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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前方:也许不久的将来呼朋引伴的各位就可以申请经费建“会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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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4-10-18 17:3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来长调研社区精神康复工作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点击数:2 更新时间:2014-10-17 18:52:22

        10月15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残障处处长焦佳凌一行来到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就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调研。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朱宽海,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凤芝陪同。

        焦佳凌一行首先来到精神病医院肇事肇祸及流浪精神病人收治中心建设项目现场,实地察看工程建设进度、功能区划设置等相关情况;随后前往雨花区怡馨家园会所、开福区怡馨家园会所、长沙心翼会所,了解会所各个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会所职员、会员进行了亲切交谈。

        在长沙心翼会所座谈会上,调研人员听取了市精神病医院副院长沈雪芝的工作情况汇报。汇报详细介绍了长沙市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救助工作和心翼会所运作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未来的工作计划。
        焦佳凌对长沙心翼会所采取“会所模式”开展精神障碍人士社区康复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并指出,精神康复事业能做好、做强出路最终还是在民政。
民政部门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去思考更适合精神康复的方式,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多管齐下,共同推进“会所模式”的发展。通过政府支持,为“会所模式”探索未来发展方向。

转自:长沙民政网http://www.changshamca.gov.cn/minzheng/gongzuodongtai/10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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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14-10-18 17:35:45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不少朋友在呼朋引伴一起生活,这不就是会所的雏形吗?
希望在前方:也许不久的将来呼朋引伴的各位就可以申请经费建“会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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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4-10-18 21:15:17 | 只看该作者
呼叫兰旻~你愿意去这样滴会所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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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4-10-18 21:23:47 | 只看该作者
小丁 发表于 14-10-18 21:15
呼叫兰旻~你愿意去这样滴会所住么?

小丁 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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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4-10-18 21:28:55 | 只看该作者

交友版里论坛老人兰旻不是组织病友共同生活了吗?想问问他们愿不愿意暴露隐私去住这样滴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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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4-10-18 21:35: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去这样的会所生活需要什么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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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4-10-18 21:44:10 | 只看该作者
小丁 发表于 14-10-18 21:28
交友版里论坛老人兰旻不是组织病友共同生活了吗?想问问他们愿不愿意暴露隐私去住这样滴会所~

。。就去跟他们扎针灸。。。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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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14-10-19 10:24:06 | 只看该作者
小丁 发表于 14-10-18 21:15
呼叫兰旻~你愿意去这样滴会所住么?

呵呵,各取所需,他们现在有自己的空间挺好的。
而且,他们的程度较轻。
而且,还要告诉你小丁丁:去会所和暴露不划等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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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14-10-19 10:26:26 | 只看该作者
张芬芬1987 发表于 14-10-18 21:35
去这样的会所生活需要什么条件了?

现在会所 还很少,条件较为苛刻。
但是我想未来如果推广普及以后条件会放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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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4-10-19 10:45:41 | 只看该作者
【潜水】走路小姐&思考女神(717514431) 2014-10-19 10:14:14
今早体悟记录:
因为在心翼会所很吃香,当然要感谢会所喽:
1.会所让我们这些分散的个体(孤魂野鬼,呵呵)聚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同病相怜的团队!(没什么可解释的,就是像中了六合彩一样!)
2.我们会员因为受伤过重,脱离了组织,通过会所,我们又和组织挂钩了!
3.到真人中去,这是文化的精髓,到会所去,进入人群,让我写出文字,这让我很快乐!
4.我曾经走过人山人海,想爬到天空上去,最后无家可归,无家可归也就真正四海为家了!
所以感恩会所及与她有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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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4-11-2 15:25:06 | 只看该作者
小丁 发表于 14-10-18 21:15
呼叫兰旻~你愿意去这样滴会所住么?

如果有我愿意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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