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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解开了一个心结,和大家分享一下。
去年在准备某门考试的时候,有一章节讲到某项交易如何分别从买方和卖方核算收益。在大多数情况下,买方和卖方的总收益都是0。当时时间急,学习任务重,我一是没有完全看懂这种分析方法的核心理念,一是在迷迷糊糊的情况下做了很多这种分析的题目。我原来就模模糊糊有世界类似,万事归零的想法,这种想法突然被激活放大。在之后的一年的时间里,一是在做某事的时候总在思考这件事对方如何思考,一是对自己做的事情总有无意义感。后来的忧郁症一定程度上有这个心结的影响。
今年,由于去年那门考试没有通过(59分,差一分,也许是福兮祸所依吧)。我今年又拿起书看回同一章的内容。结合这几个月来的感觉,对这个分析方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从总和上来说买方和卖方的收益之和的确为零。但,这并不妨碍这种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对买方收益的分析是站在买方的角度展开的,相对卖方的分析是站在卖方的角度作出的。在客观世界中我们某件事中要么是买方,要么是卖方,只会是其中一方。一旦置身到角色之中,就发现买方和卖方的情况并不对称。作为买方,要考虑的是要购买设备还是租赁设备;作为卖方,要考虑的是是否要先买了设备再租赁出去(没把情况说得很清楚,因为说清要多花朋友们时间,估计朋友们也不爱看。先请大家原谅了)。这也许和客观世界中所有的事情是一样的,看似博弈是零和的。但是博弈双方各自的角度,背后的目的,事件结果对他,以及他对别的人事进一步的传播是不一样的。客观世界的事情是不对称的。
做为买方,他不了解卖方背后的一切东西,考虑对方对于自己对于整个社会都没有好处,对自己和对社会都没有好处。买方只应该考虑买方的利益;卖方也只应该考虑卖方的利益。在经济理论中,有一个自利原则,也许自利原则正是放映了客观世界运行规律的一个王道。
如果因为一方的争取,占有了另外一方的利益。这也许更是一件好事。被占便宜的一方会吸取经验,下次用更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法取回更大的利益。互相往来之间,博弈双方的资源和资源利用方法都更符合客观规律。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本身也有留传性和传播性,整个社会的价值就在被产生。经济理论中有一门《国富论》,里面曾经说过,当每个人都自利时,就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推动这个社会进步。
作为个人,我一是要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想问题,想怎么把自己的利益感受生活最大化,即便是我有剩余的精力,我也不该用来考虑对方如何思考。另一是我可以毫无罪恶感的去投入到博弈,让自己的资源在最符合客观规律的状态下发挥他最好的作用。只是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从长期来看这也是对个人和社会都最有利的。至于怎么配合发挥,这个就慢慢摸索,慢慢尝试慢慢感觉客观自然给我的反馈了。
一个心结阻拌了自己这么长时间,也许这就是生活。希望大家别笑话我的肤浅。我还是一个观点,抑郁是一种客观规律在心理形成的症状,也会有控制它的自然规律的。朋友们人生阅历比我丰富,相信大家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好想法,欢迎大家交流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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