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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息]药品暴利"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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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3-8 21:4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见新闻曰“2004年,中国医疗业的暴利、药价虚高的问题,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而医疗业也已连续两年位列《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今年仍再次入选。”一时间群情激愤,群雌粥粥,再次掀起声讨“价格暴力”的浪潮,其重点指向的症结所在仍是“医院与医生”,仿佛他们就是直接导致“药品暴利”的始作俑者。作为从医人员,本不愿触及这一类的话题,但读后总觉得受到了屈辱,有不吐不快的感觉。
    “趁你病,要你命”,这一类的民间俚语频频见诸报端并被引用,来形容医药的“价格暴力”,我个人认为这是媒体的误导,大失偏颇。作为公共宣传窗口,是不宜这样来误导读者的。作为媒体与记者,你们真正的了解医疗行业吗?药品的“价格暴利”真是由医疗行业导致的吗?

    药品的出厂价格仅为售出的十分之一,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没有必要捂着盖着。为什么一种出厂价仅有几块钱的药品,带了患者的手中就成了几十块钱?是由医院的肆无忌惮的“加价”造成的吗?在药品推销的长长的“食物链”上,有厂家、药品代理商、经销商,甚至各地药监部门、物价部门等。医院是整个食物链上的最后一环,所定的药品售出价格均在物价部门给出的允许零售价格之内,可以说,医院的操作并没有违规。但是,为什么一种药品能翻着跟头涨着价才能到患者手中,这其间的“猫腻”根本不在医院身上。个个环节都要获利,可以说都从患者手中取得了利益,为什么黑锅要让医院自己来背负?你可以说医院可以按低于规定的零售价来售出药品,这样就可以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事实证明这样做是可行的,但是当初为什么要订这样的价格,是给谁看的,这个价格是怎么来的?药品经销商从中的获利又是多少?制定价格的部门参照的又是什么?这其间有没有“猫腻”,没有人愿意探究,就是知道了也不说。把药品价格的“暴涨”的原因归结到医院,打击重点放在医生和医院身上,媒体是不是有点“柿子专拣软的捏”,“舍本逐末”?医院的“嘴”为什么那么大,因为是被某种无形的“棒”给撑开了,并非是自然的动作。

    药价过高、药品回扣的关键在问题不在医生和医院身上,而在药品生产和经销厂商、及其管理体系身上。每一个环节都要获利,其独医院与医生然?药品既然称作是商品,那它的销售就要符合商品的特性。比如说,卖一件衣物,到了零售商手中,再转到流动的销售人员手中,价格肯定是节节攀升,具体销售人员可以按卖出的件数从中拿到提成,没有人会说这不对,怎么转到药品就不行了呢?再定性为“特殊商品”,也要符合它的属性,否则就不能被归类。钱被药品代理商和药物代表拿走了,你没有意见,到了医院和医生手中你就忿忿不平了,这也只能说明了你的心态有问题,并非是这个问题本身有问题。医院获利的目的是改善医院的条件,给职工创造福利,也并非是单独落入某一个人的腰包里。医院的存在需要金钱的维持,设备更新,日常开支,在目前仍是“以药养医”的运作模式下,从药品中获利又有什么不对吗,而且还是在按规定的价格之内索取。在目前药品销售运营的环节中,有必要存在这么多的中间环节吗?这是管理的问题,医院是被动接受的。关于药品的价格,医院和医生都没有权力来定,这是物价部门的事儿。药品的虚高定价,和是否药品销售本身就需要众多的“关”才能到患者手中,哪一个是“鸡”,哪一个是“蛋”,谁说得清?过路要钱,也不是只有医院自己。再比如说,同类的两种药品,药效基本上差不多,可是贵的那一种反而进了公费医疗目录,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想要使用这种药品,只能开贵的,这个问题恐怕只能由有关部门和医药公司来解释了。我们曾一度寄希望于“医药分家”,这只是“对症治疗”,分开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马克思说,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想想吧,有利益的存在,怎能掐断联系?我们中国的中医治病不是讲求“治本”吗,本在哪里,或许这才是我们当前要考虑的问题。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医院与医生就是这种难堪的马。现在医院要生存又被要求体现社会福利。如果来了一个病人,生命垂危但是身无分文,救还是不救?每一个医院面临过这样的尴尬问题,不救,全社会都来谴责你;救了,治疗、检查、医用材料和药品的费用由谁来出?如果没有或是降低收入,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职工的生活怎么办?如果还被要求承担各种社会义务和功能,这是不是太奇特了?医院也并非如媒体所言就是“暗黑部落”,只知道伸手要钱。媒体对医院、医生正面报道少,负面多,给老百姓造成的印象是医务界一片漆黑,对于存在的问题尽管是真实的,但只是片面地追求表面客观而又不深挖原因,尤其是引用带有侮辱性的漫画加以述说,这样的行为太刻薄,不客观。用极端的事来讥讽常态,以偏盖全,有失公允。什么“趁你病,要你命”,在面临SARS的时候,医务界所表现出来的高风亮节,难道只是昙花一现,面对死亡,谁能说这是“赶鸭子上架”的行为?本身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做得到吗?

    毋庸讳言,“药品回扣”在目前的中国医疗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民众最为憎恨的行为之一。有的媒体还把“药品回扣”作为药品价格翻跟头的主要原因,好像药品的销售与定价是由医生来操纵的,岂不是可笑之极!以目前的操作流程来看,如果医生不拿回扣,那么这部分钱会流向哪里?答案是肯定不是老百姓省钱了,因为价格已经定了,药品经销商拿着固定的扣率,医药公司要固定的扣率和税率,最终钱会落入销售代表的口袋里,这里不谈具体药品经销商和药物代表的利润分成问题,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反正和医院、医生与患者是没有关系的。如果说,药物代表和医生平均分成的话,哪一个代表拿的钱就和他所管辖的医院或是地区所有的医生拿的总和一样多,可能会是惊人的数字。这一部分人的存在有没有合理性?关于医生收取回扣,到底构不构成成受贿罪,现在众说纷纭,另有观点认为医生的处方权不属于“公权力”,而是他个人的技术权力,不能构成受贿罪。但所有的结论是一致的,这种回扣不正常却是肯定的,就连医生本身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但是为什么要收呢,这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同样也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收取回扣与收取贿赂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收取人所处的位置不同,或者可以说是对于行为的定性不同,二者之间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官场的收受贿赂,官员始终都掌握着权钱交易的主动权,这是主动性的行为。而收取回扣,主动权却在经销商,他们手中掌握着这巨大的流动资金,也就是说他们的目的是把这一部分钱主动投给医生,甚至是诱惑,此处不开花,还有别家,可以说医生都有着被“逼良为娼”的感觉。反过来讲,如果说医生是抵挡不住这种诱惑而犯错的话,那给了这一步资金从而有活动余地的人或运行机制就是主谋,是始作俑者,经销商也只是遵循商品的经销特性而已。再进一步讲,媒体与老百姓如果只是关注这一部分钱流到谁的口袋中的话,你允许他放到某个人、某个单位的账户上,为什么不能允许放在医生的口袋中,毕竟他们为你的疾病还付出了劳动与技术,让你体验到了恢复健康的快乐。中国人不是最讲究“人情礼往”吗,如果你硬要把所有的医生都当作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圣人,非要把他们纯洁化,那就是你的错,而非是这种行为的本身。

    医生这个职业不但具有极高的科技含量,而且也是所有的行业中风险最高的,很多未知的生命因素在等待着他们,因此医生的心理压力非常大。一个医生的成长,可以说是如火如荼的慢慢成长,5年大学,之后是见习医生,然后是实习医生、住院医生、主治医生……一级一级通过考试往上提升,需要经过很长时间。对医生的漫长的培养过程,体现了对生命的珍视和对这一行业的重视。因此在国外,医生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是很高的,是社会的中上层。但在国内,医生这个职业本身仅能算得上是“谋生”的手段,一个医生如果仅凭工资、奖金来养家糊口的话,所得到的报酬及被认可的程度与他们的巨大付出存在极大差异,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仅仅属于中下层。长期的劳动与工资倒挂,医生队伍出现整体的心理不平衡,他们无力回天,本身并不愿意拿回扣,谁都希望光明正大、心安理得地挣到劳动所得,但是目前医院所需要的物品都已商品化,而医生的劳动仍是计划体制的定价,他们又用什么来抵御涌入医院的医用商品的竞争手段的诱惑?这一部分已经你必定要花掉的钱,为什么不能归他们所有,你那么在乎是在医生手中还是药品公司或代表的手中吗?他们也需要养家糊口、也希望孩子能上好一点的学校、也希望妻子丈夫穿得体面一些、也希望能给父母一些帮助尽尽孝心。对患者的咨询、开药、看病,回答你的问题、开处方,都有医生的技术劳动在内,对于这种技术的提供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收费内容,这应该说是对医生工作的否定,在目前这种“以药养医”的运作模式下,只有药品才是最终利益的体现。医院又何尝不知道,卖出去药品,需要成本,但是利用自己的软件资源收取技术费用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也能体现知识与技术的价值,患者还能最大程度的享受到医疗保健,但是没有允许的收费标准,医院本身又怎能操作这个问题?这似乎与医生收取“药品回扣”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却是促成这种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如果说,医生的直接收入足可以保障衣食无忧,谁愿意玷污自己的职业道德,而沉陷在这种心灵倍受煎熬的矛盾之中?

    现在的医疗制度的运行就像一个怪圈,在圈中走错方向的人不应该受到谴责,因为他们是按照路标走的。生存与被承认这种基本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的话,在被动与夹缝中求取一点点微利,就要承受如此的压力、误解与屈辱,那画这个怪圈的“手”又该承受怎样的责任与谴责,这不值得所有的人反思吗?

[ 本帖最后由 crisu 于 2006-3-9 15: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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