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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欣弃羁 于 08-12-7 19:40 发表 也许太过分吧,不过谁没有过分的时候呢。 楼下的,你觉得曾经做过最过分的事是什么?
原帖由 花开花落 于 08-12-9 21:01 发表 失去她要比得双相好接受了,也就是得双相要比失去她难受.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只要身体好,就是最大的财富,不知道吗?身体是父母给的,不孝有三,这也可以算是其中之一哦!呵呵.... 楼下的你有没有偷窥过别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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