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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远山 于 23-2-15 17:00 编辑
ICD-10诊断标准
ICD-10中,抑郁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向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因此,抑郁发作只包括首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
(一)抑郁发作的一般标准
1.持续发作需持续至少两周。
2.在患者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3.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或器质性精神障碍所致。
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可以粗略的将之分别成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
(二)抑郁发作的核心症状
1.抑郁心境,对个体来讲肯定异常,存在于一天中大多数时间里,且几乎每天如此,基本不受环境影响,持续至少两周。
2.对平日感兴趣的活动丧失兴趣或愉快感。
3.精力不足或过度疲劳。
(三)抑郁发作的附加症状
1.自信心丧失和自卑。
2.无理由的自责或过分和不适当的罪恶感。
3.反复出现死或自杀想法,或任何一种自杀行为。
4.主诉或有证据表明存在思维或注意力降低,例如犹豫不决或踌躇。
5.精神运动性活动改变,表现为激越或迟滞(主观感受或客观证据均可)。
6.任何类型的睡眠障碍。
7.食欲改变(增加或减少),伴有相应的体重变化。
(四)抑郁发作的亚型
根据抑郁发作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类型。
轻度抑郁发作(F32.0)具有核心症状至少两条,核心与附加症状共计至少四条。
中度抑郁发作(F32.1)具有核心症状至少两条,核心与附加症状共计至少六条。根据是否伴有“躯体综合征”,将中度发作分为伴有和不办躯体综合征两个亚型。
症状包括:
1、对平日感兴趣的活动丧失兴趣或失去乐趣。
2、对正常时能产生情感反应的事件或活动缺乏反应。
3、比通常早醒2小时以上。
4、早晨抑郁加重。
5、具有明显的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的客观证据(他人的观察或报告)。
6、食欲明显丧失。
7、体重减轻(比上月体重减少5%以上)。
8、性欲明显丧失。
要符合躯体综合征的条件,上述症状必须具备四条。
重度抑郁发作具有全部三条核心症状,核心与附加症状共计八条。可将其分为不伴精神病性症状(F32.2)和伴有精神病性症状(F32.3)两型。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者又可以根据幻觉、妄想内容与情绪的关系划分为与心境相和谐的 和 与心境不和谐的 两种。
我国目前以ICD-10诊断标准为主(1992),ICD-11即将正式全面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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