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424|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问询] 不捐款的是否应该被指责?:L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8-3-30 20:1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捐款的是否应该被指责?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08-3-30 20:14:14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点也不想捐啊,首先我就对人很不信任,我这样不捐,感觉无偿的享用资源,是不是挺可耻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08-3-30 20:15:09 | 只看该作者
心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08-3-30 20:26:4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楼上的朋友,不要自责,捐款是自觉自愿的行为,你来阳光工程如果能享受到大家给你带来的温暖,能帮助你早日康复就是我们大家最大的愿望。我们大家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有钱也没有力的就想办法从网站里大家贡献的宝贵资源中学到知识来进行自救,只有自己身上有力量了,才能有能力去帮助别人,一定要学会好好爱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08-4-1 18:13:39 | 只看该作者
捐款就像义务帮助别人一样,想做就做,不想做,自然有自己的理由,最重要的是不要为难自己。自己的理由很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08-4-1 18:42:25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的方式,在一个尺度内,无论如何选择,都是正确的。
我们感激捐款的人,但并不说明不捐款就要受到职责。切勿有非黑即白的心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08-4-1 21:46:15 |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08-4-3 12:05:31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不会.你以为是单位机关强制性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08-4-3 12:21:23 | 只看该作者
我没工作,我什么都不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08-9-16 22:1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oshilili 于 08-4-1 21:46 发表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08-9-17 11:20:16 | 只看该作者
正相反啊 不捐款更应该被表扬才是 因为我们捐献的是热情 这是无价的

当然捐款的也值得表扬 要不我们上哪儿捐献热情去啊

[ 本帖最后由 虚空 于 08-9-17 11:2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08-9-21 23:10:1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件自然的事情,捐款的理应表扬,不捐款的又何必指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08-9-22 02:2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正相反啊 不捐款更应该被表扬才是 因为我们捐献的是热情 这是无价的

当然捐款的也值得表扬 要不我们上哪儿捐献热情去啊
------------------------------------------------------------------------------------------
这么说大家应该向"更应该被表扬"的学习咯
所以说得抑郁的智力都不错嘛

[ 本帖最后由 jxau00001 于 08-9-22 02:2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08-9-22 09:28: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夸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2 21:28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