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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本杰明·富兰克林)
恶国家甚于无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陈独秀)
我爱祖国,可谁爱我呀!(巴金)
国家主权这个概念的本身是为保护个人而构思出来的,因为人是国家存在的理由,而不是相反。(安南)
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爱因斯坦)
要让我们爱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家应该可爱才行。(爱德蒙·柏克)
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国家惟一能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就是它对每一个公民的利益所作出的承诺和保障。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尊严和荣誉可言?(左拉)
用爱国主义之拳打击思想自由是一种陈旧而不祥的狡猾行为。(史蒂文森)
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所有国家都有义务保护人民免遭严重的人权侵害和人道主义危机。如果有的国家不能保证人民得到这种保护,国际社会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其它国际条例进行干预。(天主教皇本笃十六世)
我今天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由排第一,爱情排第二,生命排第三,家人排第四,朋友排第五……在我认为人生最重要的事情里面,爱国大约可以勉强排在前十名以内。更重要的是,在我们的自由尚且严重匮乏的前提下,去奢谈什么爱国,是一件多么廉价而羞愧的事情!我们为什么要爱国,是因为这个国家值得我们去爱,而不是强迫我们去爱。爱国的方式并非只有歌功颂德,批评往往是更深层次的爱。国家本来就是为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人权而存在的。我们要爱国,首先国家要合法,其次,国家要是称职与可爱的。如果这两点不存在,我们爱它只是纵容它,是在害它,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伊拉克人曾经最“爱国”,爱到经常为萨达姆总统庆祝游行,爱到把100%的选票“送给”萨达姆当总统;北韩人最“爱国”,爱到金日成死后如丧考妣,爱到不知面包为何物;中国人也曾经最“爱国”,爱到为了“伟大导师”斗完亲人斗老师,爱到自己成了没有思想和财物的人形干尸。萨达姆、金日成和“伟大导师”都把民族主义的膏药贴在人们的嘴上,让自己的独裁钻近爱国主义的庇护所。这个世界上还硕果仅存的独裁者们所鼓吹的爱国主义又与其何其相似。
现在,中国的官员一方面将中国描绘成世界上最美好的国家,一方面拿着赃款将子孙后代移居到他们公开极力反对的腐朽国家。这种精神分裂表现为:用爱国主义为自己在中国争现在,用国际主义为自己的孩子在世界争未来。
西蒙娜·韦伊认为“国家是一种冷酷而无法让人爱的东西;它残杀并取消所有一切可能成为被爱的东西;因此,人们被迫爱它,因为只有它了。这就是当代人在精神上受的折磨。”他认为,把国家当作忠诚的对象,这是一种纯粹的偶像崇拜: “崇拜偶像这种真正罪过的对象始终是类似国家这样的东西。
国家,“人们仇视、嫌弃、嘲笑、蔑视和害怕的对象……以祖国的名义索求绝对的忠诚,全部的奉献和最大的牺牲”,就把这种荒谬推到了顶点;国家得到了它所求;“它被当成既成事实接受下来并受人供奉,无数人献出生命为它增添光彩。一种无爱可言的偶像崇拜,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怕,更可悲的吗?”
西蒙娜·薇依说: “将祖国置于某种绝对的不受玷污的地位,显然是荒谬的。祖国其实就是一种生活环境,祖国是民族的另一种说法;而民族则是由历史事件而造成的领土与民众的集合体。就人类理智所能判断者而言,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偶然因素起了很大的作用,其中总是善恶相杂的。民族是一个事实,而事实便不是绝对者它是各种同类事实中的一个。世界上并非只有一个民族。我们的民族诚然是独一无二的,但其他的民族,就他人对它的爱尔言,也同样是独一无二的。
公元前684年,曹刿在长勺之战前问鲁庄公:“靠什么打仗?”庄公说:“我爱吃爱穿的,不敢一个人独占,一定要分给别人。”曹刿说:“这种小恩小惠并没有让每个人得到,老百姓是不会跟你一起拼命的。”最后庄公说:“一切诉讼案件,虽然我不能彻底调查,一定要处理的合情合理。”曹刿说:“这是忠于百姓的表现,可以靠他去发动百姓和敌人打一仗。”
可见,长勺之战的胜利固然和曹刿的指挥才能有关,但取胜的关键却取决于当政者能否为百姓谋利,从而得到百姓的支持。当政者平时高高在上,不把百姓当人,困难时才想到百姓,百姓一旦不为国出力,当政者就责怪百姓素质低,缺乏主人翁意识。这是一种怎样的一种混蛋逻辑:不让你当主人,却要你有主人翁意识。
萨达姆大概在狱中也在埋怨伊拉克人民吧!我一直很佩服《曹刿论战》中的那位说“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乡人,这不是一般的乡人,而是一个觉悟的乡人,他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真理,那就是:“当执政者不把你作为‘人’来尊重的时候,你也没有义务去为这个政府所代表的国家承担任何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和“匹夫兴亡,天下有责”应该是对等的。今天,我们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是不是担心今天的人民会和这个乡人一样,在国家危难之时成为看客?
抛开个人的尊严与生命,所谓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爱国主义均是一些虚妄的不存在的概念。就像你的领导不喜欢你,想把你弄下去时,常常会说:“组织上决定……”而你气愤的去找“组织”评理时,却无论如何找不着“组织”在哪,没有了个人,组织只会裸体成一个概念。当没落的南宋容不下刘秉忠时,我们没有理由埋怨刘秉忠辅佐忽必烈去实现其人身价值;当腐败烂透的明朝行将就木之时,我们也没有理由责备范文程辅佐皇太极。一样的道理,法西斯容不下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投到美国没有任何错误。
如果国家视人的生命如草芥,对人的尊严任意践踏,对个人合法财产任意抢夺,把个人追求爱情甜蜜、生活幸福视为仇寇,一切都站在人性的反面。对这样的政府所代表的国家。作为个人,在这样的国家遇到国难之时,我只会作出如下选择:做个看客。
“我爱祖国,可谁爱我呀!”文革后的巴金老人这样问。这让我想起伊索讲的一个寓言故事:眼看着就要追上来的 强 盗,主人催促他的毛驴快点跑,毛驴就问主人:“难道他会让我驮更重的东西吗?”主人说:“那倒不一定。”毛驴说:“那我又何必快跑?”于是仍不紧不慢地走。如果有爱国主义者或民族主义者说我是汉奸论调的话,我只想这样回答:不要给我谈什么祖国,因为富兰克林告诉我“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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