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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邪西毒之西毒后转 转自天马行空幽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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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3-10-8 12:4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铁中棠

    禅宗里有三个层次:其一、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其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其三、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我的名字叫欧阳锋,我不属于白天,只属于黑夜,黑夜更适宜于杀人。我是一个宿命感很强的人。我不能回去,既然命运让我无法融入这片沙漠,那么,就跟着这西北风四处流浪吧。一把火烧掉了屋子,刚出道时的雄心壮志和那封信也随着烈火全部燃尽。我清楚地记得,离开那天黄历上写着:驿马路,火逼金行,大利西方。

  饿了就吃,饱了就走,困了就睡。我就这样走着,走着,随风而走,天涯何处?何处是天涯,是尽头?黄昏时,我会看着夕阳落山,不是欣赏那种灿烂极致的美,只是觉得夕阳落山时,发出柔和的光芒,很象一个人的眼睛,象哪一个人的倒是分不清。路上,我抛掉了伴随多年刀口中舔血生涯的"小男孩","小男孩"是剑的名称。以前,我以为它很重要,至少对一个曾想在江湖中闯出名堂的剑客来说是重要的。可我抛掉之后,才知道剑是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了,剑只是一把剑而已,因为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惬意,甚至忘了时间的流逝。

  来到一个热闹的小镇。也许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反而欢喜这种喧闹。在人来人往,街市鼎沸之中,风刮小屋悉悉嗦嗦的声音,会在耳边响起,这让我温暖。我缓步踱入一座客栈,客栈的名字有点别致:纸醉金迷,似曾相识。

  客栈里有个老板,约五十多年纪,瘦巴巴的,脸色青白;一个老板娘,一副少妇模样,端庄文静,丰韵迷人。还有两个估摸十八、九岁光景的伙计,一个较矮胖;较小,一个中等身材,样子老成。客栈里的小楼共有十三张桌子,楼下8张,楼上5张,布局合理,环境典雅,落落大方。

  挑了楼上的一个角落坐下,叫了一坛女儿红、一大盘牛肉和一笼包子。这座楼是解决肚子饿的好去处,酒醇,牛肉嫩,包子香,桌子干净,难怪这里的客人特别多。客人多,人气就旺,生意就好,在这一点上,和我以前的职业要求相同,都是替人解决肚子饿的麻烦。我有点留连这个地方了。

  我一面用舒适的姿势吃饭,让食物在胃液中慢慢消失,一面观察起周围的人。人是世上最有趣、最危险的动物,许多人往往忽略这一点而失去增长见识的机会,严重的将导致送命。在这当儿,有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的嗓音清脆,胸部挺大,招呼起人来,一抖一颠的,惹火极了。第二眼是注意她的眼睛,它们比一般人要小,眯起来的时候,象极了我的大嫂。看着她小跑的身影,依稀又回到白陀山的桃花林,那一片望不到头的桃花林下,有位女人痴痴守望……

  "壮士,醒醒--醒醒!"一束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
  "壮士,本店要打烊了。"
  我回过神来,盯着老板娘小小的眼睛。

  "我拒绝付账,因为我没钱。"我知道想要不被人拒绝,就先要拒绝别人,这是我闯荡江湖的铁则之一。
  "你想吃霸王宴,在其他地方也许可以,在本店,嘿嘿,没门,我这两个伙计曾经在少林寺学过武功。"老板娘板起脸来,变了一个人,别有一番风味。
  "我有个建议,你看你生意这么好,我留下来当伙计。你只管饭钱,不管工钱,可好?"我假装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好吧,看你这么可怜,就留下来吧。"老板娘考虑了一个人血喷尽而亡的时间,连个招呼也没有跟老板打,就答应下来了。

  我在这个叫"纸醉金迷、似曾相识"的客栈停留下来。每天都会很早起来,打水,生火,烧水,做饭,搽茶具,送水。各擦桌子、椅子26次,日日如此。老板和老板娘以为我很勤快,逢人便夸。在我的带动下,两个伙计也勤快了很多,生意越来越红火。说实话,我这样拼命,只是不让有多余的时间去追忆过去,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剃胡须了。

  但每天睡觉前,从前那些猎手和猎物之间游戏的情景,不断的在脑海盘旋,挥之不去,直到在迷迷糊糊中睡去。我知道,我的武功精进了不少。有太多东西,你想忘偏偏忘不了,就比如武功和大嫂那双温暖的手,我和它们的关系是牢不可破和坚如磐石的,就和没有及时换药的伤口纱布和血痂粘在一起一样,任何揭开它的小心翼翼的行为都将引起撕皮裂肉的痛楚。

  一天,夜很深。我正要睡了,突然小门吱呀一声,一个红影娉娉地向我走来。在摇曳的油灯照射下,她显得神秘而妖艳,我顿时迷失在红色森林中。

  "兄弟,天凉了,我给你加点被子。"我分明感到水向眼睛涌去,世界上再没有地方象家一样,我奋力忍住泪水,我从小就学会了坚强。
  "兄弟,在这里过得惯吗?"她巧笑盈盈地道。
  "很好,不错,还可以。"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为什么不娶个媳妇?你有的是力气,还怕养不起一个女人?!"
  "我不喜欢女人,我只喜欢流浪。"

  第一次谈话不欢而散,我有了一丝丝的快意,伤害她的快意。

  不久,听矮胖伙计讲:老板娘是回族人,她家里穷,从小就在老板家当童养媳。虽说被汉族所同化了,但她每天还保持着朗诵经文的习惯。当时,我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美,象桃花初绽的声音那样美。

  我母亲也是回族人。关于母亲,我只记得她常常要轻哼的歌谣:

  "西北偏北  羊马很黑
  你饮酒落泪  西北偏北  把山喝醉
  把山喝醉   你居无定所
  姓马的母亲在喊你  我的回回  我的心肺

  什么麦加  什么姐妹
  什么让你难以入睡
  河水的羊  灯火的嘴
  夜里唱过古兰经  做过忏悔

  谁的孤独  象一把刀  杀了黄河的水
  杀了黄河的水  你五体投地  这孤独是谁"

  因了这首歌谣,清晨打水时,我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三更,我的小窝,有事相问。她白嫩嫩的手触碰到我的脏手,象雨滋润着久旱的沙漠,我心里更有一种是猎手在捕获猎物前,惶惑而愉悦的期待。

  这一天过得很慢,老板几次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吓得她赶紧去招呼客人。终于听到了三更的敲声,但她还没有来。我快要被夜分泌出来的绝望毒死的时候,一阵粉红的香气向我袭来。是她来了。看来她经过刻意的打扮。小屋好暗,夜很轻。

  "你终于来了。"
  "嗯,来了。"
  "为什么让我等?!"
  "你不是有事相问吗?对了,我刚好也有一桩事跟你讲,我认识一个镇西的姑娘,十八岁,家中独女,模样俊,又懂事,想找一个上门的,我看你挺适合的。你看怎么样?"

  "老板娘,你在挑逗我,不是吗?"我斜斜地看着她,冷冷地回敬。我做事直接了当,和杀人一样干脆利落,一剑就足以致命,征服女人也是如此。这种风格,是从洪七那里学来的,虽然我总不喜欢洪七。

  她的脸一阵红云,胸部一起一伏,拼命想掩饰。过了一会儿,平静了下来。
  "其实,从你第一天进来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或许是归隐的剑客,或许是避仇的。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留下了你。奇怪的是,那一天,我好象并不讨厌你粗鲁、放肆的目光,相反欢喜得紧哩。你不要以为我是一个放荡的女人,我可是一个正正经经的女人。"

  老板娘的这番话,准备好似的,自言自语一般。女人开始迷乱了。端庄而文静的女人迷乱时使人心醉,若原来就迷乱的女人,再怎么迷乱也是迷乱。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向女人的红唇吻去,女人起初挣扎不已,渐渐地,她紧闭的牙齿被我的舌头功破了。恍惚中,我看到了烂漫的桃花林下的等待、嬉戏、追逐、沉沦、陷落。突然,巨大的沙包向我压来,一阵窒息,这一刻想到了死。喊道:"水……水,我要水!!!"往脸上摸去,湿湿的,我醒了,是她的泪水,女人的泪水。事后,我们的身体不即不离,恰到好处地依偎着,感受着那飘忽于床第的,缠绵而缭乱的怠惰。

  从此,我们一有机会,就聚在一起。确实,这世上象我这么有生命力的男人少之又少。我把她当成了我的母亲,我的嫂嫂,我心爱的女人。在她那里我找回了自己,我愿意呆在这个小镇一辈子。但快乐总是随风即逝,悲伤总是俯首即拾,女人并不怎么理我了。

  我观察到了,女人空闲时,眼神总往一位汉子瞟。这种眼神我从未见过,即使在床上也没有。我听客人议论,这位汉子不仅是义军里的一个头领,而且是江湖中一等一的侠客,做了不少锄暴安良的事迹。汉子三十五、六左右,瘦高个,一袭儒衫,脸略带疲惫,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派阀主风范。我一看到他的眼睛,就知道此人是我生平所仅见的,唯一可以让我佩服的人物。我这里指的仅仅是武功,对于别的事情懒得去管,也不想去管。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出现了:汉子要住半个月。

  刚开始两三天,暂且还能忍受。6、7天之后,我发觉女人的眼神越来越异样,和我瞧嫂嫂的眼神一模一样,情根已深种,将要冲破尘土。钦慕的力量比同情来得更巨大,也更为可怕。汉子仿佛发现些什么,频频向女人点头致意。我的身体慢慢地被一条毒蛇所占据,想择物而噬。

  我的女人别人休想染指,我决定吞噬那株小苗苗,尽管他对女人还没有真正动心。机会来了,才不硬充什么英雄好汉,我用了江湖中最平常的,所谓下三烂的招数。招数愈平常,愈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果然,晚餐中重重的蒙汗药和泻药生效了,汉子累得昏倒在地,在不断地呻吟,口中喊着:"慕容……慕容……"欲冲进房内,我听到了脚步声。脚步声很轻,也很熟。在想要不要躲避的当口,女人细声地对我说:"今晚老地方见!"语气不如以前那么亲热了,我仍欣喜异常。一想起白晃晃的身子,血就往脑袋上方冲。

  我退下之后,不放心,回头瞧瞧,却看到两颗头,四支脚,在床上猛烈地翻滚着、纠缠着。只是那汉子仍在不断在喊着那两个字。我怀疑是不是用错了药,手足冰冷,一下子失去了理智,瞧瞧四周没人,冲进厨房,点燃了厨房和柴火间。他们一定会死的,那天刮的是北风,而他们的房间在较北的柴火间的下方,相隔很近。况且他们一个是病狗或者叫发春的猫更为适合,一个是弱女子,怎么逃也来不及。再退一步,也只能逃一个区区的老板娘,那正好让她一生一世在恶梦中渡过吧。凑巧,那天黄历上写着:驿马路,火逼金行,大利西方。


  我离开了小镇,向西而行,路上听到放牧的少女在吟唱着:
  "西北偏北  羊马很黑
  你饮酒落泪  西北偏北 把山喝醉
  把山喝醉   你居无定所
  姓马的母亲在喊你  我的回回  我的心肺

  什么麦加  什么姐妹
  什么让你难以入睡
  河水的羊  灯火的嘴
  夜里唱过古兰经  做过忏悔

  谁的孤独  象一把刀  杀了黄河的水
  杀了黄河的水  你五体投地  这孤独是谁"

  我驻足良久,然后跑到了河边,看到我的倒影:乱乱的头发,失色的脸庞,红红的眼睛,干干的嘴唇,无力的双臂,全无刚出道时的英武之气。我不停地吼叫:"这是我吗?这是我吗?!这难道就是我!!!!"

  夜,大地一片清辉。从小就深恶月亮,月亮过于皎洁。我是孤星入命的人,我喜欢星星。然而这一刻,月亮柔软至极点。醉里朦胧之间,突然忆起了,不知多少年没有回家了。

  翌年,我回到了白陀山。欣慰的紧,我从黄药师那里得知,居然还有一个儿子--欧阳客。花了一段时间,神不经鬼不觉毒死了大哥。我没有娶媳妇,怕影响客儿的成长。平常料理生意,教客儿,其余时间全部用在练功上。我煅造了一把蛇杖,每天在蛇群中,练杖法108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变成了一条蛇,在江湖也有了一点威名。

  每次下山采购粮食途中,经过一年收集到:那场大火中,汉子并没有死,老板娘也没有死,死的只是老板、两个伙计、一些客人。一直纳闷:汉子和老板娘为什么没有好上,可能他念念不忘一个姓慕容的姑娘吧。汉子叫王重阳,我叫他王八蛋,老板娘姓林名朝英,两个都出家了,最后林朝英在苦苦等待中死去。

  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皆郁郁寡欢而死,天意如此!不同的是,一个为了我,一个是为了别人。很多年之后,众生都以为我赴华山论剑是为了《九阴真经》,其实简单的很,是为了一个"情"字。王八蛋是我平生最大的死敌,我曾经发誓,如果他比我早死,我定会挖坟鞭尸。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西北偏北,孤独是谁?人生不知所云,情爱更加不可信任,恍惚低语中,漠漠黄荒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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