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武帝的评价
中国历史上,堪称盛世的时代不多,其中汉唐盛世最为人津津乐道。但是,要论汉朝盛世,其实倒是国家无事,民给家足,因而也就缺乏宏大叙事的“文景之治”,而不是文治武功的武帝。经过汉初七十年的休养生息,到了汉武帝初期,京师国库的钱积累到巨万,用都用不完,穿钱的绳子都朽断了。库存粮食吃也吃不完,堆在仓库外面,最后都腐烂了。国家法律十分宽松,百姓富裕安定,人丁繁荣,首都长安人口就达到约100万。
国力的强大,给了汉武帝施展雄才大略的机会。在军事方面,他主动派遣卫青、霍去病数度征伐匈奴,又派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在南方灭掉夜郎、南越,建立西南七郡;在东方灭掉卫氏朝鲜,设置乐浪、玄菟、临屯、真番四郡。在政治方面,他废藩置县,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严刑峻法,特务统治。在文化方面,他采用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太学,立乐府。其煌煌功业为后世历朝君主所艳羡。
然而,历代那些一流史家却不这样看。中国史官都是秉承儒家价值传统,尤其在经济上主张政府少干预。所以,看看他们的评价是很能增长见识的。对于汉武帝的一生,班固《汉书·武帝纪》赞辞只称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称赞其举俊茂、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等文治事业,而对汉武帝的煌煌武功则不赞一辞,并称“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在秉持儒家观念的班固看来,国家的强大,首先应当是民生的安定富庶,而汉武帝虽有雄才大略,却穷兵黩武,不顾民生,终于使得汉朝繁荣经济濒临崩溃。
汉武帝对匈奴用兵,解除北方边患,这本来是属于正当的措施。但汉军一直打到今天的哈萨克斯坦境内,或为了抢夺汗血宝马,就发兵讨伐大宛,那就很难说是自卫战争了。反过来说,这样的战争只会是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由于连年对匈奴用兵,加上汉武帝本人酷好神仙方术和奢侈享受,大兴宫殿,浪费无度,国家财政很快便濒于崩溃。为了筹措庞大开支,王朝政府便只能加重徭役,致使农民大量破产流亡。天汉二年(前99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都爆发了规模不等的农民起义。
为了聚敛财富,武帝还实行“算缗”“告缗”,凡申报税负不实的商贾,充军边疆一年,并没收其财产。为了怕商贾有所隐瞒,还鼓励民众检举揭发,“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即把没收的财产奖赏其一半。这政策一出台,全国人都起来纷纷举报,中等以上商贾几乎都遭告发,倾家荡产,天下财富均归王朝政府。
汉武帝还依靠桑弘羊等人实行盐铁官营、酒榷(酒类专卖)、均输等政策,与民争利。但官营垄断行业往往效率底下,官员利用职权贪污腐败、欺压百姓的情况日益严重,导致百姓怨声载道。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政府垄断经营、压制民营商业的结果是,财富更加集中到那些大官吏手中,而均输政策并没抑止住物价,反倒是物价飞涨,百姓更穷,到了人相食的地步。汉武帝末期,全国人口竟至减少了一半。
汉武帝是个明君,但也是个暴君。他刚愎自用,残暴多疑,而且还迷信巫蛊。太子被杀,两个皇后或被打入冷宫,或被迫自尽。他任用酷吏张汤,最早发明“腹诽罪”。而汉武帝最受后人非议的,就是阉割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史家司马迁。
如果翻看《史记》,我们就会发现“隐忍苟活”的司马迁在《史记·孝武本纪》中只是记载其信用方士,四处求仙事,对其政治功业甚少叙述。唐史家司马贞更是在《史记》索隐中评汉武帝“疲秏中土,事彼边兵。日不暇给,人无聊生。俯观嬴政,几欲齐衡。”将汉武帝与秦始皇相比,可以说这样的评价是很严厉的,体现了中国史官的儒家传统价值。
另一个伟大史家,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对汉武帝的评价同样不高,他称汉武帝“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认为汉武帝奢侈无度,严刑峻法,完全就是个秦始皇再世。之所以汉武帝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没有重蹈秦始皇的覆辙,原因只在于汉武帝“晚而改过,顾托得人”,及时调整了政策。
所谓“晚而改过”,是说汉武帝晚年下《轮台诏》,自称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强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后人因此称此诏为中国皇帝的第一个《罪己诏》,但此诏并非真正有所追悔,而是他深知行将就木,积怨甚多,太子尚幼,必须做个表态,以抚慰庞大的官僚群体。
为此,他首先处死太子生母、宠妃钩弋夫人,以免他死后出现太后专权的局面;其次托霍光辅佐太子,这就是司马光所说的“顾托得人”。《资治通鉴》载:“武帝之末,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霍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昭帝时桑弘羊与贤良文学的大辩论,便是围绕要不要与民争利的问题,结果也只是取消了酒类专卖。汉朝终竟走向了衰微,正如班固在《汉书·食货志》里所说:“物盛而衰,固其变也。”事实上,历史上的汉武盛世、唐朝开元盛世,最后都成为了由顶峰后走向衰微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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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与明朝对比,明朝历史更值得借鉴。很欣赏朱元璋。朱元璋的时期,是吏治最清明的时期,“物必先腐而后生”,朱元璋深深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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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许多官员蹈袭元朝之弊,擅权枉法,贪赃受贿,蠹政害民。这使出身贫贱的朱元璋联想起元末吏治腐败激起民变的教训,深为警惕和忧虑。洪武二年,朱元璋告戒群臣:“不禁贪暴,则民无以遂其生。”“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为了反腐惩贪,朱元璋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展开了长期的激烈斗争。
一、立重典,动酷刑,对贪官污吏进行严厉打击朱元璋除了建立严密的官吏考核和监督制度外,特别重视利用重典打击贪官污吏。明初,朱元璋出于休养生息的需要,颁行了量刑较轻的洪武七年律。不久,朝廷内的政治、经济斗争日趋激化,相继发生“空印案”、“胡党案”和“郭桓案”;农民的反抗斗争也不时发生。朱元璋认为这是乱世重现,便决定实行重典政策。他下令对“奸顽刁诈、贪赃之徒”实行法外加刑。并亲自汇集一批法外加刑的案例,加上一些峻令和自己的训话,陆续编成并颁发《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它是《大明律》的补充,也是“法外之法”。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下令修订《大明律》,加重了对谋反,强盗、官吏犯赃等直接危害皇朝行为的惩处力度。洪武二十六年,蓝玉党案结束后,朱元璋感到自己的统治比较稳固,逐步减轻刑罚。二十九年,他接受皇太孙朱允汶的建议,修改“畸重者七十三条”。他对皇太孙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惩处十分严厉。《大明律》规定:“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在右小臂上刺‘盗官钱(粮、物)’三个字,一贯以下杖八十,至四十贯斩。”朱元璋对监察官员贪污受赃的处刑更重:凡风宪官吏受财及于所按治去处求索、借贷人财物,若卖买多取价利,乃受馈送之类,各加其余官吏罪二等;并规定:“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明初刑罚的残酷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朝代。《唐律》已废止了古代墨、劓、非、宫、大辟五刑,而代之以笞、杖、徒、流、死(斩、绞)五刑。《大明律》除规定以上后五种刑罚外,还动用了残酷的凌迟、黥刺、挑膝盖、剁指、刖足、非、劓、阉割、锡蛇游、刷洗、枭令、称竿、抽肠、剥皮等酷刑,并经常使用连坐族诛之刑,诛连三族、九族。由于惩处过于严酷,从洪武元年到十九年,竟然没有一位官员做到任期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就遭到贬黜或被杀头。因杀官太多,以至有些地方衙门无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还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二、加强教育,弘扬清正,倡导廉政朱元璋登基不久就下令设专人,每天五更时在谯楼上吹起号角,高声唱道:“为君难,为臣又难,难也难;创业难,守成更难,难也难;保家难,保身又难,难也难!”朱元璋为了严束功臣,特令工部制造申诫公侯铁榜,对功臣各种不法行为逐项地规定处罚法律。洪武十八年前后,朱元璋将自己编写的四本诰书印成册,发给每位官员,让他们学习,从中接受教育。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编写《醒贪简要录》,亲自在奉天门向百官宣读,并颁布中外。每次诛杀重大贪污犯,朱元璋命令刑部将其罪行印发至各县衙门,广为张贴,还命令官员都到刑场观斩,以受教育。他经常表扬和越级提拔清介自持、忠勤不贪的官员,以树立典型。陶后仲在福建任按察使时,治赃吏数十人,尽除宿弊,抚恤军民,朱元璋下令表彰他。某官向河南按察司佥事王平行贿,王平将他抓起来送审。朱元璋得知后,嘉奖了他,提拔他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对于善始善终的循吏清官,朱元璋给予厚赏,并为他们修建府第;他们寿终时,亲自写祭文,以彰其德;还将廉吏、清官的事迹列入《彰善榜》和《圣政记》之中。正因为朱元璋倡廉惩贪,明朝初期涌现出一批像陶安、陶后仲、郑士元、方克勤那样的清官,使得明初的政治清明,一度深得民众的拥护。
三、从严律己,罚不避亲,正己以正百官朱元璋抓反腐败,首先从自身抓起。击败陈友谅后,其宫内有张镂金床,有人劝朱元璋享用。朱元璋将镂金床砸毁,说此床与昏君孟昶的七宝溺器一样,用则丧志。他以陈友谅父子穷奢极欲终取败亡为例,告戒臣僚:“既富岂可骄乎?既贵岂可侈乎?骄侈之心,虽富贵岂能保乎?处富贵者正当抑奢侈,弘俭约。戒嗜欲以餍众心,犹恐不足以慰民心,况穷天下之技巧以取一己之奉乎?其致亡也宜矣。然此亦足以示戒,覆车之辙,不可蹈也。”立朝之后,朱元璋就宣布,宫中不再设女乐。他令儒士将古代无道昏君的劣迹编辑成书,供他阅读,以便“知其丧乱之由,以为之戒耳。”每逢地方遇特大灾害,朱元璋与皇家的人都吃一餐麦饭和野菜,以表与民同甘共苦。朱元璋亲自审讯处置了许多重大的贪污案件,不仅杀曾立过大功的贪官,就连自己的亲属也杀。朱元璋的亲侄儿朱文正立有显赫战功,官拜大都督,在镇守江西期间,贪声色,骄侈荒淫,朱元璋先将其免职,后又将他杀掉。晋王因将出土文物占为己有,大修别墅宫殿,大选美女以供娱乐,朱元璋将他逮到京城,要将他斩首,因皇太子跪泣求情而赦免。驸马都尉欧阳伦收受贿赂,偷运私茶到边境贩卖,他的部下凌辱地方官吏。朱元璋得知后,下令将欧阳伦处死。但是,朱元璋在处置贪官污吏时,往往不遵守《大明律》的规定,受自己情感好恶影响,经常出现轻罪重判,无罪枉判的现象。有的案犯本应处死,但有人求情,正遇朱元璋心情较好,也就屈法从轻处置。洪武一朝,是中国封建王朝对贪污贿赂打击最激烈、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朱元璋在惩治贪官污吏上,尽管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惨痛的教训。但是,也收到了较大的成效,起到了“整肃一代的作用。”在严刑酷法面前,大多数官员还是重足而立,不敢恣肆妄为。“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发出法度,悖礼仪,朝按而暮罪之”。经过长期的严酷斗争,一大批腐败的官员遭到惩处和打击,官场风气逐渐发生变化,明初吏治日趋清明。《明史》的《循吏传》说:“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涣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这种评价可能过高,但明初的吏治比起元末确是清明得多。著名清官海瑞说:“我太祖视民如伤,执《周书》‘如保赤子’之义,毫发侵渔者加惨刑。数十年民得安生乐业,千载一时之盛也。”
去过南京明孝陵的人,都会发现朱元璋的墓前,立着一块大石碑。石碑上,写着4个大字:治隆唐宋。
这4个字的意思就是,朱元璋对国家的治理,胜过唐宋。唐宋盛世,闻名历史,而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整顿吏治,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更胜于唐宋盛世。如此赞誉,出于谁手?写这4个字的,不是别人,是康熙皇帝。
乍看之下,有点疑惑。抹黑前朝,抬高当朝,这是多数当朝皇帝的做法。何况,清军入关,夺了大明的江山,满汉之别曾一度令其头疼不已。在这种情况下,不贬低前朝皇帝,已算难得,怎么还会对朱元璋如此赞誉有加?
其实,若是留意史料上记载的康熙对朱元璋的态度,就不会意外了。
康熙6次南巡,每次经过南京,明孝陵是必到的地方。清朝的皇帝,到明朝皇帝的陵园里,已经有点匪夷所思。更令人惊讶的是,康熙每次到明孝陵,必定会对朱元璋的陵墓,行三跪九叩的大礼。而这4个字,正是康熙有感而发写下的。
本帖最后由 旻旻 于 15-7-14 15:47 编辑
欢迎北京,北京。这篇文章对汉武帝的功过评价客观、中肯。汉武帝征匈奴,当然是功劳,一扫之前对匈奴入侵中原及贪狠无度的颓势。但是长年以来的穷兵赎武,造成国库空虚、民生凋弊,士卒死伤无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则是仅为了他的“大一统”政权的稳固,二则却很大限度地阻抑了其他思想学说的流播,控制人的思想,不让人自由说话,这无疑是对人的思想与个性的一种禁锢,是不可取的。他确实天纵英明,又是一个专制、残暴的君主。
以上仅为个人愚见,随意敲出来的。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明·王夫之说:“中国财足自亿也,兵足自强也,智足自名也。”只要“濯秦愚,刷宋耻”,就足以“取威万方,保延千祀。”------个人喜欢宋史,如果可以穿越,一定打造一个强宋,犯我大宋者,虽远必诛。”:D:victory: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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