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371|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何拥有幸福的爱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0-4-15 16:5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开心果果 于 10-4-20 22:18 编辑

另一半的优点,居然是我最大的缺点,情何以堪

谈到爱情,其实是每个人都渴望的一段亲密关系。从大自然的现象来看,阴、阳本来就是一种互相吸引、结合的一个状态。我们来谈要如何能拥有幸福的爱情之前,首要重点要去思考的是,我要怎么样找到真正属于我的灵魂伴侣?接触爱情的过程当中,这个人到底适不适合我?是否真的是我可以一起携手终身走完一辈子的对象,这是我们一般人都会去思考的重点。

我先在这里分享一个简单的观念,通常我们在找寻对象的时候,都会先想:我要怎么样可以找到我理想中的另一半?以及如何让我的生命与感情能够更完美合一?说实在的,在我们以心灵的角度来探讨的时候,当我们想要去『寻找』另外一半的同时,我们内心已经是呈现匮乏的现象了,而且已经是一个不完整的状态,你吸引来的对象内心也不可能是富足的。为什么呢?

因为你在找寻『一半』的同时,代表你自己也只有『一半』了。所以需要另外不完整的『另一半』来补足这不完整的『一半』来成为一个完整体,其实这样的观念是很危险的。

我记得以前我在追求伴侣,或者我的朋友在寻找他的伴侣时,通常都会落入一个迷失,例如我现在有一些优点:诚实、老实、忠厚、责任感、内向、寡言木讷。

可是我个性上有一些缺点,如:不善于人际关系、个性比较内向、个性比较静。有时候希望所寻找的对象不要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太静了,希望找一个活泼、外向、动态的对象,来弥补静的这个缺点,总觉得这样做才是一种调和,一静一动是互相平衡与互相合一的状态,就连合八字、命理、星相…等都是类似这样的逻辑。
其实,各位通常这样的状态当中,你所找来的另外一半是绝对不会幸福的。我们用心灵的角度来解读,我们刚刚已经有提到:如果你内心当中的状态是一种匮乏、不完整的现象,你所感召来的对象也一定是匮乏、不完整的。

举例:我们刚刚不是提到说自己个性太静了,『静』你已经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状态,所以希望用动态的对象来补足静态的部份。不可否认的,刚开始你一定会被这样的对象特质给吸引住,因为对方的一切乍看之下,都是你所想要的,这一切都是你没有的优点,也就是说他的优点等于是你的缺点,同意吗?

而人偏偏很奇怪,在欣赏别人的优点,或是在看待别人的缺点,都很容易,可是在看待自己的缺点的时候却很盲目,且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缺点。所以刚开始在结合当中,他会很喜欢沉溺在这样的关系当中,会觉得对方是一个非常活泼外向,就是他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或是他心目中的白雪公主。

可是在交往一段时间以后,逐渐会产生许多问题出来,什么问题?对方的优点、活泼、外向的行为,开始对你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一件事情了,慢慢的你会发现怎么这个伴侣一天到晚都有很多人来找他,他一天到晚都有约不完的会,异性朋友也超多,喝咖啡、去唱KTV、去吃饭、交际应酬、聚会…等等,好像他的生活都充满着多采多姿。
因为你本身就比较安静不爱交际或太吵杂的环境,所以慢慢的跟他之间的交友圈、交际圈、生活的方式与模式,就会有很大的落差,渐行渐远,到最后会因为他的行为你没办法接受。

不禁你会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爱你、重视你,甚至怀疑对方在外面是不是已经有外遇的行为产生,所以很多这样的争吵、猜忌包含各方面彼此的不信任,就产生越演越烈,原本你所认为的那个优点现在对你来讲,却是无法忍受的缺点,所以不断的攻击那个点,到最后就会形同陌路各走各的,我看到很多的情侣、伴侣会离婚、分手都是因为这样的状况而产生的。

然后在离婚或分手的这些状况当中,我们最常听到彼此的理由都是因为个性不合。奇妙的是,为何这对个性不合的两个人,在一开始接触的过程当中,彼此却都没有发现呢?为何在相处之后才发现彼此个性不合呢?所以,套一句爱情小说里经常的一句话:相爱容易相处难。我只能套另外一句话,那就是:爱情是盲目的,就是如此。

可是请各位不要忘了,人很难面对自己的缺点,当对方的优点也就是你的缺点,突然放大在你现实的生活里时,你该如何自处?当你跟他开始生活时,他如同是你的一面镜子,你不断看到你自己缺点的部分,到最后你会无法面对。
因为那个缺点突然之间,活生生地摆在你生活的各项周遭的每个角落,就像是一面立体的大镜子,每天无时无刻都在你的生活里,不断投射出自己身体的缺陷让你看到般的痛苦是一样的。

这么明显的一个缺点,你会因为被放大然后没有办法接受,到最后就在困在那里,然后逼自己逃避、厌恶甚至攻击、批判对方,把对方斗的伤痕累累。从心灵的法则来看,你攻击的不是别人而正是自己。所以不是别人跟你个性不合,是你自己没办法接受你自己这样的缺点,更何况也没办法面对自己。

自己讨厌自己的个性,因为你觉得太静了是一种缺点,对方活泼你会羡慕是一种优点。你可以接受对方的优点,却同时没办法接受自己的缺点,你没有办法接受自己缺点的部分,这样矛盾的心灵状况事实上是很微妙的。

所以在从这种互补的心态当中,你只会看到,彼此因为看到彼此的缺点,不断的为了逃避、害怕面对这个缺点,而扩大了这个争吵,我们发现很多情侣、夫妻都是因为小事而吵架。

吸引真爱来敲门

可是我必须要这么说,有些人未必是如此,有的人他的伴侣就是他们彼此真正的灵魂伴侣。因为彼此之间很有默契,连吵架都非常有默契,有的伴侣甚至可能吵完架,彼此想要独自到外面走一走,想要找一个地方好好的安静一下,结果两个人去的地方却又是同一个地方,在那边又相遇了。

或者有些情侣或夫妻,有一方可能他发生了一些事而情绪不好时,另外一方却会很自然的、不自觉的打电话给这一方,他们之间有很多的默契,有很多的共同点,这代表他们彼此所碰到的就是自己的灵魂伴侣了。


所以要如何能找到真正适合的对象跟灵魂伴侣?你就必须要真正的去检视自己的心灵状态是什么?真正的认识、了解自己。转换心念,用『吸引』的方式,而不是用『寻找』的方式。以心灵的法则来看,当你在『找』伴侣的同时,也就是在告诉人家说你已经没有伴侣了,而且已经不会有伴侣了。


因为你是用匮乏的心态在找,『找』代表你是没有、匮乏才需要找嘛!你应该换另外一个观念与想法:「你可以吸引,你可以拥有,而且你已经拥有」,这样子的做法,你才可以吸引到跟你同构型、跟你相等对象,而结合成为一个『合一』的状态,而且这个是一种加分,更扩大的圆满。而非你自卑的认为自己有不完整的部份,要像拼图一样找另一个拼起来......   


节取至台湾心灵讲师陈嘉堡著作《心念》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10-4-15 21:14:59 | 只看该作者
顶  说的有道理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0-4-16 10:36:08 | 只看该作者
1# 赵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0-4-17 23:00:16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10-4-18 19:41:35 | 只看该作者
3# 深海

深海“斑竹”的回复很特别,就象海洋深处流淌出来的爱与祝福!

同时,也希望这篇文章让有缘的朋友有所参考和启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10-4-19 17:55:05 | 只看该作者
3# 深海  

深海“斑竹”的回复很特别,就象海洋深处流淌出来的爱与祝福!

同时,也希望这篇文章让有缘的朋友有所参考和启发。
赵龙 发表于 10-4-18 19:41

那是,妹妹可不是一般人哦

我觉得有时候,爱情和你的另一半一样,都是互补的,你不足的,恰恰是她说优势的,她所不足的,也恰恰你可以帮助,缘分就是这样,有道理可讲吗?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0-4-20 20:53:03 | 只看该作者
另一半的优点,居然是我最大的缺点,情何以堪

谈到爱情,其实是每个人都渴望的一段亲密关系。从大自然的现象来看,阴、阳本来就是一种互相吸引、结合的一个状态。我们来谈要如何能拥有幸福的爱情之前,首要重点要 ...
赵龙 发表于 10-4-15 16:54


感谢赵龙,很有道理。

正如古圣先贤所说: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顺序不能颠倒。

只有先修身,先完善自我,才能有一个真正的知心爱人,才能拥有和谐幸福的人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0-5-7 17:20:2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才发现赵龙朋友所转的都是很深刻的好文章
真是无愧这个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 一个探索生命真相的家伙
职业:心灵沟通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0-5-7 17:23:01 | 只看该作者
“另一半的优点,居然是我最大的缺点”
我觉得这个没有错,我们为什么需要另一半,正是因为不管哪一方面,我们都需要互补才能达到完整状态。只是互补的前提必须是彼此能够互相欣赏与接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4 19:07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