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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童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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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13 19:0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精神分裂20年 于 13-3-13 19:04 编辑

诗: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泣来,
  十兔子问他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你能看出什么端倪吗?
  1、首先,兔子也是有阶级的,大兔子病了,要治它的病,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牺牲一只兔子做药引。
  2、病的是大兔子,五兔子却突然死了,显然是被做成了药引。
  3、“买药”其实是黑话,因为实际上只需要一些简单的草药,主要是药引,所以这个“买药”指的是去杀掉做药引的兔子,三兔子是一个杀手。
  4、做药引的为什么是五兔?因为哪只兔子适合做药引是由医生决定的,二兔子就是医生。
  5、可以推出,二兔子借刀杀兔搞死了五兔子,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解呢?可能是情杀,因为一只母兔。
  6、谁是母兔呢?想一下,女人爱哭的天性,所以九兔是母兔。九兔知道了,所以才哭,因为她爱的是五兔。
  7、“六兔子抬”,这明显是病句,一只兔子怎么抬?他显然是被抬,因为他死了,所以才会被抬。抬他的两只兔子随后一个挖坑,一个埋尸。没错,抬他来的就是七八两只兔子!
  8、六兔子是被七八两只兔子杀的吗?不是,他是被杀手三兔子杀死的。三兔子本来不想杀他,五兔子和六兔子关系非常好,当时他们正好在一起,并联手抵抗,所以三兔子才把他们一起杀了。
  每相临的两只兔子关系都是微妙的。
  1-2:大兔子像皇上,二兔子就是他身边进谗言的小人。
  3-4:三兔子是杀手,四兔子药师,他俩都是助纣为虐型的,四兔经常给皇帝做一些壮阳药什么的,把皇上搞生病了,又亲自熬兔子药引。
  5-6:一对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吟诗做对,不惧怕恶势力,五兔很有才华,怪不得被九兔所爱又被二兔嫉妒呢,物以类聚,六兔也很有才,可惜都属于文人,两个人的武工加一起也没打过三兔。
  7-8:也是一对好朋友,但属于随风倒型的,为了保住命,什么事都肯做,本质不算坏,但经常被坏人指始做坏事。
  9-10:在女人哭的时候,身边一定会有爱她的男人,而她的哭泣一定是为了她爱的男人。可惜,爱她的兔子和她爱的兔子不是一只兔子。很明显,十兔暗恋九兔,关心她,看到她哭,他当然要去问原因。
  9、最后一点分析,也许是多余。事情是这样的,三兔和五六两兔打斗过程中,引来了七八两兔。当五六被杀死后,三兔已没有力气,况且七八平时都很听话,不会告密的。所以三兔就放过了七八两兔,并让他们把六兔抬走,埋了。七八一看,命保住了,反正事情也发生了,无法挽回,只好照办理。
  推理:
  1、作为一个完整的故事,必然要有因果关系,这个故事有了果(即情杀,下面再谈),但没有因,所以显得不完整,就是大兔子为什么病了?无缘无故的病了便引发了以下的血案么?显然不是。
  2、从一个严密的逻辑上来看,这个故事中所有人物的出现(兔子)都是有联系的,且每一个按序列排下来的兔子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动机),比如:大兔和二兔、二兔和三兔、三兔和四兔(上文已经大致说明了),但10兔子的出现好象在这个逻辑中显得微不足道,即没有10兔子这个故事也能顺理成章的结束,因此10兔子在这个逻辑中的动机显得苍白。
  结论:
  根据以上的推断,我们都忽视了这个故事的重点,就是10兔子,他为什么出现在这个故事中?难道仅仅为了引出9兔子的一句话么?错了,这是一个有预谋的凶杀案,而且,10兔子就是这个案件的主谋(不是2兔子),其他所有的兔子都是在他全盘计划中的一枚棋子,案发过程大致如下:
  (1)10兔子喜欢9兔子,9兔子不喜欢他
  (2)5兔子和9兔子互相喜欢
  (3)10兔子妒忌
  (4)10兔子是大兔子身边最亲信的人,并且对其他兔子之间的关系了如指掌(也就是说,他很清楚大兔子如果病了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
  (5)5兔子也是朝中权贵,10兔子没办法随便处置他。
  (6) 所以10兔子就让大兔子病了,接下来的一切就像上文说的那样发生了……
  贯穿整个这个故事的主线就是10兔子,他是这个故事的结尾也是这个故事的主因,这样这个逻辑才显得天衣无缝,故事的名字就是:借刀杀人!
  五兔貌似没有死,因为被埋的只是六兔。很可能在与三兔的打斗中五兔逃脱了,并且换了一个身份,从前五兔就这样消失了(死了)。三兔无奈,只好杀了六兔向二兔交差,还找来了七、八两兔来给他作伪证。
  另外这个童谣的诡异之处不在其内容,而在每一句的字数,每一句的字数是5 4 5 4 5 4 5 4 10 9 4 8
  按数字音译就是:
  我死我死我死我死死就死吧
  这个话是以一个死人的口吻说的。说这话的应该就是五兔。五兔也很有可能就是这个童谣的作者。
  五兔其实没有死,躲过劫难后看破了世间红尘,出家做和尚去了。
  九兔也知道了这个情况,所以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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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3-4-14 13:13:48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7月19日临晨约3点我接到的一个电话内容。电话响了两次,第一次响了两声,间隔二十多秒后铃声再次响起。电话荧屏无号码显示。电话单上无来电显示(24日到电信局查询)。给我打电话的是一个女人,语速平稳,语调冷漠,标准普通话。

    我:喂…

    对方:我知道依照你的习惯,这个时辰你肯定没休息。所以现在打电话给你,应称不上打扰。

    我:确实。

    对方:你还在调查那件案子吗?

    我:哪件案子?

    对方:南大碎尸案。

    我:…没有了。线索太凌乱,无端被人骂,还被指责为凶手。没意思。

    对方:你不会轻易妥协吧?关于调查此案的发帖人中,你是最有涵养的。你从不侮辱跟帖的人。可是我看了你的帖很愤怒。

    我:从何谈起?

    对方:你把死者同宿舍的几个小屁孩指认为凶手,太抬举她们了。何况你的推理侮辱了一段绝世的恋情。

    我:我不明白。

    对方:你很理性。我猜是97年的南大设计规划平面图误导了你。你有没有看过96年以前的南大平面图?

    我:没有。

    对方:你找找看。两幅图一对比,你会发现校医院后面的建筑不见了。那栋被匆匆拆了的建筑物才是老四舍,有两层,死者曾住217室。寝室五人。其中有两人是死者的同乡,苏北人。

    我:哦。

    对方:据说你和你组织的调查团队曾找出了20多名死者在南大时的老师和同学,你和这些人联系过吗?

    我:没有。

    对方:为什么?

    我:我不是警察。你是吗?

    对方:你真会开玩笑。你认为我是谁?

    我:你就是你。

    对方:你真大度。不过要是你想查我,还真查不到。在电讯方面,毫不惭愧地说我比你懂的太多。不信你到电信局调电话单,肯定没有这次通话的显示记录。我倒可以轻易查到你,你上网连代理都不会。不过可能你不在乎。但我要提醒你,在网上发过于敏感的帖子还是要懂得先保护自己。另外,不要图省事迷信电信局搞电话电脑套餐那一套,那只会让你多花冤枉钱。你今年多大?

    我:xx。

    对方:…属x。小兄弟。生活还好吧?

    我:谢谢关心。还过得去。

    对方:你对南大碎尸案的推论很荒谬…什么声音?

    我:没什么。我用防风打火机点烟。

    对方:噢。抽太多烟对身体没好处。算我没说,估计你也听不进去。如果我提供你线索,你还愿意继续调查那案子吗?

    我:这么说吧,大姐。对这悬而未决的案子,很多人都厌倦了。我也不愿再云里雾里去推测。

    对方:厌倦?未必。你发的帖尽管鱼龙混杂,其他人发的帖子很幼稚。喧嚷的是恐怖。

    我:过奖了。我收获的恐怕多半是侮辱和漫骂。

    对方:网络上都这样。我留意到在五月初你在QQ上跟人聊过死者1月10日晚从逸夫馆离开,然后才失踪。你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

    我:恕我不能告诉你消息来源。

    对方:好吧,换种说法,你是不是因为获得这消息才弃帖的?

    我:弃帖的原因很多。

    对方:那你对这个消息怎么看?

    我:我承认迷惑了。

    对方:说说看,也许我能为你解惑。

    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都疯传刁爱青是1月10日傍晚从宿舍离开后失踪的。后来又传她1月10日下午没上课,然后我又得到1月10日晚刁去逸夫馆上晚自习中途离开的信息,哪一个才是真的?

    对方:笫一个和第三个信息是真的。

    我:这就是说,刁爱青1月10日下午没上课,晚上去上晚自习了?

    对方:嗯。那晚不是上自习。是在阶梯教室上电脑课程。有好几个班的同学听讲座。

    我:冒昧问一句,刁爱青何时离开的?

    对方:…应是8点10多分吧。

    我:据我了解的情况,刁爱青离开教室时跟邻座的女同学说有事。由此可以推断她跟人事先有约。但在这里我很困惑,她出教室后,应出了北园校门,然后进入南园校门,回宿舍放下文具,铺了床,又下楼,再出南园校门。如此往返,几道校门的门卫和宿舍的管理员竟然对她视而不见,真是匪夷所思。

    对方:你想多了。死者出了教室,并没回宿舍。她从逸夫馆经过小门,穿过苏浙运动场,从不设门卫的天津路校门出去,再沿着天津路往前走,经过汉口路路口,进入小粉桥巷,去了一个地方。

    我:什么地方?

    对方:幽会的地方。

    我:和谁幽会?

    对方:……姑且称为凶手吧。

    我:你的意思是刁爱青不是凶手杀死的?

    对方:我所指的不是谋杀,是意外。很让人痛心。

    我:不介意的话,请告诉我幽会的地方在哪里…

    对方:一拣独立的小楼。很幽静。有地下室,从一楼的楼梯后可以去地下室。那个地方96年后非常有名。

    我:是因为刁爱青的死才有名吗?

    对方:不是。

    我:那么,你既然声称刁爱青去幽会,她怎么死了呢?她在男朋友身边怎么出的意外?

    对方:她从没有什么男朋友!

    我:…你是说刁爱青是同性恋…

    对方:奇怪吗?

    我:在今天看来不奇怪。可是96年时同性恋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根本不被认同。

    对方:所以幽会才隐密。死者在男人眼里姿色平平,但在女人眼里却别具风姿。她的皮肤和1米67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她的声音有磁性,很迷人。在她身边总让人忘了铅华已渐逝,有小鸟伊人的感觉……遗憾的是,一段跨越世俗的爱恋才开始没多久,就如梦一般破碎了。你接触过同性恋吗?

    我:接触过,但不了解。尤其是女同性恋。

    对方:那去看一部叫《女魔头》的电影,会增进你对拉拉的了解。

    我:谢谢你的推介。如你所说,这段恋情何时开始的?刁爱青爱慕的对方当时是什么身份?

    对方:前后三十六天吧,一开始站在讲台上看着她就有特别好感。后来她去军训,回来就恋上了。

    我:明白了。又是同性又是师生恋。刁爱青周围的人有察觉这段恋情吗?比如同宿舍的室友?

    对方:可能有人察觉吧。但谁都不敢吭声。

    我:为何这么肯定?

    对方:1月20号中午11点半左右抛在校医院后面那包肉,就是无声的警告。那个位置一走出老四舍就能看见。其实抛这包肉也等于表明凶手和死者很熟。但是这里面包含的信息一直被忽略了。警方和校保卫处做了很多无用功。

    我:你提到老四舍,我还想问问,刁爱青什么时候铺的床?

    对方:床不是她铺的。是凶手11号上午乘学生上课时去铺的。当然也是为了拿走一些东西。有签名的小说之类。那时,死者已经死了。

    我: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直称刁爱青1月10日晚外出失踪?

    对方:应该是校方统一了口径。称死者在课余外出失踪,校方可相应少承担很多责任。

    我:但是集体撒谎的后果,会导致警方误入岐途。

    对方:是为维护校方的名誉重要,还是为一条人命申冤重要?你曾发现了校方案发多年后还篡改了师生通讯录,难道还不明白其中的难言之隐吗?

    我:等于说校方为了推脱责任和维护名誉,间接地保护了凶手?

    对方:随你想吧。中国哪一所大学校园里没发生过见不得人的事呢?不谈也罢。

    我:你说刁爱青是死于意外?什么意外?

    对方:性窒息。当时同性之间很流行这种抚爱方式,现在也流行。窒息前的眩晕能让人获得最快感的性高潮。

    我:是用绳索之类的工具套在脖子上吗?

    对方:不是。是抚慰对方身体到一定程度彼此用手掐。

    我:……那等于高潮后,凶手才发现刁爱青死了?

    对方:这还用说吗?

    我:就是说刁爱青死了,凶手为了逃避,才想到碎尸?

    对方:不,碎尸是为了纪念刻骨铭心的爱。

    我:真没想到……

    对方:如不是深恶痛绝的恨或刻骨铭心的爱,谁会割3413刀?谁会分22包把尸骨抛在曾一起走过的地方?

    我:…从几号开始抛的?

    对方:1月17号。18号下大暴雪,环卫工没上班。也没抛。19号开始一直抛到22号上午。最后一包放在站台上。算送行吧。送永不回归的恋人。

    我:在哪里分尸?从分尸到抛尸都是一个人完成的吗?

    对方:…地下室。有家人陪着。案发后,家人也帮做了些掩饰工作。主要是为了维护家族声誉。

    我:等于家人参与了…

    对方:嗯。这些年没坐牢,也生不如死。失去一生至爱的滋味你想象不到有多痛苦。每天来来回回走在路上,总是活在回忆里……

    我:这种滋味确实很难受。我在冒昧的问一句,每年打电话问候刁爱青父母的人,是不是凶手本人?

    对方:何必牵扯死者的父母呢?

    我:很抱歉。现在这个案子每年都有人讲,与凶手有关吗?

    对方:除了象你这样的纯侦探迷,很多发帖的人是借此案来达到别有用心的目的。不乏勾心斗角和争权夺利,还有变态。

    我: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要我做的?

    对方:或者彻底忘了这件事,或者根据我说的去深入研究,重新发帖用一种合适的方式公布真相。

    我:你认为我适合吗?

    对方:你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当然,重新发帖风险会更大。说不定你一发帖警方就会来找你的麻烦。不过这视乎你权衡值不值得。不是为了正义与否那么简单。难说你会被灭口。

    我:依你所说,我一发帖警方就能锁定凶手。

    对方:未必。事隔多年,太多证据都灰飞烟灭了。除非死者当年同舍的人出来承认当初作了伪证,包括信管系的领导,校保卫处的领导等等。这些人都不会站出来的。特别是与死者同舍那几个女生,当年案发后有一个马上转学了,有一个吓得住院,还有一个精神一直不正常,神经质。这几个人好象在你从前发的贴里煽阴风点鬼火。还有人混在你组织的团队里。她们其实都不想揭示真相。还有那个什么潜水,纯粹借这案子抹黑南大。

    我:我明白。如果我选择重新发帖,你能否告诉我,凶手或凶手的家人与当初介绍刁爱青进南大读书的介绍人是否有关?

    对方: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我:因为我曾发的帖是从牵扯到这问题乱套的。我始终认为揭示这件案件的真相的关键在这个焦点上。警方当年没能破案的阻碍是否在这里?

    对方:你一点都不糊涂。可是我无法回答你。如果你重新发帖,我说不定会发言。好了,说了这么多,是到该告别的时候了。我相信你会做出选择。你多保重。

    我:你也多保重。

    对方:噢,记得重装电脑程序。你的防范意识太弱。

    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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