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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美国人听国歌为何手捂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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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吹牛 于 2016/7/5 14:20:1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姚鸿恩
网上曾有博主谈美国人唱国歌为何手捂胸口。他说,“美国人回答:一听国歌就想起祖国,一想起祖国就想起这辈子给祖国交了太多的税,然后胸口就疼,就得捂着。”
显然,那是贫嘴胡侃。
实际上,有关美国人交税的数据有点令人惊讶。以2015年为例,美国家庭交联邦个人所得税的,为54.7%。而45.3%的家庭交的税是零,甚至是负数,亦即反而拿到政府送的税款。
那么,至少那45.3%的民众是不会因交税而捂胸口的。
在美国,唱国歌时手捂胸口,是条法律。
美国国旗法(Flag Code)之301款国歌(§301. National anthem)具体规定:在演唱国歌时(During rendition of the national anthem),如果有国旗展现(如升旗),穿制服的军人行军礼,所有其他的人应该面向国旗立正,右手放在心口上,(all other persons present should face the flag and stand at attention with their right hand over the heart, and men not in uniform)。如果没有国旗展现,所有的人应该面向音乐方向,所要求做的跟有国旗展现是一样的(all present should face toward the music and act in the same manner they would if the flag were displayed)。
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国旗法是来自民众的。19世纪末,美国因有啤酒和其他商品使用了国旗图案而引发保护国旗运动。各州自行先后制定了有关的法规。经过多年的努力,1942年形成了全美国统一的国旗法,6月22日,罗斯福总统签署了联邦国旗法,12月22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此一法规。
美国国旗法虽然是联邦法规,但是,如果民众违法,并无任何惩罚规定。这很好理解,任何的爱是不能强迫的。政府不能强迫民众爱国。
美国人爱国,绝大多数是由衷的、发自内心的。美国的体育比赛,通常都会请专业或业余的歌手唱国歌。音乐一起,所有的人都会面向音乐方向,立正,手捂心口。场面感人,极其震撼。
美国人爱国情深,甚至把国旗做成三点式泳装,用国旗遮羞。美国的裤衩、体恤、拖鞋什么的,都有国旗图案。爱国,不是敬畏,而是亲近,是内心真爱的流露。
美国人为何如此爱国?这不是一篇文章所能阐述的。我在《美国民生实录》中,从住房、交通、饮食、教育等15个方面详细记载美国民生故事,四十万字仍然无法面面俱到。
如果不讲大道理的话,美国人爱国情怀之根,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培植的。尤其是那些弱势群体(如残障人士、性异常人士、贫困人士等等),更是感激国家对他们的特别照顾。今年国内有条新闻,说的是某母亲无钱为女儿治疗肾病,为给女儿过儿童节,她去超市偷了一只鸡腿。美国绝对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低收入的家庭,国家是发食品补贴金的。以前发的是食品券,后来为了保护个人尊严,改为发食品卡,到超市像用现金卡一样刷卡。此外,美国各地都有食品库(Food bank),低收入者可领取面包、牛奶、鸡蛋、蔬菜、水果、肉制品…至于看病,在美国恰恰是越穷越看得起病,因为实际上一分钱也不用付。在美国看病,是先救人,后寄账单。如果是低收入家庭,账单由政府和慈善机构埋单。若是19周岁以下的患者,由政府发给医保卡,不管医疗费用多么昂贵,全部由政府埋单。
如果讲大道理,美国人爱国是基于他们认同美国的价值观。密西根大学教授、社会学家韦恩·贝克(Wayne E. Baker)带领社会研究所,就美国核心价值问题,曾在全美范围进行四次民意调查。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贝克继续进行研究,2014年出版了新著《统一的美国》(United America)。 他将美国的核心价值观归并为十条。其中包括:
尊重他人(Respect for Others)。尊重他人与仁慈友好,是美国人首位的性格优势。即使他人与自己属于不同的种族或宗教派别。
自由(Freedom)。拥有参与政治和选举的权利,表达非主流的观点而不必担忧自身的安全。
自立与个人主义(Self-reliance & individualism)。自立,独立,强调个人的强项和成绩。
均等机会(Equal opportunity)。不论年龄、性别、种族或其他的因素,在教育、就业、选举等方面,每个人都有均等的机会。
追求幸福(Pursuit of happiness)。包括享受、闲暇、娱乐( Enjoyment, leisure, pleasure)等。
批评性的爱国主义(Critical patriotism)。对国家的爱是严厉的爱( tough love of country)。批评国家是基于对国家的爱以及改善的愿望( criticism of America stems from love of country and desire for improvement)。
我曾经参观过华盛顿首府的几个纪念馆。其中之一为罗斯福纪念馆(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Memorial)。石墙上镌刻着四行大字: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worship
Freedom from want
Freedom from fear
中文意思为: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免于贫困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
这四大自由,来自于罗斯福总统1941年1月6日的演说。罗斯福总统向美国国会和美国人民阐明,美国政府为美国人民全力捍卫这四大自由。罗斯福指出,这四大自由不只是美国人民所需的,也是全世界人民所需的。
美国人由衷地热爱美国,我认为也可归结为这四大自由。他们最大程度地享受到了这四大自由,最为深切地感受到国家为保障四大自由所作的努力。
这也就很好理解:为何一些大款、官员要设法将家人与财产送往美国,为何爱国喉舌的女主播要去美国生孩子。他们在中国是人上人,呼风唤雨,吃香喝辣,为何还要往美国伸一脚?可以想见,他们必定是缺乏某项自由。
美国人非常热爱美国,但是却经常批评政府。政府不等于国家。政府是国家的管家,批评管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好国家。激进分子甚至用烧国旗的方式来表达不满。烧毁国旗显然是爱国人民所无法容忍的。但是,美国最高法院和参议院都明确表示,对烧毁国旗者不加追究,根据是:国旗是重要的,但是言论自由更重要。
在美国,烧毁国旗以发泄不满的个案极少发生。一个国家,为了保障你的言论自由而不惜牺牲国旗的尊严,对你如此宽容,你还有什么理由去亵渎其尊严的象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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