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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在外地住过半月精神病院。当时,我因重感冒住院一晚上。第二天我喊护士来装吊瓶里的药,护士老是不来,我自己跑到护士室,正好看到两护士在聊天,其中一位长着一双死鱼眼。我火上来了。那里吃氯丙咪嗪6粒一天,没有轻躁狂。但是偶而发非常大的脾气。我摔碎了两个瓶子,破口大骂。医院保安来了也制止不了我。结果他们喊来了110,几个警察来了,打了我四五拳,其中有一拳打到我脊柱,有点痛。然后他们要押我去派出所。当时我想,到派出所一定会吃苦头,我说我有精神病。结果他们用一辆面包车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原本以为到了精神病院,医生再开点药不就拉倒,没想到住院。住了半月,家人把我接出去了。我现在还记得医生把我氯丙咪嗪换成了阿米替林,有没有加碳酸锂已是记不得了。那个医院在称呼患者名字上是下了功夫的,一律不喊姓,只喊名。临出院时,一中年女护士说:“....,要坚持吃药啊!“。在药物这一块,只要是医生开的药,我基本都是全部吃完。问题是医生有时判断不了病情,不开药,少开药。这个医院的伙食太简单了点,早餐好象是馒头稀饭,中晚餐都是干饭,煮豌豆,再倒点汤到碗里。豌豆主要是用来通便的,精神病人服药很容易造成便秘。 此次住院,伙食比那次的要好,十几年过去了,生活水平提升了。早晨是稀饭,馒头,花卷,包子,面包,蛋糕,一只白煮蛋。中午和晚上的菜有五六个品种,轮流来。刚进去时,还觉得挺好吃,一个月左右,开始吃不下去了,有人称之为猪食。但是,早餐一直好吃,吃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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