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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晔阳和thail08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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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07-6-26 02: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感谢两位对论坛的支持!(不是官话)

其次,我申明晔阳的身份没有任何问题,我和他通过电话,发过邮件,这一点我可以担保。我们应该尊重他对自己身份的保密。

在这件事情上,我想专制一下,作以下决定:

1、我已经删除两人的争论贴;(如果有遗漏,请相关人员删除)
2、以后两人不准就同样事情以不礼貌方式进行争论;
3、希望以后论坛不要再出现不礼貌的争论。

另外,维持木碗对二人禁言的决定:http://www.sunofus.org/bbs/viewthread.php?tid=23113&highlight=

最后,一点希望:

阳光工程是一项很有意义的爱心事业,希望大家以大局为重,不要太在乎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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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07-6-26 08:02:5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站长的决定

站长肯定了 晔阳 的身份,我想thail08失去了最大的争论点,应该收回自己的某些偏见

晔阳 呢,作为专业人士兼管理人员,更应该首先站出来做个客观的结束

thail08呢,应该是一个热心对论坛没有丝毫恶意的会员,也希望你能主动出来做个客观的结束,当然,如果有什么不满,你可以在一个平和的心态下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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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07-6-26 08:14:50 | 只看该作者
长管说的没错,精神病医生劝病人时都说:“算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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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07-6-26 09:52:43 | 只看该作者
求同存异,与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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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07-6-26 11:10:37 | 只看该作者
站长讲得全面,逐字认真学习!

向双方对论坛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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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07-6-26 13:04: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站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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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07-6-26 22:41:4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感谢站长亲自出面,此事终于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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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07-6-26 23:31:1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站长出面。

“阳光工程是一项很有意义的爱心事业,希望大家以大局为重,不要太在乎小我!”
  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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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07-7-1 00:32:32 | 只看该作者
晔阳和thail08禁言一周,以示警告。希望两位今后吸取教训,勿急躁冲动,以和睦团结为重,以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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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07-7-2 12:10:50 | 只看该作者
我刚从山上下来,突然看不见thail08给我的回帖,到这里才知原委。

我觉得对华阳的处理略显轻微,而对thail08有过于严厉,因华阳是一个“正常”之人,而thail08反之。

这种处罚有可能导致thail08的病情发作,,一周时间太长,甚是担心。

而华阳作为“正常”之人,就应该耐心一些,不要针锋相对。(他们的争论帖,我没看到,但从回帖可窥一斑。)

华阳所为不是常人之态,我作为和华阳同为“正常”之人,亦不敢与之为伍。希望站长能考虑到这一点,毕竟大家要在这里找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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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07-7-3 13:1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msyxl 的帖子

反对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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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07-7-3 17:44: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zhp 于 07-7-3 13:14 发表
反对你的观点。


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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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07-7-3 22:58:00 | 只看该作者
唉,大家如果对此事继续讨论,务必坚持“不同意对方看法,但要捍卫对方发言权利”的原则,不得再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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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07-7-5 14:21: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lnu 于 07-7-3 22:58 发表
唉,大家如果对此事继续讨论,务必坚持“不同意对方看法,但要捍卫对方发言权利”的原则,不得再起纠纷。


谢谢纳兰!我是有些态度了,我作为一家属不能为大家做贡献,还要再起纠纷,打嘴皮官司,真是不应该。不因该为一己之私而影响整个“阳光”,在此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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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07-7-7 18:28:15 | 只看该作者
争论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但是不能分为病人和正常人之分,应该站在统一的平面上才好呢?

    我觉得这个争论后来发展到人身攻击,这是我们以后要避免的。求同存异,这个同就是我们共同的发言权,和对对方人格的尊重,而异则在我看来有意见之争很正常,但是最好就事论事,举出具体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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