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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同居者应坚守的几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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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4-4-14 20:2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祖辈的说法也许是真实的:如果一个女人真的想让男人娶她做妻,就需要巧用智慧,设法不让男人轻易得到自己。

  非婚同居成为现代生活的一大特点,其背后的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十分强大有力,社会不可能逆转这些因素。然而,人类历史长河中的一切文明智慧和现实的经验证据都表明,婚姻仍然是一个成功社会的基石;而同居实践,远不是婚姻的同盟者,而更多地成为婚姻的敌人。虑及此,我们可否为年轻人在婚前选择同居生活方式提供某些指导性的思考呢?

  根据最近对同居及其后果所做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结论,专家们概括出几条原则。如果年轻人要在婚前选择同居生活方式,或者已婚男女在离婚后打算进入同居关系,应当参考这些原则。

  1.打消同居的念头。同居作为试婚的选择,似乎有害无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如果你决定在婚前先同居,你就可以比那些没有同居过的人获得更牢固的婚姻;而确有证据表明,如果你在婚前已同某人同居,你更可能在婚后与其分手。如果双方有了确定的结婚计划,正式宣布订婚,并已选择了婚期,那么短时间同居并无多少妨害。

  2.不要让同居成为习惯。要意识到多次同居经历的危险,它既不利于你的幸福,也不利于你选择终身伴侣去建立牢固的婚姻关系。与通常的认识相反,一个人从多次失败的同居关系中无法学到建立良好关系的知识。实际上,多次同居关系是未来婚姻失败的预兆。

  3.把同居时间尽可能缩短。与一个伙伴同居的时间越长,伦理上的承诺感就越少,而富于承诺感恰恰是成功婚姻不可缺少的要素。

  4.如果自身带有子女,不应进入同居关系之中。子女应当有父母长期的呵护。同居父母关系破裂对孩子的影响是灾难性的,甚至是长期无法弥补的。此外,孩子卷入父亲或母亲与他人同居的关系时,有遭受性虐待或暴力伤害的危险。

  尽管近年来未婚同居被年轻人广为接受并显著增多,但它并不符合儿童及社会的最佳利益。证据显示,同居生活方式削弱了婚姻制度和完整的、父母双全的家庭,因而损害了社会福利,特别是殃及妇女儿童的幸福。

  专家们认为,应当努力倡导男女平等的婚姻,而不是男人主宰的旧式婚姻。在这方面,由学校向少男少女提供关于婚姻关系的早期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帮助年轻人懂得怎样明智地选择终身伴侣,向他们强调对婚姻做出长久承诺的重要性。这种教育可以帮助全国的绝大多数青年人去建立一夫一妻的长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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