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75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孤独症康复期向阿斯伯格综合症转化的现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9-5-18 17:1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忠于我心 于 09-5-18 17:12 编辑

孤独症康复期向阿斯伯格综合症转化的现象
转自百度孤独症吧
(虽然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毕竟这是未经证实的理论,仅供参考)

孤独症(又称自闭症)、阿斯伯格综合症是神经性广泛发育障碍疾病(世界报道此类疾病至今才60多年,我国首次报道此疾病至今才20多年) ,至今发病机理尚不清楚,且预后差,是目前世界医疗、教育部门都十分关注和研究的对象 。  
    在最初的研究里,孤独症与阿斯伯格综合症并没有区分开来,《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3)命名的“孤独样障碍”,既包括了典型的孤独症、不典型的孤独症,也包括了阿斯伯格综合症等。DSM-4将其原来的“孤独样障碍”称作广泛性发育障碍,对原来包容过杂的内容进行了亚分类,分为6类型:儿童孤独症、不典型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征等。      
    孤独症和阿斯伯格综合症是两个独立的、有区别的病种,二者的概念、相同点与不同点,我们有另文专述。本文论述孤独症康复期向阿斯伯格综合症转化的问题。虽然不少孤独症患者的家长(尤其是孩子逐步康复的家长)对此早有觉察,但笔者相信作为研究者将此一问题提出,在国内外尚属首次。 提出这一问题,是描述笔者观察到的多数现象,非指所有孤独症儿童在康复期间都向阿斯伯格综合症转化。  
    儿童孤独症经治疗或训练后,理解、社会交往、认知、动作协调等逐步改善,但是距离正常儿童仍然有差距,从而多数转化为阿斯伯格症状。主要是在语言方面,虽然原来的无语、认知错乱、立即仿说或延宕仿说消失了,但语言实用技能方面的仍有重大缺陷,缺乏对他人内心世界的洞察力。他们会喋喋不休地向听众(通常是成人)进行“演说”,内容一般是关于他的一样嗜好或者一些与众不同的范围狭窄的话题。他们的语言沟通技能至少有三点是值得注意的:1、虽然词态变化和语调并不像孤独症那样单调和刻板,但语言的韵律性差,在事实的申述、观点的评论中往往缺乏抑扬顿挫;2、语言经常是离题和带偶然性的,给人一种松散、缺乏内在联系和连贯性的感觉,让人听后感觉似乎是头上一句、脚上一句(这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交谈模式产生的结果);不能提供评论的背景资料;不能清楚界定话题的变化;不能制止说出内心的想法;3、交流方式的最典型特征是冗长的表达方式,笔者认为这是阿斯伯格综合症区别于其他的最明显的特征。患者会就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不停地讲,完全不理会听众是否有兴趣在听、是否想插话、是否想换一个话题;虽然说了许多,但通常得不出什么论点;对话的另一方如果尝试就事件的内容或逻辑作探讨,或者试图与相关的题目相联系,通常不会成功。
    逐步康复的孤独症儿童理解、社会交往、认知、动作协调等逐步改善,比原来强得多,但仍然不够理想,对他人情感的理解力还不够完美;社会交往还有离群倾向,不愿和同龄儿童交往,喜欢和成人说话;仍然喜欢钟表、天气预报、电视节目表、火车时刻表及地图等;动作(尤其是大动作)仍然有些笨拙不协调;仍然注意力不集中,经常被认为是“多动症”;有时仍有非正常发音现象。这些特征,十分符合阿斯伯格综合症的表现。所以我们有理由提出孤独症康复期向阿斯伯格综合症转化的论点。  
    笔者在按摩治疗儿童孤独症的临床中,观察到孤独症康复期向阿斯伯格综合症转化的现象,从而把孤独症治疗分为两个期:孤独症康复期、阿斯伯格康复期。从孤独症的状态摆脱出来,进入喋喋不休的“话匣子”时期,也就是阿斯伯格状态,是家长们收获胜利的第一步;从“话匣子”状态到正常的社会交往,是家长收获胜利的第二步;顺利入学是第三步。


作者:119.181.57.*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09-5-18 17:30:30 | 只看该作者
这可能就应了Uta Frith在《自闭症简介》一书里说的,阿斯伯格综合症可能是一种相对纯粹的自闭症。典型或非典型自闭症可能包含了很多其他并发症,比如消化系统免疫系统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人的感官系统干扰很大,造成自闭儿童怪异的行为。当这些外围的问题得到治疗或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消失,核心的社交问题就成了最突出的问题,孩子的表现就更像阿斯伯格症了。所以孩子小的时候通过治疗或训练,在行为上可能有很大改善,家长会以为孩子已经不自闭了。但是实际上核心问题可能还是存在,除非有陈毅雄那样的奇迹发生,脱胎换骨破茧而出,否则就还是自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6 10:49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