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邓老师帮帮我!请教邓老师一个实践中的细节问题
首先祝邓老师中秋快乐。我在实践森田理论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困扰我的问题:理论中说,遇到症状和不良情绪的时候,不去理会它,而要将注意力投入到有意义的事情中去为所当为。那么问题来了,当我有症状的时候,我去做事情,如果我对症状不加以任何的干预,而去为所当为,手上确实在做事情,可是注意力还是在症状上,手里的事情也做不好,我认为这样一来为所当为就成了一个形式。所以我认为可不可以在遇到症状后,我努力不去想症状,然后再去做事情,当再次想到症状后,我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在有意义的事情上,如此往复。我认为只有这样,为所当为才有意义,我不知这样做是否又犯了关注症状的错误,望邓老师指点迷津,谢谢! 强迫症版块已经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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