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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健康是一个伪概念
包祖晓,摘自《唤醒自愈力》
伴随着生物医学模式逐渐向“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健康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苏联医学家N.Berkman教授通过研究发现,人体除了健康(第一状态)与疾病(第二状态)以外,还存在着一种非健康非疾病的中间状态,并命名为“the third status”——第三状态。20世纪90年代,国内王育学率先将这一状态命名为“亚健康”。从此,亚健康成了国内各界人士的一个热议话题。
纵观所有关于“亚健康”的研究,不难发现,迄今为止对亚健康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诊断标准。有关亚健康的概念众说纷纭。许多学者认为,亚健康的术语犯了“范畴错误”,而“范畴错误”必然会导致虚假问题的产生。例如,哲学教授张功耀在博文中提出:
依据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概念构造中第一个要注意的,是概念的指称要明确。诸如“圆的方”或“方的圆”都是不合格的概念构造,因为他们的指称不明确。事实上,“亚健康”这个概念相当于说了一个“有病的健康人”或一个“健康的病人”。这无异于说了一个“圆的方”或一个“方的圆”。因此,单从逻辑学上分析,“亚健康”就是一个不合逻辑学基本规则的概念构造。
民间中医师潘德孚持相似的观点,在《人体生命医学》中提出:
现在大讲亚健康,却不知什么叫健康。连健康是什么都还不知道,怎么就讲起亚健康来呢?亚健康的意思是有很多人不是那么健康的,就应该去吃补药,吃保健品,去医院检查。这就是亚健康概念出来的目的。然而,它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可以这么说,一点也没有。它制造了一种心理恐慌,让我们失去对自己生命自组织能力的自信,去信仰医院里的理化仪器;同时,制造了一种社会导向,让我们把大把大把的金钱花在保健品商店或医院的检查里,然后再把自己用所谓的保健品吃出疾病来。
我们认为,亚健康的概念是空泛的,在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可操作性,甚至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首先,“健康”的反面是“不健康”,不是“疾病”,而“疾病”属于“不健康”范畴。前苏联学者Berkman提出的“一种非健康非疾病的中间状态”,指的是尚未达到疾病诊断标准的不健康状态。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提出,一个人在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道德健康4个方面皆健全才算健康。据此推测,除健康之外的状态全部是不健康状态。因此,目前占主流的“亚健康”概念实质上是指一种不健康状态,只是这种不健康状态尚未满足目前相应疾病的诊断标准而已。还有一种可能是,我们“坐井观天”,自己不认识疾病,就认为该疾病不存在。
其次,有临床工作经历的人都知道,大部分疾病都有一个发展过程,许多疾病在早期阶段具有很高的临床误诊率和漏诊率。例如,恶性肿瘤发病率较高,但早期诊断困难,尤其部分恶性肿瘤在其原发病灶确诊前,因累及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肌肉等而表现为副肿瘤综合征,使临床表现不典型、多样化,很容易导致早期误诊。如果在没发现恶性肿瘤的原发病灶之前简单地冠以“亚健康”,这种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再者,如果病人自己确实感觉到了躯体和心理上的种种不适,但在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经各种检查又没有发现问题,这个时候就应该到精神专科医院或心理卫生科就诊了。因为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的医生对包括抑郁症在内的许多精神障碍的识别率非常低,漏诊率和误诊率很高。例如,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各类精神疾病都有严重的功能缺损,而且很大比例的患者未得到治疗,在我国至少50%未得到治疗;抑郁障碍患者从未就医者高达62.9%;一般内科医生对于包括抑郁症在内的心理障碍的识别率只有15.9%,抑郁症的临床漏诊率高达50%~60%,导致只有约1/4的病人能接受正规治疗。漏诊的这部分人群很多就被归入了“亚健康”。
另外,从以往亚健康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看,研究者在社区筛选的“亚健康”人群和经过体检排除的“有病”人群其实并未除外抑郁症、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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