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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惠子 于 14-8-14 09:15 编辑
平等精神
2、语文民主教育是充满平等精神的教育。
“对话”是新课程的一个重要理念,而“对话”的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虽然就一般情况来说,教师的学科知识、专业能力、认识水平等等远在学生之上,但就人格而言,师生之间是天然平等的。语文民主教育,首先体现在师生关系上,不但是教师对学生人格和权利的尊重,而且把自己视为与学生平等朋友与同志。
教师的职责无疑是“传道授业解惑”,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在知识的任何方面都超过了学生,教师更不应因此而以真理的垄断者自居。尊重学生,就包括尊重学生的思考,真正优秀的教师应该是学生的引路人,也是和学生一起追求新知、探求真理的志同道合者。合作学习的态度,就是平等精神在语文教育中的体现。
与学生同志式地探求真理,就应尊重学生发表不同看法的权利,并且提倡学生与教师开展观点争鸣。学生的认识也许比较肤浅,他们的看法也许比较片面甚至有错误之处,但在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上,和教师是平等的。教师绝对不能因为学生的“幼稚”而剥夺学生思想的权利。更何况,在平等对话、共同探究的过程中,教师并不一定总是比学生“高明”,更多的时候的确是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与学生同志式地探求真理,还应该鼓励学生公开指出老师教学中的错误,心悦诚服地接受来自学生的批评指正。
平等,还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尊严的平等,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权利的平等,特别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的平等。学生是否真正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是否真正平等地尊重每一个学生:语文活动,是让少数“精英学生”独领风骚呢,还是让所有学生都参与?上公开课,只是让个别“尖子生”举手答问以显示教学效果呢,还是让每一个学生都积极参与讨论以展示所有学生的真实思维状况?毕业复习期间,是只重点抓部分升学有望的学生呢,还是面向所有不同学习层次的学生?……如此等等,都体现出教育者是否真正平等地尊重学生的权利。对任何一个学生来说,既然同样教了学费,既然都是学生,就理所当然地应该享受培养、享受锻炼、享受应有的荣誉,否则是被“侵权”。
教师不但自己应该对每位同学一视同仁,而且还应该在教学中营造一种同学之间也互相尊重、真诚友好、平等相处的氛围。平等只能在平等中培养――今天的教师如何对待学生,明天的学生就会如何去对待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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