正在此后不久,屈原自沉汨罗江,结束了自己悲壮凄美的一生。而在此前数年写作的不朽诗篇《离骚》的末尾,诗人沉痛地写道:
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 既莫足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
这就是屈原,一个只能有一、不能有二的伟大歌者。在一个“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腥臊并御,芳不得薄”(《涉江》)的污浊时代,屈原的悲剧命运可说是必然的,他对昏庸君主的赤胆忠心或有可商,但他敢于对整个时代说“不”、坚持高洁操守、九死未悔的伟大人格,却足可彪炳日月、辉丽万有、惊天地而泣鬼神!他用一生的“水土不服”,把自己的名字镌刻在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史上。
1927年6月2日,国学大师王国维自沉于颐和园昆明湖,终年50岁。他的遗言很简单:“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
王国维的死因,历来众说纷纭,其中以“殉清”说最为有名。晋人庾阐诗云:“志士痛朝危,忠臣哀主辱。”说曾任末代皇帝溥仪的南书房行走的王国维,在“大革命”到来之际以身殉主,并非全无道理。但更深层的原因或许还是文化精神上的“水土不服”。与王氏相知甚深的另一位国学大师陈寅恪对此一问题的诠释最可注意:
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王观堂先生挽词序》)
这里的“文化所化”,其实也即“文化所服”之意。当一种“深固难徙”的文化精神面临“不得不徙”的“巨劫奇变”之时,对此“文化水土”知深爱重之人,如何不是“只欠一死”?
我想,当这位“前清遗老”在颐和园排云殿西面的鱼藻轩驻足徘徊的时候,一定想起了两千多年前那位投水而死的屈原吧。也许,正是对屈原的追缅和敬仰,使他在留下了一地烟蒂之后,纵身跳入了昆明湖。无巧不巧,他生前的两位好友——陈寅恪和吴宓——都在哀悼亡友的文字中提到了屈原。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诗》云:
敢将私谊哭斯人,文化神州丧一身。越甲未应公独耻,湘累宁与俗同尘。
我侪所学关天意,并世相知妒道真。赢得大清乾净水,年年鸣咽说灵均。
吴宓挽联云:
离宫犹是前朝,主辱臣忧,汩罗异代沉屈子;
浩劫正逢此日,人亡国瘁,海宇同声哭郑君。
这二位近代文化史上的著名人物,在后来的日子里,经历了王国维不曾经历的屈辱与磨难,但他们依旧坚持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他们和屈原一样,也是文化精神上的“水土不服者”。也只有在这些橘树一般的文化人身上,屈原的精神才真正得以显扬。
所以,每当听到有人说“我们不能改变社会,但却能够改变自己”,我就忍不住头皮发麻,这种犬儒主义的处世箴言越是大行其道,整个社会便越是万马齐喑、毫无生气。更好笑的是,每年的端午节,我们都会装模作样地纪念屈原,而骨子里却把屈原的人格理想踩在脚下!我们并不热爱那些伟大的灵魂,我们念叨他们的名字,不过是为了附庸风雅。——“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降?还是死?这是一个问题
汉代名将李陵《别歌》云:
径万里兮度沙漠,为君将兮奋匈奴。
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颓。
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
这首诗可以当作“汉匈战争史”来读,而且,是李陵一个人的战争史。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有句经典名言:“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我读李陵的这首诗,想到的是:投降?还是战死?同样也是一个问题。
自古以来,叛臣降将多矣,别的不说,三国时群雄逐鹿,一身而事二主乃至N主的多了去了,可没有一个降将像李陵,不仅令人同情,还能引起哲学层次的思考。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李陵的忧郁和痛苦,都不亚于哈姆雷特。他甚至比那位丹麦王子更痛苦,王子复仇成功后自己也死掉了,两难选择不复存在,可李陵却不仅选择了投降,而且苟活到最后。长痛终究不如短痛,这就是我们的古代猛将与丹麦王子的命运落差。
李陵(?一前74)是汉代名将飞将军李广之孙,他继承了祖辈的英雄秉性,是个天生的将才,因立战功而得汉武帝刘彻赏识,封骑都尉。诗中所写的这次“以少击众”的战争是李陵主动请缨的,时在天汉二年(前99)。读李陵的请战宣言可知,他是真心想奋击匈奴,报效汉室的,但以五千人马抗击匈奴数万之众,则完全是个人英雄主义膨胀所致,他的请战既是向武帝效忠,同时也给自己挖了一个陷阱。战争前半段,李陵节节胜利,杀敌无算。后来军内出了奸细,告知单于李陵孤军奋战的实情,这才导致深陷重围,矢尽援绝,末了,李陵长叹一声:“无面目报陛下!”遂降。
这是极为简单的概述。整个战役的残酷性可能就被这样的概述抹煞殆尽。而投降,最终成了远比死亡更痛苦的精神酷刑。我猜想,李陵是个在君权至上的时代怀有自我意识的人,在穷途末路的那一刻,他的佩剑之所以没有刎上自己的脖颈,一定是对生命的信仰超过了对皇帝的忠诚。作为早已明白“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现代人,我们对于李陵的这一选择,难道有理由和资格指手画脚么?
当李陵被俘的消息传到朝廷,最希望李陵战死沙场的汉武帝刘彻,把李陵的老母妻儿都从边塞召回来,让相士前来相面,发现并没有死丧之色,不免有些失落;后来果然听说李陵投降,更加恼羞成怒,满朝文武看风使舵,前几天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眼下却附和主子,纷纷指责李陵的罪过。只有司马迁尽力不知好歹,竭尽愚忠,奋起良知,为本不相识的李陵辩护。他对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史记·李将军列传》)。认为李陵投降不过权宜之计,以便寻找合适的机会报答汉室。这说法得到后人的同情,西晋诗人刘琨在《扶风歌》中就说:“惟昔李骞期,寄在匈奴庭;忠信反获罪,汉武不见明。”
尽管司马迁的辩护辞合情合理,但虚荣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刘彻早已丧失理智,竟将忠肝义胆的司马迁下狱叛了死刑,因为武将未能“死于战”,就叫文官“死于谏”,皇权的变态和残酷竟至于斯!司马迁在极度的痛苦中,选择了以腐刑免死,这才有了彪炳千秋的皇皇巨著《史记》。
事实证明,司马迁说的不无道理。李陵投降一年后,汉武帝曾派遣公孙敖带兵深入匈奴迎救李陵。敖军无功而还,却带回一个坏消息,说李陵正在训练匈奴兵以备汉军。刘彻一听,便把李陵全家老小全部杀掉。李陵闻讯,悲痛欲绝,这才打消了归汉的念头。其实,这是个“假新闻”,为匈奴练兵的不是李陵,而是另一位降将李绪!
李陵在《答苏武书》中说,自己初降时“忽忽如狂”,“但闻悲风萧条之声 。凉秋九月,塞外草衰。夜不能寐,侧耳远听,胡笳互动,牧马悲鸣”,“身之穷困,独坐愁苦,终日无睹,但见异类”。一句“忽忽如狂”,与哈姆雷特的佯狂何其相似!如果仅仅为了苟且偷生,投降本身绝不至于如此难捱!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曾子也说:“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论语·泰伯》)。”夜深人静,降将李陵默诵前贤的谆谆教诲,该是何等愧悔无地,痛不欲生!
李陵的流亡生涯之所以羞辱,还因为另有一个参照物——苏武。
李陵投降匈奴前一年,苏武出使匈奴被扣留,武拒不投降,单于只好令他到北海(今贝加尔湖)去牧羊。后来汉匈和亲,汉朝派使者来匈奴,要求释放苏武归汉。匈奴单于无奈,只好同意,不过还是让苏武的好友李陵先去劝降。苏武不从,李陵遂改劝降为送行,执手相看,伤心落泪,不在话下。苏武在匈奴牧羊十九载,归汉时须发如霜!
这首诗正是写于苏武归汉、李陵送别之时。李陵说,如果当初天子赦免自己之罪,保全老母妻小,自己也不至于此!说罢起舞,唱起了这首《别歌》。“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说的正是李陵当时的矛盾心情。钟嵘《诗品》评李陵诗云:“其源出于《楚辞》。文多凄怆,怨者之流。陵名家子,有殊才,生命不谐,声颓身丧。使陵不遭辛苦,其文亦何能至此?”这里,钟嵘想要表达的,不仅是学术上的见解,还有对李陵的深切同情。   
想想,命运真是弄人,这样一对好朋友,竟成了道德评判的两极,互为反衬,极具张力。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音乐课上,就学过一首《苏武牧羊》的歌曲,歌词沉郁顿挫,旋律哀婉凄怆,令人低回:
苏武流胡节不辱,雪地又冰天,苦忍十九年,渴饮雪,饥吞毡,牧羊北海边。心存汉社稷,旌落犹未还。历尽难中难,心如铁石坚,夜坐塞上时听笳声入耳心痛酸。
转眼北风吹,群雁汉关飞。白发娘,望儿归,红妆守空帏。三更同入梦,两地谁梦谁;任海枯石烂,大节总不亏。宁教匈奴惊心破胆共服汉德威。
然而现在读这歌词,心情就复杂得多。平心而论,我真不知道苏武和李陵孰优孰劣,孰高孰低。如果说苏武是“求仁而得仁”,那么,李陵也并非一无所获。他以投降的方式把人生和世道的很多东西参透了:汉武帝希望他死,恰恰说明这样一个皇帝不值得为他死;汉武帝杀了他全家,恰恰说明一个毫无人道的国家根本不值得效忠。
李陵其实是和司马迁一样屈辱地活着,但他们都从不同的方向发现并捍卫了个体生命的尊严和价值。只可惜,在黑暗蒙昧的中世纪,人们尚且无法确认,像李陵这样一个叛国者和流亡者的人类学意义,以及其超越民族和地域局限的终极价值。九泉之下,不知李陵是否瞑目?
谁说女子不如男?
在长篇史诗的写作上,中国人几乎算是交了白卷,但本着古老的“诗言志”的传统,我们的古人倒是发明了一种聊可告慰的史诗“代用品”——咏史诗。东汉史学家班固用他唯一的一首《咏史诗》开启了此类诗歌的先例: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苍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不过,班固是“但开风气不为师”,他的这首咏史诗后人评价并不高,梁代钟嵘就在《诗品序》中说这首诗是“质木无文”。孔子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钟嵘言下之意,是说班固这首诗有点“野”,不够典雅,缺乏文采。但他也说“东京二百载中,唯有班固《咏史》”云云,并不抹煞班固在文人五言诗题材开拓上的贡献。
诗的头两句“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点出唐尧、虞舜之后,夏商周三代的君王德行渐薄,刑罚苛峻,尤以肉刑为剧。广义的肉刑,盖指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五种刑罚。《汉书·刑法志》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这是全诗的一个总纲,叙事的动力由此产生。
紧接着,班固用诗歌的形式为汉文帝时的孝女淳于缇萦“树碑立传”。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首咏史诗,不如说是关于淳于缇萦的一篇“诗传”。除了后两句,通篇都在讲故事,讲一个民间小女子诣阙救父的故事。
淳于缇萦的故事分别见于《史记·孝文本纪》和刘向《列女传》,《史记》中的原文如下: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名意)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引用这么长的原文,是想让大家明白班固的咏史诗与原始素材的关系。废除肉刑本是国家大事,但促使宅心仁厚的文帝下定决心的,却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汉文帝固然伟大,但小女子缇萦更是了不起。而班固的独特之处,正在于他把国事和家事做了一个“嫁接”,从而彰显了“谁说女子不如男”的主题。
班固发出“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感叹,是有缘故的。他除了赞美缇萦的勇敢,还流露了对她的父亲太仓公淳于意的羡慕。淳于意虽然生了五个女儿,“自恨身无子”,但最终却受益于女儿;班固儿子虽不少,却个个顽劣无度,很不靠谱,自己最后下狱被害,没有一个儿子挺身而出。其实,也不能全怪儿子,《后汉书·班固传》说“固不教学诸子,诸子多不遵法度,吏人苦之”,这不是“养不教,父之过”的最好例证么?因为家教不严,连奴才都飞扬跋扈,当时的洛阳令种兢正是被班固的奴才得罪在先,而后才报复班固在后的。等到班固的保护伞大将军窦宪倒台,种兢见时机已到,便将班固抓捕入狱,严刑拷打,惨死狱中。
这首诗大概就是班固狱中所写,在死亡的前夜,这个六十一岁的父亲悔恨交加,他用当时人们还很少操作的五言诗,提出了一个至今仍很现实、也很严峻的问题:生男好呢?还是生女好?
老话说:嫁出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宋人陈元靓《事林广记》也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但,这话在农业社会还说得过去,放在商业社会就行不通了。当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大家族渐渐消失,小家庭成为社会最小细胞之后,宗法制度下的“男尊女卑”乃至“父权”、“夫权”等观念,早已名存实亡。在某些大城市,甚至是“女权”抬头、“妻权”至上,儿子们长大后,纷纷如民间谣谚所云,“小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人总是趋利避害的,当年杨贵妃入选进宫,“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之时,白居易便写下“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长恨歌》)的名句。这在当时可能有些调侃之意,可在高度全球化的今天,特别是在男女同工同酬的今天,这两句诗却成了地道的写真。生男孩变得很不合算,因为常常是“娶个媳妇卖个儿”;养女儿则一本万利,且不说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就是那自己没养过一天的毛脚女婿,最后不也变成“一个女婿半拉儿”了吗?
所以,“弄璋之喜”远不如“弄瓦之喜”来得实惠:生男孩也就是“开心一刻”,生女孩才会真正“笑到最后”。这,恐怕是班固始料不及的。
不知怎么,竟想起1968年4月29日,以“现行反革命”罪被上海公安局秘密枪毙的有“圣女”之称的林昭来。当她从一个狂热的革命青年,觉醒为一个自由的斗士,用“爱”而不是“仇恨”来拯救这个世界的时候;当她在批斗会上站出来,大声疾呼:“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蔼,不要这样咬人!”的时候;当她在狱中八年,忍受着非人的折磨,用竹签和发卡戳破皮肉和血管,在墙壁、衬衫和床单上,用鲜血写下20余万字的文章和诗歌的时候;这些时候,她让整个世界的男人感到汗颜!
林昭自豪地说:“这个大义所在一往无前的青年反抗者偏偏是个女子!”
林昭,是以人类的名义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是在无人聆听的黑夜。相比之下,孝女缇萦的运气要好得多,她的事迹毕竟青史流传,而圣女林昭的名字,至今还没有太多的人知道。
时尚是种软暴力
汉代有首《城中谣》这么唱:
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
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
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
这是一首关于“时尚”的歌谣。《玉台新咏》收录此诗,题为《童谣歌》;郭茂倩《乐府诗集》将其归入《杂歌谣辞》,题为《城中谣》。
其实这首《城中谣》,最早的出处是在《后汉书·马廖传》。马廖,字敬平,扶风茂陵人,东汉著名军事家马援之子,汉明帝时曾任羽林左监、虎贲中郎将,章帝时很受重用,封为顺阳侯。马廖大概是个很注意体察民情的人,所以,他在上报皇帝的奏折中,引用了这首当时长安城里很流行的《城中谣》来说理。
谣谚往往来自民间,道听途说,口耳相传,作者常常是“无名氏”,或者被蔑称为“好事者”。但谣谚却一直都是“民情”、“民意”、“民智”的最佳载体,它的讽刺力量之巨大、传播速度之迅捷、生命力之顽强,常常令文人的作品相形见绌。尤其是,谣谚常常凝结着普通民众的“集体无意识”,一经产生便具有某种“标本”价值和“普世”意义,所以,对历朝历代的民谣和谚语进行研究,可补正史野史之不足,是了解世风民情的第一手材料。
这首《城中谣》,字面上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作为天子脚下的京城长安,完全领导着全国的“时尚潮流”:
京城妇女喜欢梳着高高的发髻,全国妇女的发髻就会高达一尺;
京城妇女的眉毛画得又宽又阔,全国妇女的眉毛就能覆盖半个前额;
京城妇女喜欢宽大的衣袖,全国妇女就恨不得用整匹帛做成衣袖穿着上街。
大意就是如此吧。有道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时尚潮流永远是这么一种非理性的“发烧”症状,永远是“爱你没商量”,也永远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种有点类似“蝴蝶效应”或“多米诺骨牌”式的时尚潮流,真是古已有之,于今为烈!
这歌谣里的“城中”,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宫中”,因为就时尚潮流而言,漩涡的中心往往就是最高统治者居处的“大内”之中。也许,“高髻”、“广眉”、“大袖”的开风气者,正是那些帝王身边的宫廷女子。不仅正儿八经的“新款服饰”会有人跟风,就是“服妖”[1]之事,也会天下效仿。《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就有一段记载,说齐灵公有个怪癖,喜欢妇人“女扮男装”,于是“国人尽服之”。灵公觉得此事不妥——寡人的私密爱好,岂可推而广之?——就命令官吏禁止这件事。如有“女子而男子饰者,裂其衣,断其带”。大概是这惩罚不够严厉吧——毕竟没有伤筋动骨——追逐时尚的妇女们竟然照穿不误,以致于“裂衣断带相望,而不止”。有一次晏婴来朝见,齐灵公就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晏子回答说:“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公何以不使内勿服,则外莫敢为也。”于是灵公就下令禁止宫内“女扮男装”,一月之后,这股风气就被遏止了。
这就是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只许你州官放火,却不让百姓点灯,如何说得过去?
不过,马廖的目的不是为了向皇帝汇报“时尚动态”,而是不满于当时“世尚奢靡”的风气,认为此弊之造成,根子在上层,“百姓从行不从言也”。他写这篇奏折上报朝廷,就是想要引起皇帝的注意,以便“改政移风”。在这首谣谚之前,马廖还引用了另一则民间盛传的俗谚: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这则谣谚包含两个真实的典故,此类记载不只一见,我们且以《墨子·兼爱中》的一段为例:
昔者晋文公好士之恶衣,故文公之臣皆牂(zāng)羊之裘,韦以带剑,练帛之冠,入以见于君,出以践于朝。是其故何也,君说之,故臣为之也。
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是其故何也?君说之,故臣能之也。
昔越王句践好士之勇,教训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试其士曰:“越国之宝尽在此。”越王亲自鼓其士而进之。士闻鼓音,破碎乱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余。越王击金而退之。
时尚的暴力性质于此可见一斑。古语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专制独裁时代,统治者的好尚常常可以转化为“温柔地杀人”的软刀子,让被其严重“愚化”和“奴化”的子民深受其害而浑然不知。如果生逢“个人崇拜”的狂热年代,情况也许更可怕,当“与人斗”变得“其乐无穷”,当“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当“革命”成为国人乐此不疲的最大“时尚”,……“软暴力”可能就会升级为“硬暴力”,所谓“民主专政”,就可能沦为“多数人的暴政”,人们也就会失去罗斯福总统所说的“免于恐惧的自由”[2]。
同理,在消费主义时代,通过各种渠道“升堂入室”的时尚信息,大多也是不怀好意,这些“海量”的信息,不仅掏空了你羞涩的阮囊,而且,最终会把你塑造成一个——“不知道风在往哪个方向吹”的“稻草人”。
也许,对付各种时尚的最佳办法只能是——“非暴力”,但“不合作”。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在文学史的书写中,西晋的才子左思是个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的《咏史八首·其二》尤为著名:
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金张藉旧业,七叶珥汉貂。冯公岂不伟,白首不见招。
山涧谷底的巨松苍翠挺拔,山顶上的小草细苗葳蕤茂盛,作为自然现象,这再正常不过。诗歌的头两句就这么展开了,意象匀称,画面平稳,情调和谐,“郁郁”、“离离”两个叠词,甚至给人一种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美好印象。
然而,三四句一出,诗歌的稳定感便被打破,“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两个意象之间一下子拉开了距离,形成了张力。小草细苗身子虽短,却要凭借它们的“海拔优势”,遮蔽(荫)涧底百尺巨松的阳光雨露,这时,“涧底松”和“山上苗”,不仅具备了人格,而且处于剑拔弩张的对立中了。“彼”“此”二字既是指代词,也包含着亲疏关系和价值判断,我们仿佛看见诗人无限爱怜地抚摸着“涧底松”的虬枝铁干,不时地向那高高在上、落地生根的“山上苗”,报以闪电般的冷眼。
只是一瞬间,“和谐的大自然”不见了,诗人大笔一挥,“不讲道理的社会”就凸现在我们眼前,“不公正的制度”成了批判之箭的靶子!
没有迂回,没有停顿,接下来,诗人索性把话挑明了,“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世胄”,即世家子弟,贵族后裔。他们即使平庸无能如那“山上苗”,却照样能占据高位,享受厚禄,而真正的英雄才俊哪怕再杰出,也只能仕途困顿,沉沦下僚,就如这高高的“涧底松”。“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点明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正是以门第定高下、以血统论英雄的选拔人才的制度,这无良制度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诗人唯恐大家不信,马上举出一正一反两个事例以为证明:“金张藉旧业,七叶珥汉貂”。金、张是指汉武帝时两个深受宠信的大臣金日磾和张汤,他们“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家族后裔七世为官,显赫无比。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历史上有名的冯唐,他真应了“寿则多辱”那句话,虽有一身文韬武略,终究不能得到朝廷的重用。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发出“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感慨,应该就是受到这首诗的启发。
诗人的矛头,直接指向曹魏以来的“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在曹丕夺权伊始,稳定了世家大族,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先进性”,但其弊端很快就暴露出来,由于这一制度在操作过程中,逐渐演变为按照门第高低选才擢官,保护的只是“既得利益者”,终于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的荒唐局面。这种带有世袭性质的选官制度,其潜台词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就是“王侯将相,当然有种”,就是“英雄必须问出处”等等,这样的制度,说穿了就是“种族歧视”的变种,就是后来的“血统论”和“出身论”的滥觞!这一制度犹如一张巨大的井盖,把庶族寒门的人才统统盖在逼仄黑暗的空间里,让他们尝尽怀才不遇、有志难伸之苦!故清代大儒王夫之说:“魏从陈群之议,置州郡中正,以九品进退人才,行之百年,至隋而始易,其于选举之道,所失亦多矣。人之得以其姓名与于中正之品藻者鲜也,非华族弗与延誉也。故晋宋以后,虽有英才勤劳于国,而非华族之有名者,谓之寒人,不得与于荐绅之选。其与公天爵于天下,而奖斯人以同善之道,殊相背戾,而帝王公天下之心泯矣(《读通鉴论》)。”
咏史诗肇始于班固,而大成于左思,后者把咏史与咏怀“勾兑”在一起,使这一题材境界大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诗歌的重要一体。钟嵘论五言诗,将左思置于“上品”,称其“文典以怨,颇为精切,得讽喻之致”(《诗品》),又引谢灵运评语云:“左太冲、潘安仁诗,古今难比。”王夫之也说:“三国之降为西晋,文体大坏,古度古心,不绝于来兹者,非太冲其焉归(《古诗选评》)?”显然是把左思的诗,当作“建安风骨”的隔代回响。这首咏史诗共十二句,没有一句闲笔,没有一句无力,既抒发了壮志难酬的愤懑之情,又能“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苏轼语),情文并茂,思艺俱佳,这在古诗中并不多见,体现了诗人杰出的创作才能。
出身寒门的左思,也是我最喜欢的西晋诗人。尽管他相貌丑陋,言讷口吃,才华和风骨却是当世一流,首屈一指。他历时十年写成的《三都赋》甫一问世,便闹得“洛阳纸贵”,连起初瞧他不起的陆机都叹为观止。他的八首《咏史诗》,犹如八道闪电,照亮了追求精丽华美、善于“巧构形似之言”的西晋诗坛,成为那个时代最具男性热力的“不平之鸣”。而左思声嘶力竭地喊出的那些诗句,诸如“何世无奇才,遗之在草泽。”“贵者虽自贵,视之若埃尘。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钧。”等等,归结起来也就是一句话:“不要问我从哪里来”!遗传基因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重要,让“出身论”和“血统论”的枷锁桎梏,统统见鬼去吧!
不禁想起几十年前,中国大地上流传的那副对联。上联是“老子英雄儿好汉”,下联是“老子反动儿混蛋”,横批:“基本如此。”那个时候,“出身”有个十分怪异的代称,叫“家庭成分”,似乎人类是可以根据化学方法进行阶级分类和政治解析的特殊物种。于是就有“红五类”(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下中农)和“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之分。根据是什么呢?也不过就是“出身”和“血统”,就是“你从哪里来”。如果从“地富反坏右”那里来,你当然只能是“地富反坏右”,生下来就已经“盖棺论定”,且永世不得翻身!比起“九品中正制”,这种打着革命的旗号诛连九族的勾当,造成的灾难更其严峻。左思的痛苦尚且在于无法通过仕进之路施展抱负,可“黑五类”的痛苦在于不仅不能政治上谋发展,甚至被取消了人格,人权,人籍,甚至生命!
1970年3月5日,有个像左思一样“出身”不太好的青年,因为写了一篇《出身论》的文章,有理、有据、有节地指出“血统论”的荒谬和危害,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观点,竟然被当局处死,年仅27岁。这个勇敢的青年,后来和顾准、张志新、林昭等人一起,被称为那个时代少数几个真正的思想者,他的名字叫——遇罗克。
从左思到遇罗克,其间横亘着长达一千五百多年的时光!而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高举“有教无类”旗帜的孔子,就已对着那位出身贫贱而才华出众的弟子冉雍(字仲弓)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另一句是:“雍也可使南面。”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不以出身论英雄,就是“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人说“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可为什么仲尼之后,还是长夜漫漫?如果说“出身论”和“血统论”都是中世纪的荒谬理论,那么,为什么“走出中世纪”竟然变得如此“任重道远”?
(选自《今月曾经照古人:古诗今读》,留白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9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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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妖”指服饰怪异,古人以为奇装异服会预示天下之变﹐故称。
[2] 按:美国前总统罗斯福说过,民主社会,有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前两个自由不能保障,则后两个自由只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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