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88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精神障碍患者需要药物纠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1-7-3 09:4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于不接受自己有精神病,或者羞于上精神病院就诊等原因,很多精神障碍的患者可能会先去找心理咨询师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精神障碍的迹象,以及在认识上存在严重偏差并脱离现实,或者存在严重的错误妄想,应及时把来访者转介到医院,以防自杀及伤人风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上,目前精神科专业机构和咨询机构没有建立合作的机制,转介很难实现。而且现在心理咨询收费在每小时数百元以上的价位,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咨询师也不情愿把来访者转走。

  某些心理咨询师遇到这些来访者时,不认为他们“有病”,认为给来访者作诊断是“贴标签”。他们试图用社会文化的因素来解释,认为只需要通过心理疏导和支持,给予无条件的关怀,付出同理心等就能解决。

  这是一股反精神病学甚至反科学的潮流——精神障碍是大脑内部的客观病变,往往需要药物纠正,有的患者一旦停药马上复发,甚至自杀。如果不能识别来访者的精神障碍,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将埋下巨大隐患——延误治疗甚至导致患者自杀等严重后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11-8-5 13:56: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11-8-5 16:40:25 | 只看该作者
2# 天苗2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3 23:02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