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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丛飞”引起的辩论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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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07-1-25 17:2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整理者几点说明:
    1,这些观点来自天涯论坛;
    2,选登标准是心平气和地表明态度,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在注意了正反两方面的观点的基础上,有自己选择上的侧重;
    4,整理过程中只是删繁就简,彼此连贯;
   
    ▲第一,出身贫困之家,父母含辛茹苦把他养大,明明自己原本有能力尽孝,不听父母劝告,搞到最后还要老人家贴钱买房、带孙女,何等不孝?

    第二,婚前财产可以自由支配,但是婚后却完全不顾老婆感受,强行支配共同财产,强迫老婆过苦行僧生活,最终导致离婚,极端大男子主义。

    第三、离婚导致女儿幼年过上单亲生活,在自己经常不在女儿身边的情况下,在本来至少可以保证物质方面能让女儿不受苦的情况下,宁可借债供一堆不相干的人上学,却居然差点让亲身女儿上不了幼儿园。

    第四,现任妻子原本是空姐,职业令人羡慕,后辞职成为家庭主妇,他居然还不知收敛,照样借钱捐助,真是害人害己。此女虽现在媒体前表理解,窃以为如果丛飞不生病再多活几年等小女儿出世,估计也要学前妻一走了之。

    第五,不爱惜身体,最后早夭,给世人一个好人没好报的错觉。

    第六,欠巨债不还。虽然他行的是所谓的义举,可亲戚朋友们赚钱也不容易啊,此风岂可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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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26:31 | 只看该作者
▲ “第四条”的事实是:丛飞的现任妻子邢丹自从跟丛飞去过山区后,就开始和丛飞一起为孩子们流泪,开始毫无保留地支持丛飞的爱心行动。丛飞过世后,邢丹说:如果丛飞没有患病,我们的小家和我们的大家都会生活得很好。

    对于丛飞行善的动机,你可以质疑,也可以敬佩,就像对待半杯水,可以有乐观和悲观两种态度。但从丛飞的经历和他平日的言行,你应该可以做出判断:丛飞儿时因无钱交学费而被屡次罚站,他自小就尝过贫穷的滋味;丛飞的母亲收养过一个比丛飞大一点的女孩。丛飞的父亲喜欢把乞丐领回家,而丛飞也乐于与他们交朋友。

    如果你帮助了大家,却不求自己有难也要大家帮,如果你为人人付出了,却不求人人为我,而且你同时还把接受过你帮助的人视为与你同等的人,这样的人有吗?有,但只在宗教和传说中存在,那就是“圣人”。而我们,是把私心放在良心前面的人,我们往往要确认自己的私利未受到损失后才会拿出我们的良心,我们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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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27:2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捐赠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在这方面的不作为只会导致更多的“丛飞”出现。面对扑面而来的贫穷与孩子失学这辆飞驰的大车,丛飞就像一只弱小的螳螂,他能做什么?即使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可他真的能挡住这辆大车,或者至少是让这辆大车的速度降低一点点吗?丛飞是个英雄,可惜只是带上太多的悲剧色彩,我们不要这种悲剧英雄,我们需要的是那种可以给我们希望,给我们鼓励的阳光英雄。
   
    ▲我就奇怪,为什么越穷的人,还越喜欢做那些看上去很伟大的事情,富人呢?政府呢?在歌颂这些穷人的时候为什么不谴责一下那些富人和政府,为什么要让穷人承担那么多的道义和法律责任?
   
    ▲丛飞之所以抛尽家财,无法顾及父母妻子,只是他一心只想着社会责任,社会上的无学可上无家可归的儿童他觉得更需要帮助,而他想着的家人是支持体谅他的。先人后己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自己家里人也算是己。这种博爱执著的精神,正是中国现在社会上缺少的,想一想那些大款们,暴富之后极尽骄奢淫逸之能,哪里有半点回报社会的心思。中国的富豪与国外的富翁比起来素质太低了;可别指望他们先富带动后富。我们实在是太缺少丛飞这样的人了,这也是其他人的漠然与社会体制的缺陷所要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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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28:2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量入为出的爱心,如果是知恩图报的施与,如果是有条不紊的叫好,他何至于走得这么匆忙,何至于一个普通人,新闻媒体还要追逐他阖上眼睛的那一刻那一瞬?他享受了只有国家领导人才能享有的身后礼遇,这是温情?还是悲哀?

    捐助300万的义人竟交不起女儿的托儿费、自己的医疗费,反欠了17万的外债?在媒体未曾曝料之前,在丛飞未躺上病榻之前,这一切不可想象,更令人不可想象的,还有被救助孩子的家长并不相信丛飞的患病而以为他要“赖帐”!还有被救助的学生大学毕业后责备丛飞不尽心尽力为其谋职,枉称“爸爸”,责备丛飞对媒体说出自己的大名而使自己很“没面子”!还有人怀疑丛飞的医疗费是挪用了社会助学捐款!还有更多的人怀疑丛飞的动机是否纯粹……丛飞的癌已不再是病理意义上的癌,而是社会的癌。
   
    ▲中国人写英雄,总是大公无私、舍身取义,我想丛飞不会对他家人那么苛刻;人是需要虚荣心的,虚荣心再跨一步就是英雄心;逆社会潮流而上,逆自身能力而为,是一种高尚。不要只顾分析,只顾挑刺,试问:你行么?难道做好事一定要有巨大的社会效应,一定要建立了制度才做么?那么好事干脆都让给胡锦涛好了。
   
    ▲从飞是要做圣人,有神性而缺人性。这是中国传统英雄的通病。最典型的就是张巡,守孤城力抗安史叛军,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但就是这样的大英雄,却做出了宰杀妇孺充当军粮这样毫无人性的行径。从飞虽然不像张巡这样极端,但精神实质却是一样的,都是离神近,离人远,值得尊敬,但不可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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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29:4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就是病态,那么抗日战场上牺牲的烈士,哪一个不是病态?这个世界上,有钱人可以当财富英雄,明星可以当娱乐英雄,丛飞,他的行为有哪一点配不上英雄这两个字?

    丛飞的行为是不是很理性?当然不是,第一,不顾自己身体,勉强自己做了超出能力范围的事情;第二,捐助方式不够理性,没有很好的选择捐助对象。但是,我们把他看作英雄,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聪明而又理性的大脑,而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只要说到丛飞,几乎必然会联系到另外一个话题,声讨政府的无能,责备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不足和不公是完全应该的,为国民提供教育是政府的职责,可是,这并不能免除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责任,社会是大家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让它变得更好,我们应该做的,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做一些实际的事情,而不是骂骂政府,找找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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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30:31 | 只看该作者
▲无法否认如果离开社会帮助,丛飞的家庭就会有悲剧出现!无论把丛飞说的多么崇高,却无法忽略其实丛飞的金钱在法律意义上有一半是属于其妻子的,而从人文社会道德层面还包括他的父母孩子,也就是说丛飞将妻子孩子父母强迫捆绑上了他的战车!如果报纸忽略了丛飞的消息没有去关注,政府也无从了解这个民间的捐助者,那么在他绝症发作的时候,他的家人会如何?是否会毫无怨言的吃糠咽菜?离开那个还不起贷款的住房?孩子是否会失学?如果丛飞绝症被治愈却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他和他的妻子孩子是否会因为他捐助过别人而得到媒体的关注?
   
    ▲谁都不是神,丛飞,你,我都不是。丛飞资助了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就算丛飞本人图名也好,主流媒体刻意造神也好,这些改变不了丛飞所行实为善举这个客观事实。很多事情完全没必要看的过于极端,如有人说丛飞此举不自量力,无法整治社会的痼疾等等。如果因为社会不完美,社会上的人不完美,就认为行善和做恶没有本质区别,行善者成不了神,作恶者也变不成鬼。这不是一种堕落,起码也是一种逃避。
   
    ▲不是说不该资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是资助也别像丛飞那样走极端,让自己的家庭再成为别人资助的对象。
   
    ▲丛飞是英雄,是个疯狂的英雄,是个堂吉诃德式的英雄。成为英雄或许是他的梦想,于是,社会的政治宣传成就了他,父母妻儿的苦难辛酸成就了他,疾病成就了他,呜呼,悲壮而疯狂的英雄!在电视中有一个我实在无法理解的情节:丛飞推掉了事先签定合同价值上万元演出费的商业演出,甚至不惜另外赔偿3—4万元的违约金,只为了参加义工联为养老院老人们组织的一场义演!请计算一下,前后差别约4—5万元人民币,以丛飞借钱都要帮助山区孩子上学的举动看,这笔钱该能帮助多少孩子缴纳学费啊?那场义演真的就缺他不可么?两权相轻,价值到底该如何衡量?物极必反,过犹不及!
   
    ▲丛飞是个好人,我不赞成他的做法,做好事就要得到回报,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去做好事,做好事做的连自己家都快没了,这会让很多人寒心。
   
    ▲丛飞的奉献精神难能可贵,只是做法上有些欠理性与智慧。扶贫帮人最重要的是帮到点子上,对人精神上的扶贫——自立自强,成人之美应该,助长人的贪欲不该。大学有能力则上,没能力却硬要上甚至一味强求依赖别人,那就是贪婪。普渡众生最好是“自觉—觉人—自立—立人—己达—达人”;孔子也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注意顺序是不能颠倒的,历史上很多帝王诸侯、富豪大官的悲剧收场几乎都是违背了这个定律所致。丛飞值得尊敬,可是内在修为上却很值得商榷,未臻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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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31:14 | 只看该作者
▲心理学上有一个定律:行动会增强感觉:即使一开始你对某件事毫无好感,甚至恶感,但如果你天天都做的话,以后也会喜欢上,离不开;最典型的就是发明人,往往随着投入,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丛飞只能说是这种心理现象的再一次证明。
   
    ▲当我们称赞丛飞,学习丛飞精神时,每个公民在低头沉痛之时,还要抬头质问:面对举国上下,比比皆是的农民贫困问题,教育资源不均问题,医疗难问题,政府应该怎么作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政府不能只任好人担道义而自己袖手旁观!那样的话,我们纳税人不如把税交给丛飞,让他去办学校,办社会福利好了。
   
    ▲对丛飞的做法,只敬佩不支持。因为我做不到。即使做到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问题。能够解决问题的只有政府的老爷们。他们少一些吃喝,少一些公费旅游,少一些出国考察,少一些形象工程,少一点贪污浪费,问题就解决了。丛飞的300万解决了178个孩子上学问题,与去年“公仆”们吃喝掉的9000个亿相比,实在是微乎其微!

[ 本帖最后由 美惠子 于 07-1-25 17: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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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07-1-25 17:34:28 | 只看该作者
▲丛飞是被折磨死的,除了病痛的折磨,还有责任的折磨,荣誉的折磨,能力的折磨--心有余力不足,他的行为超出了他的能力,这也是一种折磨.他背负着沉重的包袱艰难地跋涉着,上帝知道他已经支撑不住了,只好让他彻底解脱。其实,有些包袱是应该由政府来背的,有些责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
   
    ▲我们提倡了雷锋,雷锋并没有增多,我们谴责不道德行为,不道德行为并没有减少。其实人从来不是为追求良好的道德而活着,而是为追求更好的生活而奋斗。道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会使人们只能通过良好的道德实现美好的生活,而一个恶的社会制度,只能使人通过恶的道德实现美好的生活。这个社会就是这么奇妙。
   
    ▲利他和利己都是天赋的基因,只是利他的基因不利于自我保护才渐趋绝灭,很不幸丛飞带上了这种基因,所以演出了这一出悲剧。亲情温情这些家庭伦理,有时是无法和天赋基因的价值取向相对抗的。所以,有利己主义者毁家,也有利他主义者毁家,都是基因惹的祸。那不是什么虚荣,也不是什么虚名。没必要为一套房产眼红;没必要为其它资助眼红;理解,然后沉默。让一颗利他的心安息吧。
   
    ▲以丛飞能捐助300万的能力,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和家庭,同时照顾好别人。他之所以走到这个地步,最大的外力,正是那些成就了他更大名气的媒体。夸奖他的人,表面是爱他,其实是害了他。假如丛飞不英年早逝,还会有更多人可以得到帮助。
   
    ▲找遍媒体,并没有发现哪家写着“你们要像丛飞那样不顾一切捐助”。谁说过学习英雄是要学他的具体做法?至于他的妻子,有很多女人是把物质放在精神之上,可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凭什么说丈夫给予了物质就一定幸福、给予了精神就一定痛苦?知道俄国十二月党人的妻子吗?至于孩子,请看林则徐的名言: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且多财,愈增其过;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徒损其志。
   
    ▲我采访过一个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十大杰出青年,捐助山东孩子,而自己住着租来的房子,她是个残疾人。她经常给报纸写文章,经常参加各种活动,那些所谓的活动其实是要出钱的。她还要出书,她是名人,要保持一个闪光的形象,但是没人知道这个名人所面临的困境:发不出工资,生活极其清苦,一套职业装晚上洗了白天穿,当然,除了她的员工,也没有人知道她的脾气有多暴躁,但她就是需要光环,就是喜欢掌声和鲜花。
   
    ▲看出国人一个劣根性:不相信别人,先从恶意的角度来怀疑别人的善意。自己做不到,还在这里揣测别人做是不是有什么动机?有什么目的?自己不相信世界上还存在着真善美,还要教唆别人不要相信。不管怎样,丛飞资助那么多孩子走进了课堂,摆脱了无知,改变了这些孩子的命运。仅凭这点,他就是个英雄。丛飞是守信的人,答应的事,就要做到,哪怕付出多大的代价。相比之下,现在国人的信用状况实在令人目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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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7-1-27 11:42:3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量入为出的爱心,如果是知恩图报的施与,如果是有条不紊的叫好,他何至于走得这么匆忙,何至于一个普通人,新闻媒体还要追逐他阖上眼睛的那一刻那一瞬?他享受了只有国家领导人才能享有的身后礼遇,这是温情?还是悲哀?

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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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07-1-27 11:44:06 | 只看该作者
丛飞的行为是不是很理性?当然不是,第一,不顾自己身体,勉强自己做了超出能力范围的事情;第二,捐助方式不够理性,没有很好的选择捐助对象。但是,我们把他看作英雄,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聪明而又理性的大脑,而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比较赞同这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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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07-1-27 20:31:50 | 只看该作者

及时行善是一种精神境界

丛飞走了。

  一个行善者走了。一个歌者,将自己拥有的数百万家财捐给那些失学的孩子们,他得到了社会恒久的尊敬。

  行善者都是迫于自己灵魂的要求,才走上行善之路的。行善者不忍心看到在自己的生活周围还有那么多苦难在发生,那些不幸的人们无力自救,只有期待社会与陌生人施以援手。

  行善首先是向善,像向往光明、向往快乐一样向往着善,没有行过善的人不知道,行善却也有大快乐,这种快乐是精神上的一种安慰。当我们乞求社会财富与地位时,我们是一个弱者,而当我们行善时,我们突然发现,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是社会的强者,是一个可以帮助别人帮助真正的弱者的人。

  在台湾花莲,有一位老人,证严法师,她主持的慈济会里有一句话,让我震撼:行善要及时!他们的会员向别人捐赠时,就心诚地向对方说一声:谢谢。为什么要向被救助者说一声谢谢呢,因为是对方让我们表达了慈善之心,让我们得到了一种心灵感受,灵魂得到了一份安慰。我们的民间曾用神话的方式来鼓励人们向善:说那些在道边乞讨的人们,他们都是神派来的,来试探人间的善良,施舍的人们都会得到神更大的回报与关爱。那些不关怀他人苦难的人却得到了惩罚或下到地狱之中。

  我的记忆中我的祖母深受佛教精神影响,她不是佛教徒,但她的日常语言行为却深受佛教文化浸染,她的口头禅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她对陌生人也怀有一份特别的尊重,她说:万年修得同渡人。这些看似寻常的语言,却具有伟大无比的精神力量,一是它从精神上鼓励了行善者,也从精神上惩戒了做恶者,二是对同船同车的陌生人会怀有一种叫“缘分”的情感,这种情感对和谐社会人际关系、化解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具有重大意义,比那些“不要与陌生人说话,不要把自己的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这样的训戒语言要高明千倍。这些日常语言现在怀想起来,真是充满着温暖的善意与人文关怀。正是有这样一份善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们家还有我们村子在极度缺粮的情况下,每年春节前后都有一批批从淮河以北南下的乞讨者,都能得到我们各家各户的救助,吃饭时会向乞讨者添一口饭,不在吃饭时间,会向他们的布袋里添一酒盅米,点点滴滴的帮助汇成小溪,滋育着无数难民,使他们苟活了下来。没有一个人对乞讨者说,我们家米也不够,你去向富人或政府求助吧。因为有这样一份来自儿时的内心体验,我到了城市,只要发现道边有老人乞讨,我都会捐出一点零钱,我如果与自己小孩一道,这样的活动有时我会让小朋友去做,让他学会给出一点,而不是每天想着再得到一点。

  今天我们一些媒体在向富人发难,认为富人们捐款太少没有慈善之心,我想说的是,富人有富人之难,普通人有普通人之富,每一个人都像丛飞一样及时行善,并从行善中感受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快慰,这是最为重要的。

从今天起我们就可以做一个行善的人,只要口袋里装一些零钱,只要有人在道边乞讨,你就施舍;只要有人上不起学,在力所能及之内,你就勇敢地关注和帮助他们。你要做的是感受这种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内心体验,至于乞讨者会不会因此富得盖高楼,或是被幕后黑手盘剥,那需要政府与媒体去跟踪或制约,我们要做的是及时行善。

   □作者(北京学者)   本文摘自《新京报》





 

文章引用自: http://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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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07-8-4 09:24:33 | 只看该作者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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