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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朋友们,你们是怎么解决婚姻大事的?求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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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4-8-11 19:54:21 | 只看该作者
女的的经验男的用非死不可!!!
女的,本来就缺,别说神经,就是瞎子、瘸子、弱智都有人要的,男的行吗???

点评

别对自己苛刻。好男人有,好女人一样有。  发表于 14-8-1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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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4-8-15 13:52: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sqj1969 发表于 14-8-11 19:54
女的的经验男的用非死不可!!!
女的,本来就缺,别说神经,就是瞎子、瘸子、弱智都有人要的,男的行吗? ...

让我想起男同性恋隐瞒性向与异性恋妇女结婚的事件,同妻的悲惨遭遇网上一搜一堆。当时男同性恋也是以传宗接代为理由的。
对于结婚,爱情只是一部分,还有其他考量。对于有明显遗传倾向的疾病,例如精分和双相,需要在婚前甚至恋爱阶段向对方告知。
当然,法律是没有规定必须告知,传宗接代也是很多人看中的东西,这个只有摸着良心自己判断了。
又患病又木有良心又没钱没本事的,那就糟糕了,硬要传宗接代的话,乡下麻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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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4-8-15 15:44:52 | 只看该作者
冰漠 发表于 14-8-10 20:11
有感情了就是有爱,如亲人一样,应该不会起诉吧

呵呵,感情是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吗?
不!它是会变的,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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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4-8-15 15:46:09 | 只看该作者
碧水清秋 发表于 14-8-11 18:57
是你的就是你的,说了也是你的,隐瞒很累的

对,看缘分、
该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求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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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4-8-16 11:09:09 | 只看该作者
6:31         你 们 愿 意 人 怎 样 待 你 们 , 你 们 也 要 怎 样 待 人 。(路加福音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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