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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请大家关注和支持“抑郁症反歧视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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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08-6-28 08: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大家关注和支持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内“抑郁症反歧视首案”(因抑郁症被辞退员工状告IBM):请访问当事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rkforsure。作者对“抑郁症(情感障碍)就业歧视的特点及维权思路”的系列文章(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4b7ce2010091ty.html 等)见解精到,希望大家交流。

[ 本帖最后由 渴望宁静 于 08-6-28 08: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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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08-6-28 08:16:51 | 只看该作者
非常高兴看到渴望宁静回来,我刚才去你推荐的新浪博客看到了这篇文章,真是非常有感触,想起自己还是比较幸运的,遇到了好的领导,对我一直比较关心和照顾,我整整有四年没有在教学一线上班,工资还是照发。相比之下,很多人因为抑郁症丢了工作的情况太多了,对这场正在进行的国内“抑郁症反歧视首案”我非常关注,希望问题能够得到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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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08-6-28 09:37:59 | 只看该作者

(转)事件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多谢美惠子姐姐对我的关注。转发一篇媒体报道文章,可了解到上述事件的最新进展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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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抑郁症员工拟7月8日绝食   呼吁执行裁决结果  

2008年06月27日07:08
【搜狐IT消息】(文/黄顺芳)


“裁决结果已出,恳请IBM公司本着救人救命的原则,能快速补发工资。请立即执行裁决结果,‘人道主义’保障我生命安全。”被IBM以患抑郁症为由辞退的袁毅鹏,在电话那头发出了“我要吃药!我要恢复工作!”的呐喊。  

  6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裁决袁毅鹏和IBM(中国)有限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IBM(中国)有限公司在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按照9822元/月支付袁毅鹏2008年3月1日起至裁决作出之日的工资以及2007年假日奖金和春节奖金共计18044元,合计5.7万元左右。根据有关规定,申诉人和被诉人如不服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过到现在为止,IBM公司还没有任何人跟我联系沟通过。如果IBM不按照判决恢复我的工作,我打算在6月19日IBM收到劳动裁决书之日起的20天后(即7月8日)进行绝食抗议。”袁毅鹏语气透露着坚决。

  抑郁症员工遭歧视 怒告IBM

  2006年,武汉大学毕业的袁毅鹏与IBM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担任上海分公司R&DEngineer(研发工程师)一职。可巨大的工作压力使他的健康出现问题,经常感到疲惫、头闷,2007年6月,他被诊断患有双向性情感障碍(抑郁症)。之后他将实情告诉了二线经理。

  正巧此时,袁毅鹏与一香港经理在工作上发生争执,就写下辞职书。后来其部门领导表示辞职无效,并劝其以病假形式去医院治疗。可到去年8月,袁毅鹏持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建议边工作边治疗”的鉴定要求重新上班时,却被IBM拒绝。双方为此展开6个多月的“拉锯战”,在一次与IBM高层会议(据袁毅鹏称,会议上三位人力资源总监联手逼其辞职,否则三天后单方面解约,理由是当时近一个月来乱发邮件)后,袁毅鹏一度因心理压力过大于08年1月服药自杀,后被人救回。

  今年2月27日,IBM上海分公司突然向袁毅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袁毅鹏认为,IBM(中国)公司所执行的“不录用抑郁症员工”的政策是一种歧视性政策,今年3月7日一纸申诉书将IBM(中国)诉至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IBM以人道主义回应“歧视门”

  IBM认为,2007年6月袁毅鹏曾提出过辞职,因而,双方的劳动关系实际自那时已解除,公司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才以病假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工资补助。

  “事实上,在双方出示的几百份物证中,没有一份能支持‘当时我自动提出辞职且劳动关系已解除’的说法。”袁毅鹏向搜狐IT表示。(详文可见相关博客:IBM律师的高明之处:偷梁换柱(1);IBM律师的高明之处:偷梁换柱(2))

  在仲裁结果出来后,IBM并未立即执行,也未与袁毅鹏有过任何沟通和联系。

  6月25日,IBM在对外官方回答中称:“IBM一直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所涉及的这名员工,IBM在他提出辞职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继续为其提供经济和医疗上的帮助。由于本案尚处于司法程序中,我们不对更多细节作评论。” 对于恢复劳动合同及赔偿事宜,IBM则是避而不答。

  袁毅鹏:我要吃药!我要恢复工作!

  “裁决结果已出,恳请公司本着救人救命的原则,能快速补发工资。请立即执行裁决结果,‘人道主义’保障我生命安全。”袁毅鹏表示。

  据了解,抗抑郁治疗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急性期治疗,一般指服药治疗的前3个月。目标是显著改善原有的抑郁症状,使患者的病情缓解。第二阶段为持续治疗期,是疗期以后的6个月,巩固原有疗效,避免病情的复燃;第三期为维持治疗,以预防病情的复发。一般认为,第一次发作且药物治疗临床缓解的患者,药物的维持时间为6月-1年;若为第二次发作,主张维持治疗3-5年;若为第三次或三次以上发作,应长期维持治疗直至终身服药。抗抑郁药是没有成瘾性的,不会引起药物依赖,但是长期使用抗抑郁药治疗,会使体内的受体敏感性发生变化,故不宜突然减量或中断用药,而应缓慢停药,患者应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停药,不应擅自突然停药。

  “我必须说我第一年工作非常快乐,非常有成就感。我的抑郁症复发应该由IBM承担全部责任!我要吃药!我要恢复工作!如果IBM不按照裁决结果执行,我打算在6月19日IBM收到劳动裁决书之日起的20天后(即7月8日)进行绝食维权。”袁毅鹏称。

  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IBM如果不服的话,可以在一定有效期限内不执行仲裁结果。“如果双方不服,15日之内可上诉至法院进行一审,一审不服的话还可以上诉进行二审,二审结束后还不服的话,则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IBM要上诉,我也没办法。不过,双方出示的几百份物证中,没有一份能支持‘当时我自动提出辞职且劳动关系已解除’的说法。而且他们这种自杀式辩护,已经直接涉及到多位高层撒谎了。”袁毅鹏说,“现在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恢复工作和获得人格尊严。所以只有绝食抗议,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业内呼吁尽早制定《反歧视法》

  据悉,这是我国发生的首起抑郁症反歧视法律行动。有关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有20万人自杀,其中16万因为抑郁症自杀,只有5%的患者得到了正确治疗。

  “抑郁症知识的不普及是‘杀人凶手’,比如华为那几位跳楼的,他们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脑袋中发生了什么?抑郁症患者80%有自杀倾向,15%最终选择自杀。”袁毅鹏称。

  近年来,针对健康状况的歧视现象愈演愈烈,从残疾歧视、乙肝歧视、相貌歧视,到糖尿病歧视、抑郁症歧视。有专家表示,基于健康状况的各种形式的歧视现象应该得到法律遏制。专家呼吁,为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尽早制定《反歧视法》,从根本上遏制歧视现象。

  “我希望通过此次诉讼IBM歧视抑郁症员工案例,能够普及抑郁症知识,促进全国性精神卫生条例出台。我在此声明,决不接受违背此申诉目的的任何物质交换!”袁毅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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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渴望宁静 于 08-6-28 0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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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08-6-28 09:41:50 | 只看该作者
  宁静姐姐,非常高兴看到您的倩影。

  一切尽在不言中,没有拥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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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08-6-28 09:42:0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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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08-6-28 15:51: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的QQ空间里也转载了~
国际大企在中国职业歧视是很严重的,不过中国人越来越懂得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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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08-6-29 07:23:45 | 只看该作者
宁静,最近木碗休假,我们大家有时间都多来阳光工程发一些帖子,对这件事我会好好关注的,因为这也关系着我们阳光工程网友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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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08-6-29 12:19:56 | 只看该作者
已转发至世界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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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08-6-29 17:49:37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谢谢宁静姐姐的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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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08-6-29 18:37:38 | 只看该作者
假设这场官司打赢了,以后大公司招人的时候,可能会叫你填精神健康状况,如果你有抑郁而隐瞒不填,它到时候以不诚信为由解雇你;如果你有抑郁如实填写,它就不会招聘你。(提出想法,大家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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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08-6-29 20:11: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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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意思的想法。

对了,我一直奇怪楼上怎么能够打出“:)(dangzhongyang)”三个字呢?真是牛啊你!

[ 本帖最后由 绿罗裙 于 08-6-29 2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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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08-6-29 21:49:26 | 只看该作者
从现在新劳动法上面仍然有很多漏洞,IBM还是比较要面子的估计还是算了,要是九龙纸业这样的无良企业估计后果不是很好。。。年初武汉人大为精神卫生条例在精神卫生中心开的立法座谈会我去了还特别为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发了言,但是在当时会上面有的人说的情况真的是很让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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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08-6-30 01:23:48 | 只看该作者

我与当事人袁毅鹏的联络情况:

多谢THAI08大哥的温暖,多谢惠子姐、裙子、长风、晔阳……,作为管理人员之一我确实近来很不负责,很久没有露面,主要是近期状态不好深陷抑郁,自顾不暇。我想我这样状态不能长期稳定的人是否该主动退出管理层,以免“占着茅坑不拉屎”,呵呵:)

读到相关报道之后我联络了事件当事人袁毅鹏,向他介绍了咱们网站,他说事发后找抑郁患者的组织找了很久一直没有找到,终于知道后很惊喜,已经加入为我们会员,发了一些帖子在“走出抑郁”、“职场人生”等版块,会员名为“larkforsure” 。他提出阳光的知名度和宣传太不够,他身为新浪某抑郁版块的负责人都一直不知道阳光,问我们怎么不加强宣传。这确实是个问题,但一直没能找到很有效的方法。还提出阳光的调子太消沉压抑,太多悲叹和消极,他都不忍看,应该有些改变。还建议我们多和“肝胆相照”论坛多联系,其实抑郁患者很多肝脏都不好,肝病患者或携带者因受到的压力等原因很多也有抑郁症状,中医上“抑郁症”本身就是“肝气不舒”所致,二者有很多交叉,也都是弱势群体和受歧视人群,可否联合他们做一些事?他们社会资源很广,有一批优秀的管理人员,虽然网站被关闭了,但是否可以和这一群体联络呢?他提供了负责人的EMAIL,大家可以多讨论下。我还在抑郁状态,思维迟钝,想不出太多,不好意思

转发袁毅鹏给我的EMAIL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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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高兴了!终于、终于看到自己人的组织了!

由于在维权初期找不到自己的“战友”,我选择了“肝胆相照”乙肝携带者群体的帮助,他们也给予了我大力支援,受到过歧视的人更懂得弱势群体对于帮助的渴求!

但能看到自己人的组织,太高兴了!

我们不能永远卑微的活着,虽然我知道“战友”们连正常生活都困难,更不要说维权了。


我打次诉讼的目的:

1。普及抑郁症知识。14%的自杀率,80%的自杀倾向,中国每年自杀20w人,16w是因为抑郁症。只有5%的人得到科学治疗。抑郁症知识的不普及,是造成国人自杀率居高不下的罪魁祸首!通过乙肝携带反歧视群体的经验,只有通过一起起“大案”“首案”才能确实起到科普的作用。
2。促进全国性精神卫生条例的出台。目前只有上海、 北京、 宁波、 杭州有地方性的精神卫生条例, 而且漏洞甚多,很容易被钻空子。


袁毅鹏 向您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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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渴望宁静 于 08-6-30 18: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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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08-6-30 01:3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的帖子

“帅哥”朋友的想法有道理,是个问题。其实要是入职后发生抑郁,可以说我是第一次啊,这样就不会产生“诚信”问题,大家说呢。

[ 本帖最后由 渴望宁静 于 08-6-30 02: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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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08-6-30 01:40: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东方の红猪 于 08-6-29 21:49 发表
从现在新劳动法上面仍然有很多漏洞,IBM还是比较要面子的估计还是算了,要是九龙纸业这样的无良企业估计后果不是很好。。。年初武汉人大为精神卫生条例在精神卫生中心开的立法座谈会我去了还特别为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 ...


红猪朋友可否说下与会者当时是怎么说的,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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