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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速公路救狗之论 [打印本页]

作者: bbbfox    时间: 11-4-30 22:50
标题: 高速公路救狗之论
    近来,河南至北京的高速公路上的一起爱狗志愿者拦截运狗车的话题引起了媒体的热议,人与动物的关系再次被提起。你吃狗肉么?吃狗人就没有爱心么?我这里想借这个争论来探讨一下人们在争议的时候容易走向歧途。

    回想起以前,我经常与前妻因为一个小问题争吵,前妻经常说的是,如果那个人是你妈呢?于是争论就变成了骂娘了。在骂娘声中早已远离了开始争论的话题。还是回到狗肉身上吧。想吃就吃呗,争论啥啊。你就不能问:那如果是人肉呢?!

    从吃狗肉到了爱心,这个争议的话题就变了。如果你的爱犬你肯定不吃。这肯定,因为那狗已经融入了你的感情在里面,但是别人跟你的狗狗没有感情啊。你不能因为爱上狗就把吃狗的人全部否定了啊,更不能冠以没有爱心的大帽子。不要说狗了,周星星在《唐伯虎点秋香》里不是对着小强哭爹喊娘的啊。要是因为周星星一个人爱小强,大家就要保护小强,那这日子就没法过了啊。不过有人可能说,你又偷换话题了,狗狗咋能跟小强比呢?那么猪羊鸡鸭鱼呢?

    作为一名家庭煮男,我经常去买菜。某天到了一个卖鸡的摊档,选中了一只小母鸡,那个卖鸡的人竟然拿起小鸡,咔嚓拧断脖子,然后就从脖子处剥皮,到了翅膀和腿部就再咔嚓折断,整个过程很血腥很暴力,看的我都呕吐了,那只鸡也匆匆付了钱扔了。以后再也不敢去那个摊档甚至不敢从其前边经过。这实际上是涉及到虐待动物的问题上了。任何一个正常的人看到任何一个动物残忍的死去都会不忍的,这是人的天性。所以孔子说君子远庖厨,我想也是这个原因。

    问题不是我们要不要吃狗肉,而是我们该怎样保护动物。佛祖都说,酒肉产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何况我们凡人。吃吧,大块朵颐,只要法律允许。当然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也许我们的食文化更文明更绅士。那时候我们可能都不用吃了,直接披上一身太阳板光合作用了。
作者: 绿罗裙    时间: 11-5-1 09:59
我以前是吃过,但现在越来越不想吃了。。。记得夏秋最喜欢狗了。。。

万物皆有生命有灵性,而狗是最通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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