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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要吃多久?
发表时间:2009-01-17 发表者:颜文伟 (访问人次:3040)
患了精神疾病,必需吃药,才能缓解。病情好转后,究竟还要不要吃药?要吃多久?
如果是精神分裂症:必需长期服用维持量药物,一般是治疗量的1/3到1/4。氯氮平是75-100mg/日,奥氮平是2.5-5mg/日,利培酮是1-1.5mg/日,喹硫平是100-200mg/日,五氟利多是15mg/周(分3次服)。千万别相信有些医生说的“吃2年就可以停药”;一直要吃到国际上有新的突破发明---找到精神分裂症的有关病理基因,发明了有关的基因疗法。
如果是抑郁症:因为它是自限性疾病,有的病人即使不吃药也能“抗”过去。有人已经统计:30%轻的抑郁症会自行缓解;30%拖成慢性;另30%走上绝路。在所有抑郁症病例中,有50%这辈子只发一回,所以我们希望,如果是第一次发病的话,能够治疗得彻底一些,一般主张至少服药6月(也即超过其‘自然病程’--6月至1年)。如是第2次发作,至少服药1年。第3次发作的话,建议终身服药预防复发。至于剂量,一般主张用原来的有效治疗量。国外学者做过研究,一组用半量维持,另一组用全量,随访3年后,全量组复发的明显较少。当然,这些都是一般的看法,也有例外;我单位有一位护士长,年轻时,有过3次抑郁症发作,40岁以后就再无发病,如今已60有余。
如果是躁狂抑郁症(即双相情感障碍):必需长期服用维持量药物。如用碳酸锂,至少每日2-3片,最好按血锂水平调节。如用丙戊酸钠,每天至少3粒(即600mg)。国外有学者统计:停药者,90%复发。换句话说,患了躁狂抑郁症,也一直要服用维持量药物,直到有新的突破发明---找到躁狂抑郁症的有关病理基因,发明了有关的基因疗法。
至于强迫症,治疗量是抑郁症的2倍,一般为氟西汀40mg,即2粒。有的需要3或4粒。大多数要用维持量,大概至少治疗量的一半。有的患者在用药2、3年后停药,能够保持不太严重的症状,但不能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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