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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半百老头 于 09-11-15 10:20 编辑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最近坦言,“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中国股市和足球领域似乎也被“黑恶势力”逼得没办法了。
11月初,中国足球界就突然展开了一场罕见的大规模“抓赌”风暴,之所以说罕见是因为这次是由公安部直接督办,之所以说大规模是截至目前已经涉及100多位足球圈知名人士,以赌球闻名的原陕西国力总经理王珀已经被警方控制。而中国证监会最近也在大规模调查基金经理的“老鼠仓”问题。
借用鲁迅先生的话,我们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股市和中国足球。行政权力的过度介入,让这两个领域中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让其浓缩了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精华与糟粕,也让中国的股民和球迷成了一对难兄难弟,成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的垫脚石。目前看来,由于公安机关的直接介入,足球界的“抓赌”更值得期待,而中国股市还停留在行政处罚为主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股市或许要向中国足球学习了,这听起来难免有些尴尬。
中国股市和中国足球有很多相似性,它们都具有赌性,都是暴利行业,受众群也都同样广泛。从改革的过程和结果来看,也是大同小异。它们同样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1990年中国股市在“资本主义毒草”的质疑声中开始上路,1992年足球的职业化改革也拉开了大幕。地方政府将上市公司和足球俱乐部视为“城市名片”,也理所当然成了它们的保护伞。
随着蛋糕不断做大,行政权力对市场化的硕果蠢蠢欲动,以“放权让利”之名,行“卸责争利”之实,坊间也有了“足协证监会化、证监会足协化”的说法。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被赋予了太多的审批权力,但似乎并没有为投资者把好关,比如,许多公司或者违规上市或者刚一上市就问题重重。而本来应是一个非盈利性民间机构的足协,却与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并且,在负责联赛运营的中超公司中,足协自己却成了最终控股者,把俱乐部的利益晾在一边,这不仅让足球投资者心寒,由此导致的联赛水平低下也让国家队成绩一落千丈。
由于在这两个领域中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或足球俱乐部)等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恶之花”才频繁绽放,股市中的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屡禁不止。有人戏称,中国股市的违规成本极低,收益胜过了抢银行。足球界的丑闻从最初的假球和黑哨,演变成了现在的一边打假球一边赌球的“双赢”模式,这种情况在低级别联赛中尤甚。
当然,要承认证监会和足协在监管方面的努力。本世纪初,针对当时严重的假球和黑哨现象,时任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的阎世铎提出了“杀无赦、斩立决”的豪言,但迫于各种压力最终也只是让裁判龚建平这个“苍蝇蚊子”戴上了手铐。其实,不能把监管责任完全托付给监管部门,因为监管部门也是利益相关方,这必然会引出“谁来监管监管者”的问题。去年被“双规”的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在1995-1999年间曾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10年过去,其在证券市场的“影响力”仍然很大,这不得不引人深思。
其实,无论是中国股市和中国足球,都需要中国政府有“乱世用重典”的决心,并且以刑罚处罚取代行政处罚。目前来看,中国足球的怪现象已经引起了中国政府高层的关注,比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10月份在德国访问时表示,“中国足球一定要下决心搞上去”;国务委员刘延东10月份在中国足球工作座谈会也表示,“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十分关心足球运动的发展”。这些表态也为这次中国足球 “抓赌”风暴埋下了伏笔。
从监管的角度来说,中国股市同样需要来一场“抓赌”风暴。尽管刑法中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但目前政府对股市违规行为更多是采取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的方式,即使偶有刑事处罚也太过温和。一方面,立法中证券犯罪的刑罚设定较轻,情节最严重的也仅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司法中用刑也较轻,比如,2007年的杭萧钢构内幕信息案的当事人最终仅获得了最多不到3年的刑罚,而且其中两个当事人还获得了缓刑。
许多人常常以效率、发展和稳定的名义为股市和足球领域的种种不公平现象开脱和掩饰,但是,在转型期间人们更多渴望的是一种程序上的公平,而不一定是结果上的公平,更不是单纯的效率。如果没有程序公平,效率也难以实现,这也是中国股市和足球继续发展壮大的最大障碍。未来,中国股市和足球不仅需要一场彻底的“抓赌”风暴,更要从源头上遏制权力的扩张和蔓延,否则中国的股民和球迷还将继续成为难兄难弟,那些既是股民又是球迷的人或许可以看作是“难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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