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是赤裸着的 裸王也是赤裸着的 注定了在裸湖与裸王之间 怕是要发生点什么才能 善罢甘休 裸王终日盘踞在森林湖,众裸友早已习以为常的那个角落。 裸王之所以为裸中之王,不仅仅是他每天必裸,每泳必裸,裸王确实是不裸就不泳了,而裸王20来年,哪天不泳哦,不泳将如何?裸王自白,不泳了也就不活在这世上了。也就是说,人家这20年的生涯,完全与森林湖相依为命,也就是说人家这20年的生涯完全是裸着过来的,嘿嘿,确切些,完全是赤身裸体傍着森林湖度过来的。 笨妈第一次见到裸王吃惊不小。这么一条七尺汉子竟然效法3岁小童,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裸身子呼呼大睡,你说他一丝不挂,他毕竟撑着一把雨伞,天上没有下雨呀,遮挡太阳,天上也没有太阳呀,那么,是聊以自慰用做遮羞布了,可那该遮的“羞”,放心大胆肆无忌惮,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呢,旁边一位弟兄看不过去,捅捅他老兄屁股蛋,替他将遮羞伞扯了扯,好让伞起到遮羞的作用,他老兄才不领情呢,身子一歪,又将伞推开,天体对天,人家老兄照睡不误,天塌下来也别想让他留个神挪个窝,神早飞出肉身了。 森林湖的裸汉不是一个两个,笨妈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新亮点》帖子中写道: 在美丽森林湖湖畔的草丛里 总是闪烁着 一片片不是那么美丽的白忽忽的光 这片片白忽忽的光是极其不应该在光天化日之下闪烁的 尽管它不过手巴掌大小点 可这手巴掌大小的家私 绝对是诸位的个人隐私 不管在古代 抑或在现代 不管在东方抑或在西方 大家的伦理观念全是一样的 否则,就可能犯法:流氓罪 否则就可能犯病:露阴癖 笨妈有些瞎操心。 森林湖毕竟是公共场所,森林湖毕竟在中国,希望泳友们自律,对于有悖公众传统观念的行为立个章法,如此而已。 裸王在女士们眼中其实并没有笨妈想像的严重,乐小姐说,有个下雨天,水库就我与他,共用一把伞,人家规规矩矩老老实实,没有一句荤话,……裸王死了老婆就一个人过日子,水库是他生活的寄托,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人,个个是好人没有坏人的。 这些理论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正确还是不正确?欢迎网友诸君尽管谈谈自己的看法哦。 裸王与裸湖的故事只是开了个头,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让我们袖手旁观吧。 相关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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