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446|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双相情感障碍患者能开车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7-5-29 10:1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我现在在考驾驶证,不知道我能不能开车,医生和家人都反对我在吃药其间开车.我现在情况很稳定,不知道能不能开车?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07-5-29 16:23:0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这样的困惑,我是焦虑,因为工作的关系要考驾照,又怕自己心理压力太大,过不了考试关.我现在的状态还算稳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07-5-29 19:14:50 | 只看该作者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能不能开车,而是你对自己的自控能力有多少。

好像在哪里见过台湾还是哪里有规定躁狂病人是不许开车的,因为躁狂时的人喜欢刺激,追求高速,容易出事故。国内似乎没有相关规定。

服药会有一定的生理副作用,医生应该是非常了解你服药的特性的,因此医生的建议一定要认真考虑,有不清楚的地方也要详细询问。

学车无所谓啦,有些教练的呵斥需要忍耐和胆量,但他们当然是愿意你早点学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07-5-29 20:30:54 | 只看该作者
我单相抑郁,一直在开车.支持纳兰版主的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07-5-31 17:44:07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只要感觉自己情况不好就不开车.上次去医院跟医生说了我正在学车,医生是反对,说出了什么事要自己全全负责,不过也给我调了些药.真心感谢大家给我的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07-7-5 20:01:12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点影响的
特别在抑郁的时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07-7-8 23:11:03 | 只看该作者
不开车,比较安全!
情绪能控制得好,那再说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07-7-9 09:55:48 | 只看该作者
抑郁或是躁狂时都不要开车,这两个极端容易给自已和路人带来危险,但如果是在正常时是可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07-7-9 10:50:0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在刚不久才学的驾驶,说实话我的确不适合开车.
学的时候比别人都吃力.现在虽然有驾驶正了,但一个人不敢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07-7-10 03:44:47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应该视药物副作用和病情控制情况而定

我想这个要视你具体情况而定。不知你吃药的副作用大不大?有人会有手抖、注意力不集中等服药表现,这时当然不宜开车。如果病情稳定(抑郁和轻躁狂都没有,处于正常恢复期时)而且药物副作用对开车不造成影响,才可以开车。请多就此咨询下你的主治医师,他最了解你的服药与治疗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07-7-10 18:07:59 | 只看该作者
  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开车,

  如果出现突然的惊恐、焦虑,因为有时神经症状来得非常突然,那么是非常危险的。

  没有必要靠开车来证明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07-7-10 21:5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thail08 的帖子

欢迎回来thail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07-7-11 01:15:3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MSY。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07-7-11 06:47: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sy 于 07-7-10 21:52 发表
欢迎回来thail08!


   thail08的发言一针见血啊,我相当欣赏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07-7-11 06:49:37 | 只看该作者
 小刀对我过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9-25 03:28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