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816|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抑郁症复发三次以上必须终身服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4-6-23 15:1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多人都对抑郁症的药物治疗心怀恐惧,不少人更认为抑郁症能单纯靠心理治疗治愈。
  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均是临床上治疗抑郁症的常用手段,但心理治疗对抑郁症患者的帮助是有限的,对于轻度的抑郁症也许单纯的心理治疗可以解决,但是中、重度的抑郁症肯定需要药物治疗。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抑郁药的副作用是可控的,患者不需要过分担心。
       抑郁症患者,切莫在没有医生指导下使用抗抑郁药物,切莫随意停药,建议做好长期服药,甚至终身服用的准备。抑郁症复发风险很高,患者不坚持服药是抑郁症复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情况下,患者第一次发病,药物治疗至少应持续一年;再次复发,且期间间隔超过半年,需坚持两年以上药物治疗;复发三次以上,则建议终身服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14-6-23 19:56:58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怕终身服药,怕的是至今没有找到有效的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14-6-24 07:58:02 | 只看该作者
LQY 发表于 14-6-23 19:56
我不怕终身服药,怕的是至今没有找到有效的药。

那就换医生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14-6-25 10:55:0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患者恐惧终身吃药,吃吃停停,导致长期不愈,甚至越治越严重,这种情况应当引起大家的重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14-6-26 02:26:21 | 只看该作者
我两次就决定终身服药了,要绝对谨慎地防止复发,复发给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个多玩是玩不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14-6-26 08:24:04 | 只看该作者
hwy533553 发表于 14-6-26 02:26
我两次就决定终身服药了,要绝对谨慎地防止复发,复发给生命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个多玩是玩不起的!

祝你早日康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4-6-26 15:29:38 | 只看该作者
慎闻 发表于 14-6-26 08:24
祝你早日康复!

谢谢版主祝福,我已完全康复,以后绝不会轻视抑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14-6-26 16:02:31 | 只看该作者
hwy533553 发表于 14-6-26 15:29
谢谢版主祝福,我已完全康复,以后绝不会轻视抑郁了。

嗯,别客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4-6-28 17:44:26 | 只看该作者
我还在吃药中,不怕长期就怕好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14-6-28 17:45:26 | 只看该作者
抑友阳光 发表于 14-6-28 17:44
我还在吃药中,不怕长期就怕好不了

慢慢会好起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14-6-28 18:50:05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我也是不能接受长期吃药,连续吃了三年后自己停了药,第二次复发后就再也没有停过药,

之前一天一粒百优解,最近又要复发了,胸闷难受.这两天才加了半颗百优解. 为什么吃药的情况下还会复发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14-6-28 18:59:44 | 只看该作者
tmy200220 发表于 14-6-28 18:50
以前,我也是不能接受长期吃药,连续吃了三年后自己停了药,第二次复发后就再也没有停过药,

之前一天一粒百 ...

耐药现象客观存在~吃着药复发现象是常见问题~维持量药效不及压力应激负荷效应自然要犯~此消彼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14-6-28 19:03:39 | 只看该作者
服药的话要孩子怎么办,我还年轻啊,很困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14-6-28 19:08:31 | 只看该作者
新型抗抑郁相对安全~对生育影响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14-6-29 00:58:02 | 只看该作者
抑郁是一只破鞋,把它脱掉即可
唯一解药是 心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9-23 04:34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