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木碗 于 07-3-17 02:05 发表 网络上泄漏个人隐私也是不允许的。 不管当事人介意不介意,未经他人允许泄漏他人隐私就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当如果对方不是以恶劣的态度故意泄漏,是无心之失,那就还是谅解吧。谁能无过呢? 以前我 ...
原帖由 晔阳 于 07-3-15 02:55 发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或大或小。尊重他人是做人的最基本标准。尊重他人的隐私当为重要标准之一。无奈,在人的“罪恶”领域发展了“偷窥”恶习。不仅如此,还只想向她人显示自己是多么多么的“先知”,要设法证 ...
原帖由 wzhp 于 07-3-17 10:17 发表 你这话说的有点重了吧,我听起来有点别扭,我偷窥你什么了,我只是无意间说出了她的姓名,还没有到达所谓的“恶习”的程度吧,更谈不上违法,楼主这样说话有点损。
原帖由 wzhp 于 07-3-17 10:41 发表 小题大作,楼主是不是在美国呀?拿着美国人的思想意识就在中国充当起天使了,数典忘祖。
原帖由 York 于 07-3-17 10:46 发表 呵呵 不打不相识~~~~~~~
原帖由 wyd671124 于 07-3-17 12:16 发表 呵呵,我是新手,你们可都是前辈呀!善哉.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
GMT+8, 24-11-6 08:16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