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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九九九到二零零六,七年的时间,爱着这个人,像已经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可要是真的到了割掉的时候,会舍不得,疼,想哭。
老公问我以后会不会喜欢别人,这实在是个太沉重的话题,我只敢拿它来开玩笑,“会吧,”我说,“没准哪天突然就和别人天雷勾动地火,然后干柴烈火,一泄千里。”
老公被我逗笑了,“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成熟,稳重。”总之是要像个擎天柱似的挡在我前面就对了。
这句话以前也有同学说过,“将来一定要找个很压得住你的才行。”大概是因为有时候实在是太过于孩子气,和宿舍的同学熟悉了以后,会经常和他们捣蛋恶作剧,还好没人计较,只是笑得很没奈何的样子。
“何止,要是真的喜欢就没办法,要是不喜欢,想追我,不但要成熟稳重,要帅,还要有钱。”
这个问题自己也想过,不知道自己将来还会喜欢上什么样的人,可是想来想去,总会归结到老公的身上,脑海里浮起的都是他的脸,完全没办法想像到第二个,不是这个人就不行,有时候真是让人很绝望。
又想到送结婚礼物的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最喜欢的两句话,到时候贴在礼物上送给他,因为自己已经用不上了。
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过不下去了,来找我也可以,我等着.”在他心里埋下种子,让他内疚,让他时时刻刻念着我的好。
让他知道自己还有后路可以走,所以会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机会,这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然后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对他说:“既然决定结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专心过日子。”融合进主流认可的生活方式,这样会轻松得多,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算起来,她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我在这两种想法中间摇摆不定,无从选择。
最终还是自私地给他发去了短信:“我等你到三十五岁,如果到那时你还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我不无辜,可是我也没有罪。
我只不过是喜欢着一个人。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开。”好像我们做得了主似的。——张爱玲
现在自己也差不多是这种处境,晚上睡不着,可是起来后又会发呆,并不会觉得特别的难过,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么才能打发时间。除了寂寞,他什么也没留下,想起以后,也许还要这样过好多年,就使人觉得恐惧恐慌,所以会害怕,也许不可能坚持到三十五岁了。
以前在学校,还是大一,住在同一个宿舍,正是两人间最蒙昧不明最让人愁闷的时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梦中突然很响亮地喊了两次他的名字,然后醒过来,听到他在临床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觉得很安心,翻个身,又继续睡着了。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时候,是剖腹产,我不在,爸妈还有姐夫在旁边,送她进产房。
后来她跟我说:“当时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实就算在也管不了什么事,又不是医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会那么害怕。”
这就是夫妻对彼此的意义罢!顶着丈夫与妻子的名号,不管爱不爱,天生的与别人不同。
所以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无论丈夫对妻子多么的不好,可她就是不离婚。因为偶尔在夜里醒过来,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个人,会呼吸会喘气的活人,就算再没用,再怎么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来,是更贴近自己的人,有时候,他在,就已经是一种很深切的安慰了。
以前发的《浮生六记》那个贴子又被人顶上来了,对比着看,也只有轻微的叹息一声。
那时多快活,天那么蓝,树那么绿,看什么都像在唱歌,嘴上说不敢奢想“天长地久”,不过是故作姿态。
想起他说:“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看得过去的比较好。”
言犹在耳,我却已经从天上摔到了地下。
感情本来就是件不切实际的事,喜欢这个人,不是因为他好他帅,或者是他有钱。而且他根本不帅,也没钱,我比别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老公的种种缺点,他拖拉,总要等事情迫在眉睫才肯动手,他笨,老是学不好英语,还有点油滑。
可就是喜欢上了,不知从何而起,也没有附加的条件。
“南康,南康,快点长大”,回贴里有人这样说。
我可以长大,可以像很多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他,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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