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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冰激凌
文/旻旻(图片源自网络)
盛夏,暑气逼人。不过这个盛夏来得恰是时候,因为有冰激凌可尝、可享,从而给炎炎夏日吹来清新的凉风,给平淡如水的日子增添浪漫和乐趣。
说起夏日休闲,少不了的行头当然是靓装出游,亲近冷饮。在冰品屋找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精心为自己点一款奶香十足的冰激凌,耳边隐隐传来悠扬的轻音乐曲子,时或不经意地望望窗外,望着窗外热浪滚滚的城市,以及城市里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斯情斯景,如此沁凉,又如此甜蜜,足以令每一个钟情时尚、钟情闲适的女孩子浮思遐想一整个下午。嘿嘿,有时候,浪漫就是这么简单。
恰逢三伏天,又恰逢长假投闲。外面太阳火辣辣,在家里冷气房里闷坐一下午。看书。习字。上网。写博。听音乐。十字绣。偶尔也随朋友一道出去逛逛街、喝下午茶……自得其乐。悠长假期,悠长午后,这温吞水般的平淡庸常的日子,如此一成不变地周而复始,久而久之,便心生莫名的愁绪,仿佛时光和空气都欲凝结……于是逆反心理浮上来,寻思着外出游玩,亲近阳光,品尝冰品,这倒是个绝佳的好主意!
长假的某个午后,默自为自己换上一件粉色的连衣裙,细细的带子,佩上艾格周末的白色披肩,脚蹬白底碎花布凉鞋,撑一柄紫色的遮阳伞,还稍稍抹了点儿透明唇彩。如此,步履轻盈地走向城市的每一条长街短巷,在灼人的阳光底下,欢快得像橙子一样阳光,感觉像小鹿一样优雅。
说起冰激凌,我也算是尝了不少。哈根达斯既昂贵又太甜,对此早就忽略不计;酷圣石奶味虽浓,不过也太腻了些,而且价格不菲;所以,就冰品而言,味道好又价格适宜的,我个人比较喜欢Dairy Queen里的暴风雪系列,以及Happy Lemon里的芒橙优多冰沙。
Dairy Queen意为“冰雪皇后”,简称DQ。 1940年,第一家Dairy Queen冰激凌店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开业,至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DQ的冰淇淋都是软体冰激凌。它的脂肪含量只有2%,是一般冰激凌的六分之一,具备低脂、新鲜、健康三大特点;同时DQ里的 “暴风雪”系列,又有“倒杯不洒”的美誉,这也是其它冰激凌所不具备的。嘿嘿,很神奇,不是吗?
为什么软冰激凌能做到“倒杯不洒”呢?我自己瞎猜:一是DQ的每杯“暴风雪”都是经过专业机器均匀搅拌、加工而成,从而使得冰激凌紧贴杯壁。这大概跟初中物理里的大气压原理有关吧;再就是,软冰激凌能做到“倒杯不洒”,足见其浓醇和细腻。
DQ的“暴风雪”系列里,“芝士蛋糕奥利奥”、“抹茶杏仁”、“浓情巧克力”、“梦幻诱惑”等,这几款的“点击率”较高。我的口味偏好清淡,所以平素点得最多的是“抹茶杏仁”和“芝士蛋糕奥利奥”这两款,很喜欢。这次去照例还是点了“抹茶杏仁”,另外加一份“布朗尼蛋糕”的配料。嘿嘿,觉得这样子“混搭”起来,口味独到,口感体验丰富,而且个性十足!绿茶本身的清新淡雅,搭配香草冰激凌的芬芳清甜,再佐以杏仁的香脆可口,以及布朗尼的浓醇馥郁,给人以丰富独到的口味体验;而口感层次也呈立体多元貌,既有冰激凌的绵软顺滑,又可尝到坚果的香脆坚实,浓醇奶香,一口不过瘾!
冰激凌的浓醇奶味吃多了会腻,而且她的卡路里也不容小觑。因此,我通常也只是浅尝辄止;更多时候,我更喜欢口感清淡的冰沙。
喝冰沙,我更钟情于果味清爽自然、冰晶颗粒细腻,而且价格适宜的品牌,比方Happy Lemon,我去得最多。Happy Lemon里的茶饮很有特色,冰沙也做得精细,其中“芒橙优多”是我的最爱。芒果与橙子混搭,还特意加了养乐多。清新、美味又营养。新鲜的芒橙,明亮的金橘色,打成颗粒细腻的冰晶,盛在一只精致的塑料杯里,就一根透明的麦管,一气吸下,酸酸甜甜,清清洌洌,冰冰爽爽新新。其冰凉彻骨的感觉,一下子由舌尖爽彻心底。冰爽宜人,很喜欢。
品尝美味可口的冰激凌,消暑之余,止不住要浮想联翩。
细想来,冰激凌向来只是女士们的专利。在这方面,男人和女人,似乎有着很大的不同。男人更注重力度与冰度。所以即便同样是为了消暑,男人通常更喜欢喝冰啤解暑,一气贯下,爽快淋漓;而女人就不太一样了。女人总是感性的,温婉细腻,所以她们尝冰激凌,要求不仅是外观精美,奶味香醇,但又不能太冰。这种活跃多变的口感体验,更助长了女子温情浪漫的天性。
然而,这种“冰激凌向来只是女士们的专利”的说法,也就是在现代;而 “啤酒男人,冰品女人”的现代风尚,设若放在中国古代,更是闻所未闻,纯属没影的事儿。
中国古时候的“冰品”,却是皇家举行重大仪式和显摆威仪奢侈品。这样的“冰品”似乎与皇家、士子们更投缘。谁叫古代提倡的是光宗耀祖、峨冠博带,而不是男耕女织、花前月下呢。对吧?
翻翻旧书,外加百度,竟欣喜地发现:冰激凌的起源当属中国无疑。其最早甚至可以追朔至我国的夏、商、周时期。
据《夏小正》记载:“三月参则伏……颁冰者。分冰以授大夫也。”可见我国远在三、四千年前就开始有藏冰的活动了。
再想到《诗经•豳风•七月》中所言: “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早)献羔祭韭”。可见周代也有采冰的活动。诗中的“凌阴”,即藏冰的冰室。皇家还特此专设了一种官职,叫作“凌人”,专司藏冰、用冰。
到了汉代,这种皇家的藏冰活动甚至达到了一个空前的规模。这在《汉书》等史籍中就有大量记载。汉代专设“凌室”,以其用途规模,甚至可视作古代版的“空调”和“冰箱”。皇家藏冰,一来从事祭祀礼仪,二来颁赐功臣彰显天威皇恩,三来供伏夏储藏食物,四来为皇室成员降温纳凉,五则还可用作为皇帝归天保存尸体。可见这种被汉代皇家想尽办法使用的“空调”和“冰箱”,确乎可以使生活变得更舒适、更多娇。
在盛唐,唐明皇和杨贵妃双双在在华清宫中饮冰,纳凉欢娱的情景恐怕让今人也要羡慕的。
历史的车轮转啊转,终于转到了元代。于是,冰激凌划时代的新纪元产生了。
元代人本是蒙古游牧出身,以饮奶酒、奶茶为习。这对现代冰激凌的诞生和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元世祖忽必烈的府上即专设冰室,还将大块的冰敲碎了淋上牛奶,称作“冰酪”,除供自己享受之外,还时常将它赏赐给功臣和勇士。
巧的是,正是在公元1292年,意大利巨商兼探险家马可•波罗游历中国朝觐大都,忽必烈很高兴,当即以他的宝贝“冰酪”赏赐给马可•波罗享用。于是,这位“桥梁级”的世界名人,对自己从未品尝过的“冰酪”的美味可谓是念念不忘,并将其配方记载入册,带回威尼斯,广为流传。东方“冰酪”的美食即由此传入了西方,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实现了产业化,从而诞生了今天的冰激凌。
大约是在1660年上下,在巴黎最早开业的Cafe Procope,是西方最早的冰品屋。继而美国、意大利等冰品行业陆续登场,从此,冰激凌风靡全球。
重温咱老祖宗留下的璀璨文明史,有欣慰,也有叹惋。可叹的是,原来咱中国这么悠久的历史和人文积淀,对冰室、冰品的用途,竟长时间只停留在原始的祭祖和满足极少数人的口腹之娱上;而人家一个外国人马可•波罗只消浅尝一口,便有了要将这种美食推广的发展意识。
至此,又想到元世祖忽必烈,一代帝王,开疆拓土雄霸一时。然而在治理国家、传承文明方面却做得很差劲。别的且不说,单说“冰酪”,用今天的话说,竟连就一点“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意识都没有!作为一代帝王,称霸天下的野心固然嚣张,却终是目光短浅,更遑谈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他的这些个宝贝“冰酪”、这些个自以为是的“荣耀”,被人家一个外国人马可•波罗轻松盗用,既而广传于西方,以至于今天的冰激凌仍以外国人的“专利”而风靡全球。
国外在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比我们好。如今,人家早已把蛋糕做大,还不时地要惦记着,申请这个“专利”、那个“专利”的。别的不说,就说冰激凌。品牌有“专利”,配方有“专利”,加工的机器、连同盛装的器具和包装都有“专利”,甚至连一把小小的挖冰激凌的勺子,都有“专利”!
冰激凌固然美味,“专利”一说却很闹心。不过,这些阵年旧事多想也无益,就此作罢。炎炎盛夏,还是简单明快,钟情乐享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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