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读纳兰容若这首词时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美,美在哪儿,却是年少时是无法体味的。人到不再年轻时,虽然会失去很多,可也会感受到很多,一如这句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喜欢一个人的最初,总是在不经意间呈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莫不希冀在你所欣赏的那个人眼中留下一个完美的形像。而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扮演欣赏与被欣赏的角色,所以我们力求完美,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打扮得光艳靓丽、风流倜傥,因为我们无法预测会在某时某地遇上命定的那个人。久了,也就成了一种惯性,爱美的惯性,等待的惯性,表现自我的惯性。
人在陌生人或是不怎么熟悉的人面前,总会有所保留,言谈举止、生活习性等等,不会交浅言深,大多都会彼此试探,彼此包容,也会彼此保留一份想像的空间。而正是由于这份不熟悉的想像,会在不知不觉中依照自己的喜好,在脑子里自动修正成你所欣赏的“那个他或她”。两个未曾见过面的陌生人,从相遇到相知,这个过程是多么美好。见面会彼此点头微笑,或是加上一句轻轻的问候,不见面亦不会牵肠挂肚,黯然神伤,最多也是偶然间想起:噢,原来曾在某时某地,我遇上过他(她)。这时,心底必定会自动浮现他(她)微笑的样子,而自己也不忘轻勾唇角,心底也是很庆幸,曾有那么一些时候愉悦了彼此。
曾经在求学时代,很心仪同班的一个男生。而那时青涩的我们,不懂得如何讨好或是追求的字眼。繁重的学业也不允许我们在那个时代想太多,我甚至不知道那个男生到底有没有注意到过我。印像中,他是很优秀的,总是干干净净的白衬衣,头发修剪得很有型,黑亮的发丝,只在额前留下一撮覆在额前,笑起来的样子很温暖,很阳光。记得那时候,班里最少一半的女生都在哈他。而他似乎对谁一样,温文而雅的态度,不会对谁太好,也不会对谁太差。甚至我们年级公认长得最漂亮而功课也拔尖的同学,据说也对他极有意思,而他不以此为骄傲或是另眼相看。所以多年以后,对当年的我,会迷上这样的“他”,我是很能理解自己的。但也仅止如此,我们最多是同班同学,更甚是曾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们荣幸成为同桌。严格说来也不算吧,就是那时候是排座位排到同一排,而每个月我们会转整组调整一次,一四组对调,二五组对调,而我蛮幸运的抽到第三组,暂时不动,他就那么刚好的调到第四组,与坐第三组同排的我咫尺天涯。心底肯定是有些雀跃的,可惜在不久的一天,因为无意中听到他与别班的男生在校外某个地方谈话,自此幻灭了对他的憧憬,也从此对“帅哥”这种生物自动保持距离,欣赏就好,站在安全的距离外,至少还是赏心悦目的。
其实后来想想,喜欢一个男人,并不表示喜欢与他相濡以沫或者亲密的相处。不希望有太多的机会与他翻滚到床上,这总会让我有一种幻想破灭的感觉。甚至在多年以后,偶然间回忆起那段稚嫩的爱恋,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可能是无意中在心仪的那个人面前,冷静如我,亦会表现出一些手忙脚乱的荒谬,倒是在那件事以后,不再对他脸红心跳,不再认为他是圣洁得让人膜拜,不再存有任何绮丽的幻想,反倒冷静下来,淡淡的相处。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些改变,让他终于注意到渺小的我,甚至在前前后后三年的孽缘下,我一直都没有兴起探询的意念。只在几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会有些小小的情绪波动,依然不露声色。第一次,他考了第七,而我险险打于前十。后来可能是想某些原因不想被优秀的他太比下去,接下来的考试他第四,我又险险胜了他一次,抢了个第三。接着就发生了那件事,然后在那学期的期末考中,不意外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十四名的成绩太难看。我安慰着自己,下次会好点。出乎意料之外,一向意气风发的他,居然也考了个十六。在看到他的名次时,我侧头看了下许久不去瞧的他,不意与他一目光撞了个正着,那一刻有些心虚或是自责更或是其他的心情,记不清了。第二年新学期开始,我便配起了眼镜,要求班主任老师调换我的座位,而那时候还算宠我的老师没有问理由的同意了我的请求,自此远离了有他的地方,也在往后的几个学期里,硬是不要自己去关注任何有关他的讯息。
后来我一直没有见过他,有时也会想起,不知道十几年后的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呢?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如果当初我对他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初相识的样子,那该多好,可惜那时候并不懂得“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个道理,一味的想留住美好的人或事,强硬的结果却是认清了事物的真相,也许远远不如当初的认知。
喜欢与爱的差别就在于,喜欢一个人,只会在他面前表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而爱一个人,自是会毫无保留的展现真实的自我。人类对于喜欢或是爱,总会有一种你无法想像的预知能力,哪个人你可能会一见钟情,哪个人纵是长久的相处,也不会产生异样的情愫,甚至是哪个人适合当朋友,大多都是在见第一面时就能清楚的分辨出来。一个人可以喜欢很多个人,却不愿意在很多人面前露出真面目。你想你能忍受在你此刻最欣赏的那个人面前挖耳剔牙么?不能吧,甚或是很喜欢某个影星歌星,可以在屏幕前欣赏他出色的表演,但你能想像如果此刻他就坐在你面前,你还能如此自在的、乱没形像的随意躺在沙发上边吃东西边有一句没一句的与他聊天么?不能吧?喜欢可以是爱的前奏,爱却不是喜欢的终曲。有些人还是保持在喜欢的境界比较好,不要等得秋意凉凉时去怨恨西风飘飘,无论如何,那都是一件不美好的事情。
所以我喜欢“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句话。淡淡的,偶然间忆起曾经的某个人,无关乎性别,亦无关乎俊帅与否,只要谈得来,遇上了,聊几句,或是微微一笑,或是微一颔首,那份淡淡的悸动永远存于心间。不必时刻牵绊于话头心尾,不必时刻担心自己形容邋遢,淡淡的对眼前遇上的每一张脸孔付上淡淡的笑花。心动太累,心损太伤,心悸就好,正如纳兰所说:人生若只如初见。
海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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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可怕的东西,伤害他人并不算什么,可怕的是你出口的字句,容易让人将你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我向来沉默,是因为我讨厌无所遁形的感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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