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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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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11-2-21 11:10:05 | 只看该作者
《名家与名作欣赏》还意犹未尽,转眼已到了《博览与印象》篇,看看伍尔夫对英国当代文学的印象吧:

“我们这个时代是个欠收的时代。。。。。。当代文学之所以对我们有吸引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因为我们希望从中看到当代生活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环境的变化、思想的变化,以及各种互相矛盾、却又能共存的新事物。。。。。。一部部作品被写了出来,我们一次次满怀希望,却一次次感到失望――那些作品虽然捕捉到了当代生活的独特之处,却没能有声有色地把它们变为文学。”

“我们的同时代作家之所以不能使我们满意,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自信心。他们中最自信的人也只敢向我们诉说自己实际经历过的事情。他们没有能力创造出一个完整的世界,因为他们老是担心别人会有什么看法。他们没有能力虚构故事,因为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虚构的故事会被人相信。总之,他们没有能力提升自己的经验。他们只敢相信自己的感觉,认为只有自己感觉到的东西才算可靠;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理智,认为理智提供的信息总是晦涩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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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11-2-21 11:11:18 | 只看该作者
伍尔夫的《美国当代小说漫谈》是书中篇幅最长的一篇文章,因为伍尔夫在文中不仅要向我们介绍代表性的美国当代作家,更想通过他们及他们的作品,揭示脱胎于英国文学的美国当代小说的区别与特质,让我们看看伍尔夫是怎样层层深入,竭力探索的。

“在美国文学中漫游的英国旅游者,他们最感兴趣的就是要在那里找到和英国文学截然不同的东西。。。这种猎奇倾向不仅把我们引向惠特曼,还使我们越来越疏远爱默生、洛威尔和霍桑,原因就是他们曾从我们的文学中汲取过养分,而且还和我们的某些作家很相像。。。。。。我们既然是旅游者,就大可不必面面俱到,我们只需把注意力集中在两三个小说家身上,着重研究一下他们的几部重要作品,便足以了解美国当代小说的概况了。”

“在所有美国当代小说家中,目前在英国被阅读和被讨论得最多得,也许是安德森先生和刘易士先生。。。。。。对于在美国文学中漫游的英国旅游者来说,最使他们感到震惊的就是美国作家的这种普遍的自我意识。因为伴随着这种自我意识的,往往使对英国的抱怨,甚至敌视。。。。。。安德森小说所选择的叙事角度,是世界小说创作史上前所未有的。。。。。它使我们回想起第一次读契诃夫作品时的那种感受。。。。。。由于安德森先生已进入到人类本性的深处,他的作品所表现的是更深层次的、更炽热的人性。他以‘忠于事物本性’为宗旨所作的种种尝试,他所达到的那种真实而持久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境界,都表明他已经做到了一件只有少数小说家才能做到的事情,即:创造出自己的小说世界。。。。。。安德森的小说在总体上会给人一种含混感,他所用的语言也是闪闪烁烁的,而且还倾向于把故事情节讲述得扑朔迷离,使人仿佛置身于一片沼泽之中。。。。。。因为,他的小说是直接取材于美国生活的,而真正的美国生活就如熔炉里的金属液体,至今尚未定型,再说,他又非常珍视自己找到的这种原料,不愿把它放到传统的,繁琐的欧洲文学模式里去加以铸压,而宁愿让它流动着、不定型地展示在我们面前,既便这样会受人嘲笑和谩骂,他也在所不惜。”

“刘易士的小说是以坚实、清晰和紧凑见长的。。。。。。在行文之际,他却和安德森先生一样,也老是用一只眼睛盯着欧洲,老是想怎样才能写得和欧洲作家不一样――这样的心有旁骛,读者当然觉察得到,而且会感到不满。换言之,刘易士同样有那种美国人的自我意识。。。。。无论是安德森先生,还是刘易士先生,他们其实都为自己既是小说家又是美国人而感到苦恼,所不同的是:安德森为此而有意表现得很孤傲,刘易士先生则为此而不自觉地躲躲藏藏。”

“拉德纳先生则不然,他不仅没有注意到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存在。。。。。。拉德纳最好的小说,就是他的那些体育小说。。。。。。正是他对体育运动的兴趣,解决了困扰着美国小说家的一大难题;因为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使他找到一条线索、一个中心点,或者说,一个能把一群形形色色的人聚合到一起的交汇点。。。。。。拉德纳先生给了我们一种非常独特的东西,一种完全属于本土性质的东西。”

“新兴的美国文学似乎比法国、英国和其他各国的现代文学都要复杂一点。美国小说家的自然倾向从一开始起是有点扭曲的。因为,美国小说家越是敏感的话,就越有可能去读英国文学作品;而他越是读英国文学作品,就会越来越敏感地意识到,英国文学固然伟大,但对他来说却不免棘手;因为这种文学虽然使用的就是他嘴上正在说的那种言语,但它所传达的那种生活经验却是他很不熟悉的,它所反映的那种社会文化也是她很难理解的。所以,他必须作出选择:要么接受英国文学,要么拒绝英国文学。接受英国文学的美国小说家,如詹姆斯先生和华顿夫人等人,他们的文笔固然精致而优雅,但他们的价值观念毕竟不同于英国小说家,往往会给人肤浅、做作的感觉。。。。。。有些美国作家,如惠特曼先生、安德森先生、马斯特斯先生,则一味强调美国文学的独立性。他们彻底抛弃英国文学的斯文传统,转而追求一种原始、粗犷的表现风格。但是,为了显示他们的独立性和个性,他们往往又表现出过多的自我意识,而且往往过于好斗。。。。。。这两种情况都很不幸――它们阻碍和延迟了真正的美国文学的形成和发展。”

“在美国不仅有象拉德纳先生这样的小说家,他们根本就不关心英国文化或者英国人会有什么看法,但他们照样能生气勃勃地写作;还有像卡瑟这样的作家,他们不仅富有教养、才华出众,而且从不滥用自己的才能;甚至还有像赫斯特小姐这样的美国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只凭自己的能力写作而不依赖任何人。”

“英国文学传统显然已无法适应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它既无法适应那里的大草原、玉米地和那些四处分散、相距甚远、住着一群群互不相干的男男女女的小村镇,也无法适应那里的摩天大楼林立、彻夜灯火辉煌、到处是机械设备的工业化大都市。。。。。。英国文学传统市在一小片国土上形成的,它所关注的往往只是一幢古老的住宅,里面的每一个房间不是堆满了东西就是挤满了人,而且人与人之间都非常熟悉,过往甚密,甚至人们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举止都无意识地趋于一致,都遵循着一种古老的民族精神。。。。。。要把这样分散的对象有条不紊地组合起来,描述出来,需要有新的创作手法和新的艺术传统才行,而美国人的语言就足以证明,这两种正在逐渐形成。因为美国人眼下正在做伊丽莎白时代英国人所做的事情――创造新词。。。。。。无需多大的远见也能预见:只要有新词不断被创造出来,随之必将有一种新的文学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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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1-2-21 12:40:48 | 只看该作者
恩 伍尔夫 她的经历挺坎坷的 哎 被疾病所害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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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11-2-21 17:22:09 | 只看该作者
恩 伍尔夫 她的经历挺坎坷的 哎 被疾病所害的女子......
开心果果 发表于 11-2-21 12:40


也是抑郁症患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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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11-2-22 10:25:31 | 只看该作者
读伍尔夫的《现代诗句观感》,觉得最精彩的不是对诗剧的剖析,而是对现代人入木三分的刻画:

“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似乎普遍抱有一种自由、积极的‘人生观’,不仅认为每个人都有活动的自由,而且认为,构成生活的不同要素都是为人的目的服务的。。。。。。当时的城市还比较小,空旷之地还很多,即使受过教育的人也知之甚少――这一起,使当时的人对世界充满了想象。。。。。。只有丰富的想象力才能容纳那么自由自在的思想。”

“当我们读大多数现代诗歌时,我们会觉得现代诗人似乎太拘束了,好像总是心怀恐惧、有所顾虑似的。。。。。。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也往往以异国他乡为背景,但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使戏剧具有新奇感,或者说,只是为了赋予人物以深度并能和观众保持一定的距离。。。。。。现代诗剧作家则不然,他们之所以把戏剧背景设置在过去,却不是要用过去指喻现在,而是因为他们害怕现在。他们好像觉得,要是在诗剧中表现当前事物,就会有损诗剧的尊严;所以他们对当前事物总是躲躲闪闪、吞吞吐吐,甚至还会感到坐立不安。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拥有一种自由观念,认为自己享有完全的自由;现代的诗剧作家呢,要么根本就没有什么观念可言,要么就是死抱着一些陈腐、僵死的观念。而就是这些观念,不是使他们对眼前的事物完全视而不见,就是使他们在现实生活面前缩手缩脚。”

“现代人对所有事物――不管使丑恶的或者华美的、肮脏的或者有趣的――都极为敏感。。。。。。本来互不相干的东西,在他的头脑里被古怪地联系到了一起;过去独立出现的感觉和感情,现在也失去了独立性。譬如,美与丑、爱与恨、喜与悲,过去使界限分明的,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过去完整呈现在心灵中的情感,现在一露头就被碾成了碎片。”

“当初济慈听到夜莺鸣唱时,他的情感却是单一的、完整的;尽管他从最初的美感逐渐过渡到喜悦,又从喜悦转向对人类命运的哀伤与忧愁,但各种情感是依次出现的,并不相互混杂。在他的那首诗里,伴随着美的、就像美的影子一样的,是一种淡淡的忧伤――两者非常和谐。然而在现代人的心灵中,与美相伴的却不是它的影子,而常常是它的敌手。现代诗人写到夜莺,大概会这么说:‘那啁啾婉转的乐声,灌进我脏兮兮的耳朵。’在我们的现代美神身边,总是站着一个喜欢嘲笑美神的小丘比特――他总是把镜子转来转去,偏要照出美神脸上皱纹和雀斑来。在我们现代人的心灵里,似乎总有一种要想验证事物真相的欲望,因此我们也就丧失了观照事物的直觉能力。诚然,现代人的怀疑精神和验证癖好是有助于人心更新和社会进步的。。。。。。然而,诗歌是理应站在美神一边的。诗歌有权坚持自己的某些特殊要求,如节奏、韵律和修辞。诗歌是娇美的淑女,她从来就不习惯干日常的家务活。那些琐碎而累人的家务活,理应由散文包了。”

“诗歌理应被她的祭师们高高地供奉在祭坛上;也许就是因为她超凡脱俗,她总不免有点孤僻。。。。。。因为现代生活是那么混乱,那么不协调;现代人是那么不安,那么矛盾,那么喜欢自我嘲弄――他们住在彼此隔离的小房间里,相互之间是那么神经过敏,而他们接受的却是同一种文化的熏陶,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雷同,那么刻板。。。。。。她(诗歌)既然对现代人的喜怒哀乐毫不知情又毫无兴趣,当然也就不可能和他们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所以,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一部像样的现代诗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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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11-2-22 10:25:55 | 只看该作者
伍尔夫洋洋洒洒用了14页谈英国现代随笔,看到她对1920年随笔的感慨,不仅觉得1920年英国的文坛状况和当今中国颇有几分相似。现在的中国,小说家不多,随笔作家泛滥。浮躁的社会,产生了大量的快餐文化;信息社会,贪图信息的交流和捕获,却忽略了心灵的碰撞和交流。

“随笔最忌讳使用长音节词。支配随笔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必须给读者以愉悦,或者说,读者从书架上拿随笔来读,目的就是为了从中得到愉悦。。。。。。开头第一个字就要吸引我们,直到最后一个字才使我们松一口气,而在这之间,我们会有喜悦、惊异、好奇、愤慨等种种感受。”

“小说有故事,诗歌有韵律,随笔作家要使我们像白日做梦似的进入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这种状态不同于睡眠,不是生命活力的下降,而是生命活力的强化――或者说,要使我们的各种感官都活跃起来、兴奋起来,他运用的是怎样的艺术手段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必须精通写作之道。。。。。。格伦先生的那本书写得很晦涩,本应先涂上防腐剂保存好,以便我们有时间慢慢地啃。。。。。。帕狄森既没时间,也没耐心,所以他就把格伦先生原封不动地端给我们了――就像端给我们一盘没烤透的肉,里面还夹着硬壳果,嚼得我们牙齿发痛。。。。。。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园地里,声色俱厉地训斥读者显然是不行的。。。。。。作者昏头昏脑,像没睡醒似的东拉西扯,写出来的东西简直语无伦次。”

“随笔容不得任何杂质。不管你用什么手法――刻意求工也好,浑然天成也好,相互映衬也好――反正随笔要写得越纯越好:要么纯得像水,要么纯得像酒,不可有外来异物,但又不能让人觉得单调。。。。。。佩特在这方面做得最好,他的《达芬奇札记》给我们的印象不只是他在达芬奇研究方面很有学问,同时还觉得他有一种卓越的见识,所以读他的这篇随笔就像读一部好小说,作家的个性和人格都历历在目。。。。。。随笔的魅力就在于它的纯真,而题材小,不仅便于随笔定形,更便于随笔作家精雕细作;还可以避免古代作家的浮华文风,即‘小摆设’的修辞手法。”

“比起传记和小说来,随笔往往有更多的神来之笔,往往可以更自由地使用明喻和暗喻,而且还可以不断润色,直到每字每句都熠熠生辉;不过这也带来了不少危险。首先,我们很容易变得刻意雕琢,因而也很容易使文气――文章的生命线――变得很不流畅;其次,本来应该像流水般从容不迫、深邃有力的语言,现在一下子都冻成了一束束的冰花,就像挂在圣诞树上的一串串葡萄,一夜之间可能光彩夺目,可是第二天就变了颜色,显得毫无生气了。”

“皮尔蓬先生写的每一个字都浸透了他的自我和个性。这是个人风格的胜利,因为个性对于文学来说虽必不可少,却是最难处理的。要想在文学中充分发挥个性,首先必须精于写作之道。在写作中,你既要是你自己,又不能完全是你自己。。。。。。关键就在于要写得像生活本身一样真实。像这样的随笔,你是决不会读过之后就丢在一边的,而是像告别一个知心朋友,虽一时分手,却终生难忘。。。。。。个性对于随笔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现在的专业随笔作家的通病,既没工夫写自己,也没工夫写别人,只好浮光掠影地瞥一下,拍拍脑袋挤出一点思想的油花来充数,而在这点油花里,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强烈个性的。“

“为了正确对待1920年的随笔作家,我们必须重申:我们颂扬知名作家,并非因为别人曾经颂扬过他们:我们赞美已故作家,也不是因为我们再也看不到他们穿着套鞋在皮卡迪利大街上散步了。我们说他们写得好,是因为他们给了我们阅读的乐趣。。。。。。随笔应该以某种强烈而执着的信念为支柱。。。。。。要有某种既有感染力,又能诉诸笔端的信念。。。。。。作为一个随笔作家只有当他有了坚定的信念时,他才能用自己的语言筑起一片神奇的领地,才能把短暂的人生提升到永恒的高度。。。。。。一篇好的随笔就像一道帷幕,它能把我们团团围住,从而使我们暂时忘却恼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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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1-2-22 10:26:20 | 只看该作者
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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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11-2-22 10:36:50 | 只看该作者
拜读
东方の红猪 发表于 11-2-2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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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1-2-22 10:40:30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更严重吧 精粉 如果没记错的话 19# 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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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11-2-22 11:08:11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更严重吧 精粉 如果没记错的话 19# 向往
开心果果 发表于 11-2-22 10:40


是吗?我还以为是抑郁呢,用脑过度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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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11-2-22 11:17:52 | 只看该作者
三年前看完影评《时时刻刻》,写下的困惑:

        整部影片非常跳跃,用自杀和伍尔夫所著的《达洛卫夫人》将20世纪不同时代三位女性一天的精神生活贯穿起来。其实与其说这三个女性相似的话,不如说伍尔夫,布朗夫人,理查德更为相像。

    片中已自杀或自杀未遂的几位主人公均是出于对现状的不满,那种看不到尽头的绝望和没有转机的无边黑暗,令活着变成了煎熬。布朗夫人之所以没有死,那是她还有选择的余地,排除了道德的干扰,她仍能选择去加拿大当图书管理员,过自己想要的独立生活。理查德则不同,拖着日益恶化的爱滋病体,活着就是为了等待死亡的到来,生仅仅是为了慰藉周围的亲人,对他而言,是煎熬,是活地狱,于是,在忍受了十年之后,他从窗口飘然而下。伍尔夫的绝望不是来自身体,而是来自灵魂在活着时找不到归宿,这个世界无处可以容置她深刻而躁动的灵魂。于是,她选择回到她来时的地方。

    死亡,作为一种选择,真的是一种解脱吗?方死方生,死比生长,在与生相对的另一种状态里,真的能够找到各自的平和与安宁吗?如果活着不能找到,那么只是纯粹地转换一种生存状态就能找到了吗?除非死亡后便是彻底的寂静,空无一物。否则,地狱由心造,在临终前痛苦迷失的精神状态,在另一个世界就一定能找到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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