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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发表时间:2010-10-01 发表者: 颜文伟 (访问人次:4056)
我认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
1、 什么诊断用什么药。首先必须明确诊断,然后选用合适的药物,不应该‘扫机枪’地乱用药。2、 如果是精神分裂症,就应该用抗精神病药治疗。我们治病、是治疗疾病的整体,不是治疗一个个的症状,绝对不应该看到‘不开心’、就加抗抑郁药,看到‘开心’、就加所谓的‘情感调整剂’德巴金。在目前的各种抗精神病药中,正如美国精神病研究所的报告所称:只有奥氮平、氨磺必利、氯氮平的疗效比标准药(氟哌啶醇12毫克或氯丙嗪600毫克)更好。经验告诉我,这些药必须用足剂量(奥氮平20-30毫克、氨磺必利800-1200毫克、氯氮平300-500毫克),否则没有好疗效。一般说,70-80%病例可以得到临床痊愈。其他药物的疗效较差。利培酮的疗效与标准药还相差不多;别的品种就差得很远,只有20-30%可以达到临床痊愈;往往即使症状有所好转,也并不彻底,一旦减药,立即恶化。如果单用奥氮平还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合用几种药物。但是应该合用那些药理性质不完全相同的品种,例如奥氮平与氟哌啶醇合用、奥氮平与氨磺必利合用;而且不应该这样用一半、那样用一半,必须每样都用足剂量。当然,也可以并用MECT。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颜文伟
3、 如果是抑郁症,就应该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千万不要同时应用所谓‘增效剂’(各种抗精神病药);因为抗精神病药都有引发药源性抑郁的可能,根本不会有增效作用,相反地、只会坏事。
4、 如果是强迫症,应该用抗强迫药治疗。实际上就是治疗抑郁症的SSRI(氟西汀等)。其他抗抑郁药没有足够的治疗强迫症的作用。治疗强迫症的药量必须是治疗抑郁症剂量的两倍以上,否则不会奏效。当然,也千万不要乱加所谓增效剂(各种抗精神病药),否则效果适得其反。因为除了氟哌啶醇、五氟利多、舒必利、和氨磺必利外,各种抗精神病药都有诱发或加重强迫的可能。
5、 在精神分裂症症状消失之后,应该巩固一个时期,让病理变化达到彻底恢复。巩固时期越长越好。但是,长期服用新一代抗精神病药(奥氮平等等),往往会产生代谢方面的问题,例如血糖升高、血脂升高、体重增加等等,也有引发强迫的可能。所以我主张用五氟利多维持;实践证明,它优点明显,效果可靠。
6、 抑郁症在经过治疗、情绪恢复正常之后,必须应用原量(不要减量)治疗至少半年到一年,希望争取就此断根。如果已是多次发病,则应长期服用小量预防复发。
7、 病情轻的强迫症,本来就可以不必服药治疗。如果病情影响了生活、学习、或工作,就应该服药治疗。一般说,在取得较好疗效后,必须长期服药维持。
8、 不论是那一种疾病,所需药物剂量必然因人而异。但是药量的大小,并不与体重或年龄成比例!所需药物剂量的大小,主要与机体代谢排泄该药的多少有关。如果肝肾功能很好,把药物都排泄了,那么所需剂量就比较大;这并不是表示病重,不必误会。
9、 抑郁症的预后十分好,不必过虑。50%患者有可能断根。强迫症比较难断根,应该长期服药以防复发。以前总认为精神分裂症很难治疗,有的医生竟然断言“精神分裂症是治不好的”。但是,经验告诉我: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完完全全康复得与病前一模一样,与正常人没有任何差别。关键是:1)治疗彻底,2)然后保证能够按时服用那么一点点五氟利多预防复发。以前总认为发病年龄较早的儿童,疗效较差,预后较差。经验告诉我,并非如此,关键在于以前的儿童精神科医生都按体重或年龄计算抗精神病药的剂量,因此药量往往不足,所以疗效较差。如果能够及时用足药量,应该说,与成人的疗效相同;预后并不差。
10、 近年有些医生乱扩大‘双相精神障碍’(躁狂抑郁症)的诊断,往往把精神分裂症误诊为‘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双相精神障碍’。于是像‘扫机关枪’那样地乱用药。读者可以参考我的有关当初我的老师夏老纠正这种错误倾向的文章,不想在此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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