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262|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服药期的苦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7-3-2 01:3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现在正服用博乐欣、丙戊酸镁片、佳乐定、马普替林治疗中,在住院时我接受了7次电休克治疗。请心理科的有关专家给我一些指导:我在治疗中应注意些什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07-3-2 15:25:5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能否对自己的情况多介绍一点,这样大家好有针对性地帮助你?
        注意调节自己的心态。
        楼主可以在阳光多看看有关的文章,因为对你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因此无法多说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07-3-2 22:36:4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标题是“服药期的苦脑”,不知道你的苦恼是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07-3-4 22:35:53 | 只看该作者

多谢网友的批评与关心

我是新手上路,能得到您们的批评与关心,我很高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07-3-5 00:54:2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做过6次电休克!治标不治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07-3-5 22:07:47 | 只看该作者

大城巿小巿民您好

我在接受电休克第七次治疗后,出现暂时的失忆。现在已渐渐的好转,但本次发病的经过,治疗初的经历仍未恢复。在网上有一位朋友劝我说:失就失了,失去的是不高兴的记忆,又不是失身,没什么可惜的。想想:确实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07-3-5 22:1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大城市小市民 的帖子

我在接受电休克第七次治疗后,出现暂时的失忆。现在已渐渐的好转,但本次发病的经过,治疗初的经历仍未恢复。在网上有一位朋友劝我说:失就失了,失去的是不高兴的记忆,又不是失身,没什么可惜的。想想:确实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07-3-6 20:28: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城市小市民 于 07-3-5 00:54 发表
我也做过6次电休克!治标不治本!


等等。。。什么是电休克?英文有称作什么?可否讲解一下。。。要不然一头雾水。
对不起,因为不是大陆人,所以听不懂什么是电休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07-3-7 07:14:32 | 只看该作者

dorcasliu80您好

电休克是近来用于我国临床的一种治疗方法,对其的定义,我需查查资料才能回答。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07-3-8 07:34:43 | 只看该作者

dorcasliu80您好

http://www.cs3y.com/data/13084/detail.php?thisid=6277        点以上网页,上有电休克的介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07-3-8 13:3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cqhwf 的帖子

谢谢,我明白了!
但电休克治疗真的很好吗?
重忧郁症才必须电休克治疗!
说实话,感觉有点“恐怖”,会不会有后遗症?
我接触过很多很多忧郁患者,重来没听说过他们用电休克治疗。
我相信这治疗应该相当的昂贵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07-3-8 21:5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dorcasliu80 的帖子

说实话,我感觉电休克治疗很好。但我并不是精神科医师,对其是否有后遗症等问题无法回答,请原谅!在我们这,电休克治疗是300元一次,8次为一疗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无忧草 该用户已被删除
13#
发表于 07-3-10 10:38:4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07-3-10 14:57:42 | 只看该作者

无忧草您好

《15年躁郁经历的感悟》一文我已读了,确实有所得。感谢了。由于对电脑不太熟悉,我本想给您看的个人病史,操作成了我的TAG上的一个子目录。不好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07-3-10 16:48:37 | 只看该作者
祝各位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0-6 06:46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