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314|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对于症状,不如相忘乎江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5-4-16 09:5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唐利剑,QQ:462230321
    有位口吃神经质症朋友,在群里跟人论战时处于胶着状态,谁也不服谁,然后这位朋友将论战内容发给我,要我给评理。他们争辩的内容很有意思,其趣味性让我想起来之前在中学教书时给学生上的《两小儿辩日》的寓言,内容如下:
     “这是我说的:失眠可以根治吗 口吃可以根治吗 脸红可以根治吗 对视可以根治吗 每个人都会有的 我们要去改变心态,很自然的东西,不可能完全根治的,根治就是违背自然法则 ,白天有太阳 晚上有月亮怎么根治?所谓治愈不是说没有症状了,当然症状很减轻,或者和正常人差不多,但不能说一点症状都没有了,症状本来就是自然的东西,没法根治,只能改变心态去接纳。
     这是他说得:森田说过症状只是一种表像真正原因是因为你的不良思维和人格,所以说森田疗法是治根的 ,森田说森田疗法就是人生的再教育 ,当然可以,只要是因为你心里问题作用的结果,解决了心里问题自然就好了,所谓根治就是变得跟正常人一样,不再去钻牛角尖,正常人如果钻牛角尖一样是上坡,明白吗 世界本来就有很多牛角尖,你钻深了了,就是患者,你不钻,就是正常人。”
    关于他们的观点,其实都很有道理,只是如果都偏执一词,一定要分辨出对与错的结果,那么就不对了。因为按照他们的理解,都是有道理的,仅仅角度不同而已,根据各自角度不同而去否定对方,那么最终会滑向错误。
庄子说:“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庄子•齐物论》)意思是说大道真理从不曾有过界限,言论也不曾有过定准,只因为各自认为只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才是正确的,这才有了这样那样的界线和区别。即当你由自己的成心或分别之心去分辨对和错时,那么这种努力本身就是错的 ,所以,对于这些这些是与非,庄子说,“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庄子•齐物论)意思是说想要肯定对方所否定的东西而非难对方所肯定的东西,那么不如用清净空明之心去关照事情的本然。
对于症状要去争辩个所以然,也是不会有绝对答案的,所以庄子说:“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庄子•齐物论)就是说人间所谓是非连绵不尽,已经让人烦不胜烦了,是管不尽的,而且也不是我们可以去管的,你如果要去管这些不是你能够管的东西,那么,只能把自己搞得更累,所以,不用去管那些永远也不会有答案的问题,我们只保持一种观照事物本然的心去看就行了。
所以,庄子小结说啊,“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庄子•齐物论)意思是说,症状与是非既然要追究起来,无穷无尽,让人不胜其扰,那么我们就不要再去争辩个对与错是与非了,而是按照他们的自然规律自己去发展,这就是任其自然,各得其所。只有如此,症状与情绪是来了就会去的,根本不用我们去操那半颗屌丝心。
这些症状是非不去争辩,那么我们该做什么呢,庄子一言以蔽之,“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大宗师》)不用在延续纠结与争辩了,也不用刻意去忘记这些,而是带着这些,任其对错两行,我们要做的是就泛舟于江湖,将心舟荡漾于生活的江湖中,并在生活的江湖中,逐渐忘掉这些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15-4-16 12:16:24 | 只看该作者
情感体验,情感是有自己的规律的,我们觉察到情感的起伏是一个自然的规律,有着自己的一套机制的,根本不需要我们去操心的。
我们需要积累的是生活的体验,这是我们能够获得成长与进步的关键。

点评

森田说不能根治指的是情绪不能消除,不是说神经质症不能根治。  发表于 15-4-17 01:22
积累的是生活的体验,说的太大了,什么生活体验,恶习难改也是生活体验,  发表于 15-4-16 17:46
知道恐惧情绪不可控,但不等于说知道就能接受恐惧情绪。  发表于 15-4-16 17:44
道理是这样,为什么很多人做不到?  发表于 15-4-16 17:42
你想说情绪是不可控。  发表于 15-4-16 17:41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5-4-21 15:58:50 | 只看该作者
受益良多,谢谢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15-4-22 11:45:12 | 只看该作者
积累的是生活的体验,说的太大了,什么生活体验,恶习难改也是生活体验。
——我认为既然是恶习,那么,他的生活是被一种习惯所裹挟,对于当下生活的体验也会有一层薄纱所蒙蔽,因而更多的是那种恶习带给他的一种感受的延续。
生活体验,是人活在当下的那种身受感触。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15-4-22 11:49:51 | 只看该作者
太阳中的宇宙 发表于 15-4-17 07:13
把为所当为=森田疗法,这是错在根子上。森田疗法如果是这种水平,更本无法治疗发作性神经症。你知道什么是 ...

不要忘了,还有个顺其自然,顺其自然指导下的为所当为。
森田还是要以自己的理解与领悟为好,不是说否定所谓的其他名家,而是说真正的对于森田的徹解,一定是要在对于森田把握的基础上,有着自己的理解体系,让森田的一些经典为自己的森田理解注解,这就是心悟转森田。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15-4-22 11:50:44 | 只看该作者
暂时回答你的以上几个问题吧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5-5-30 17:41:55 | 只看该作者
觉察到情感的起伏是一个自然的规律,有着自己的一套机制的,根本不需要我们去操心的。
                                               
  了解了!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5-8-12 03:19:46 | 只看该作者
正常人是不是也有强迫思维 强迫行为,只是他们不会反强迫而已,如果反强迫了,也就形成了症状了?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5-8-12 10:34:16 | 只看该作者
铩羽而归 发表于 15-8-12 03:19
正常人是不是也有强迫思维 强迫行为,只是他们不会反强迫而已,如果反强迫了,也就形成了症状了?

“正常人是不是也有强迫思维 强迫行为”强迫症病友的思维(可能用“念头”更贴切)和行为,正常人都有,但他们没有引发精神冲突(思想矛盾、心理矛盾)和精神交互,也就是你所说的反强迫,因此就不会形成症状。

也就是说,其实强迫症病友的思维(可能用“念头”更贴切)和行为是正常的,但出现的频次不正常,这是由于强迫症病友存在病理心理的缘故。因此,只要能够修正强迫症病友存在的病理心理,自然就痊愈了。而森田,是很好的一个工具。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15-8-12 21:23: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铩羽而归 于 15-8-12 21:27 编辑
波波 发表于 15-8-12 10:34
“正常人是不是也有强迫思维 强迫行为”强迫症病友的思维(可能用“念头”更贴切)和行为,正常人都有, ...

谢谢,和我想的一样。
嗯,我也认为强迫思维用强迫念头来表述更贴切一些,毕竟念头是念头,不可控,思维动作是可控的。虽然都是头脑里面的东西,但念头和思维动作是有区别的。
波波你说的对,平常人也是会有的,强迫念头,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他们都是有的,但是他们不会去反强迫,用森田疗法的语言来表述,他们不会精神交互,所以不会形成症状。

而强迫症人就不同,一旦出现强迫念头、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他们就会本能性的反强迫,就会本能性地去精神交互,从而形成症状。

就好像,每个人都有手写字颤抖的经历,为什么平常人没有形成症状,只有强迫症的人形成了症状(书写痉挛)?我上面就有了明确的解释,波波你说对吧!

森田疗法认为症状的形成机制就是:有疑病性基调的人会把每个人都会出现的一些念头、情绪当作异常去排斥,并且在精神交互作用的影响下形成症状。

麻烦波波斧正。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15-8-12 21:52:36 | 只看该作者
铩羽而归 发表于 15-8-12 21:23
谢谢,和我想的一样。
嗯,我也认为强迫思维用强迫念头来表述更贴切一些,毕竟念头是念头,不可控,思维 ...

小悟空问题没有这么复杂。你具体去实践就知道波波写的是书面语言太多。
你注意,你实际去做的时候,你对痛苦感觉时,你如果是采取逃避抗拒排斥行为,如果选择逃避抗拒排斥的行为就构成强迫观念症最重要的条件。其实我们排斥的是念头产生的痛苦感觉,如果这个念头不产生痛苦感觉,你是不会排斥他的。如果去面对痛苦,它必然消失。念头产生的感觉叫情感。不逃避抗拒排斥
痛苦就是接受也即顺其自然。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15-8-12 22:02:0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是你对待痛苦感觉的态度,是逃避抗拒排斥还是接受。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15-8-18 10:43: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太阳中的宇宙对强迫症的理解非常对!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2 20:19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