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minihill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们为什么相爱,为什么分手?(谈谈你我的爱情)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04-10-21 12:52:11 | 只看该作者
有一种爱能使人成长,并不是爱情,爱情是如神圣,只有建立在成熟的爱的基础上才可能是真爱,对此你可以参考一下,是否有真正的爱情的存在。
有一种依恋的情感常常会以爱情的假象深深地就吸引了我们,很难自拔,常常想一些因失恋自暴自弃甚至自杀的人,是不是都有一种不成熟的爱呢?
成熟的爱是什么? 首先人必须自己是一个成熟的人,懂得爱自己,有独立感。然后才是沟通的技巧,爱的技巧。
到现在,我才稍稍感觉到有一些资本啊,这么多年也值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04-10-21 13:00:18 | 只看该作者
相爱的双方,理解固然需要,但是彼此还是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宽容。双方都试着去理解对方, 而不是要对方理解自己,经常沟通,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相爱的结果不是谁最终得到了谁,而两个人通过相爱达到共同成长的目的。我的拙見, 欢迎后来者批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05-2-17 01:15:27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一如人生,回味深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05-2-18 18:48:32 | 只看该作者
[quote="wan1388"]相爱的双方,理解固然需要,但是彼此还是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宽容。双方都试着去理解对方, 而不是要对方理解自己,经常沟通,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相爱的结果不是谁最终得到了谁,而两个人通过相爱达到共同成长的目的。我的拙見, 欢迎后来者批判[/quoted]

好贴.
建议定为精华.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05-2-23 11:50:04 | 只看该作者
相爱总是美好的,但分手却是最无奈的结局,刚和男友分手不久后就通过相亲找到了现在的男友,因为通过这份新感情我的回了自我,心情不再那么压抑了,身体也慢慢胖起来,所以我现在还是惧怕爱情,只想一认识就结婚得了,是不是我得了心理抑郁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05-2-23 11:53:46 | 只看该作者
有巨歇座男性会员在吗,如果是你碰到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工作不稳定时,会拒绝一个深爱你的女人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沉默是金 该用户已被删除
22#
发表于 05-5-5 20:44: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05-12-10 01:51:40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被深爱两次
分手是为了爱
相爱则是上帝安排的,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05-12-10 14:16:4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才看到这个版块,读完大家各种各样的感悟,我很有感触,在此想借用大家的观点来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minihill认为:
“因为你我更爱的都是自己。
所以分手..................”
我认为这一句话的确很有道理,记得张小娴也说过类似的话:其实我们大家爱的都是自己,所以喜欢和自己臭味相投的人。

神舟说:
  “过于现实则难以浪漫。
  中年人过于现实了,再回头难以找到爱情的感觉,也难以找到童真。
  谈恋爱的人就应感情至上,视爱情为无价,这样才有真正的爱情,也许许多年后有人会说当初太不现实,试问以如今的观点,何以成就以往的浪漫爱情”
我也很赞同,所以人往往在年轻时比较容易找到爱的感觉。

丫丫说:
“我相信是因为理解而相爱。
相互都觉得对方能理解自已,
能一起携手走人生的漫漫长路才相知相爱。
又因为太过了解,
觉得对方其实和自已想的不一样,
无法再共同走下去而分开。”
这也很有道理,所以有一句话这么说来着:人往往因为误解而结合,因为了解而分开。


天行说:
“不过暗恋的感觉终身难忘”
呵呵,是啊,人往往会觉得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wan1388说:
“成熟的爱是什么? 首先人必须自己是一个成熟的人,懂得爱自己,有独立感。然后才是沟通的技巧,爱的技巧。”
很好,很理智,也很成熟!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做到这样。
“相爱的双方,理解固然需要,但是彼此还是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宽容。双方都试着去理解对方, 而不是要对方理解自己,经常沟通,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相爱的结果不是谁最终得到了谁,而是两个人通过相爱达到共同成长的目的。”
的确是好帖,正如丫丫所说,我也觉得可以定为精华!因为爱的浓烈感觉不是常有的,所以当爱的激情逐渐消退时,我们就应该学会宽容,试着去理解对方,让双方都能通过相爱而共同成长。

另外,我似乎在我们论坛的其它地方也看到类似这样的一种观点,感觉也是蛮好的:
爱的时候,就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不爱的时候,不要灰心,不要后悔,既要有耐心等待也要有勇气开始另外一份感情!
我觉得这种观点蛮适合那些爱情坎坷的人。呵呵,同样欢迎后来者批评指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05-12-10 14:27:27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关于感情,我前不久还看到这样的两则言论,感觉不错:
“遇见一个人,只需要一分钟;喜欢一个人,则只需要一句话。”
“最大的痛苦不是喜欢一个人而不可得,而是你喜欢他却无法让他知道你的感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05-12-26 03:44:2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恋爱的比喻


1、 恋爱就象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总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的你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你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你永远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这就是恋爱的逻辑。

2、 恋爱就象电脑,永远都有N个毛病等待修理,等你修好后却发现等待修理的新毛病大于N。

3、 恋爱就象公共汽车,你等待的那一趟永远都不开来,你不等的却总是接二连三。

4、 恋爱就象闷热天的旅途,当你经过长时间苦等,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时,你会听到列车广播传来一个亲切的甜美的女声:本次列车已达到终点站。

5、 恋爱就象拥有两只手表,你总是无法说清,到底哪个时间更准?

6、 恋爱就象手机,总是谣传要单向收费,却永远出不了台,最后你才发现,谣言发源地不是用户自己, 就是没有手机的所谓专家学者。再以后,你不得不说服自己,双向收费是多么合理合法。

7、 恋爱就象VCD,盗版总是比正版流行。

8、 恋爱就像某些人眼中的“革命”,标榜着自己多么高深莫测、多么洁白无暇,但归根结底,还是免不了直奔主题:请客吃饭。

9、 恋爱就像小偷,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最大的不安全因素往往就是你自己。

10、恋爱就像看电视,手握遥控器,充满期待地等待好节目,最后精疲力竭倒头睡去,然而第二天你还忍不住要来等。

11、恋爱就象喝茶,倒掉的都是茶,喝下去的都是水,但是你从不承认自己喝的是白开水,却总是吹嘘自己喝的茶有多么多么名贵。

12、恋爱就像打喷嚏,总是不经意间打得出来,刻意要打却总是打不出来。

13、恋爱就像某些领导,口口声声表示要扶植新人,但进入操作层面,新人却总是发现自己无法与老人抗衡。

14、恋爱就像导演,打出的旗号无一不是艺术至上,其实都是以貌取人。

15、恋爱就像摄影,即使你设备先进、技术精湛,但最后还是少不了暗室操作。

16、恋爱就像春节联欢晚会,一年比一年办得热闹,一年比一年办得无聊。

17、恋爱就像智力竞赛,规则可以设置无数,但有一条却一直去不掉,那就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高分总是被优先淘汰。

18、恋爱就像钢琴,最高雅的内容摆在最不高雅的人家里,真正的高雅者却享受不起。

19、 恋爱什么也不像,就像他自己:她撒娇嗲,处于童年期;她躁动不安,处于青春期;她喜怒无常,处于更年期;她耳聋眼花,处于老年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05-12-26 03:45:48 | 只看该作者
Mother-In-Law

Ernie K. Doe
1961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The worst person I kno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she worries me so,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If she leaves us alone
we would have a happy home,
sent from down belo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Satan (Sin) should be her name,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to me they’re about the same,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Every time I open my mouth,
she steps in and tries to put me out,
how could she stoop so lo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I come home with my pay,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she asks me what I made,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She thinks her advice is a contribution,
but if she will leave that will be the solution
and don't come back no more,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

MOTHER-IN-LAW-ERNIE K-DOE
丈母娘-欧尼·凯-道

 1961年5月22日登榜首1周。

  美国丈母娘们的态度表明,她们对歌手Ernie K-Doe及曲作者兼发行者Allen Toussaint的这张榜首唱片从来也没有欣赏过。歌曲的头四句连着唱了四次‘丈母娘’然后唱的是‘是我所知道最恶劣的人物’,这也难怪‘丈母娘’们要不高兴。然而不管怎么说,Toussaint将教堂里的钢琴奏出新奥尔良的声音并传播出来,使该曲在摇滚历史中赢得了一席之地。

  Toussaint原是1960年成立的A&R唱片分公司Minit唱片公司的头头。1960年3月,Minit公司推出Jessie Hill唱的《Ooh Poo Pah Doo》,曾进入排行榜第28位。在唱《丈母娘》之前, Ernie K-Dor的名字是Ernest Kador Jr.

  Ernie1936年2月22日出生于新奥尔良,是家里11个孩子中的老9。他父亲Ernest Kador Sr.是一位施洗牧师。小Ernest Kador7岁时就开始在他父亲的‘新家浸礼教堂’的唱诗班中唱歌。他母亲住在芝加哥,所以他从小是被他姑母带大的。在他15岁时,就参加了当地的业余歌手演唱会,并在夜总会中表演。其他时间还作为Booker T.washington高中的蓝球、橄榄球、和田赛选手。Ernie到芝加哥看他母亲时,他母亲为他安排了一些俱乐部的表演。在芝加哥呆了两年后,他又回到了新奥尔良,参加了一个名为Blue Diamonds(蓝钻石)的演唱组。他们还曾为Savoy唱片公司出过一首单曲,并在该市著名的Tijuana夜总会表演。著名艺人Johnny Ace、Chuck Willis、Little Richard等都在这家夜总会表演过。当时一些唱片公司的星探时常到这家夜总会来挖掘人才。其中有一人将Ernie挖掘到了Specialty唱片公司。这家公司也是和Little Richard签约的公司。当Ernie和Joe Banashak拥有的Minit唱片公司签约后,Banashak提出Kador这个字发音太难,而K-Doe作为舞台艺名似乎更好些。后来Ernie就正式将他的名字改为K-Doe并进行了注册登记。在Ernie的演绎中,先后签约过数家著名的唱片公司。

  《丈母娘》的歌曲手稿是Ernie在Toussaint的废纸堆中发现的。这是Toussaint自己写完后不想要扔掉的。Ernie此时的婚姻正发生问题,他觉得是他丈母娘在起着不良的影响,所以他对Toussaint说他要录这支丢弃的歌曲。在这支歌曲中Benny Spellman低沉的男低音,在Ernie歌声的间隙中穿插,使此曲生色不少。Ernie第二年在Spellman主唱的《Lipstick Traces》中,也为他进行了伴唱。

  《丈母娘》是Ernie唯一进入排行榜前50位的歌曲。他最后的一支上榜曲是1962年2月的《Popeye Joe》。他在1965年Minit唱片公司卖给Liberty唱片公司前,一直为Minit公司录音。这之后,他和Duke唱片公司签了约。三年后,他又回去和制作人Toussaint合作,但未出成果。K-Doe后来一直在新奥尔良的夜总会中唱歌,还参加每年一度的新奥尔良爵士传统狂欢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05-12-26 09:21:25 | 只看该作者
Charlie Z. Song,你什么时候能type chinese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05-12-26 22:41:07 | 只看该作者
Dear WZHP:
我 可 以 type chinese,  但 太 慢 了 ! ! ! 不 是 一 般 的 慢 ! 让 人 发 疯 的 慢 ! 而 且 , 我 工 作 有 时 特 忙 , 晚 上 睡 觉 有 时 是 个 大 难 题 , 这 样 耐 心 就 特 差 ! 也 不 是 一 般 的 差 !
所 以 , 除 非 万 不 得 已 , 我 不 type chinese。
希 望 谅 解 ! ! ! ! ! ! ! ! ! !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06-2-23 16:55:39 | 只看该作者

去爱一个人是幸福,被一个你不爱的人深爱是痛苦

我和一个很爱自己的男生相处了5年,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分手原因是我不认为他是我一生最爱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5 22:55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