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单一抗抑郁药物无效的情况下,对抑郁症的药物治疗当然包括抗抑郁药物的联合使用。从抑郁症的发病机制上来说,抑郁症的发生可能同中枢神经系统内的多种神经递质水平和神经受体功能的异常有关,因此联合两种抗抑郁药物的目的便是增加药物的作用位点,做到普遍撒网,重点捕鱼。这是联合抗抑郁药物治疗的临床基础。 但是联合用药必须谨慎,要做到合理的联合,而不是任意的联合。首先需要考虑联合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联合用药可能在增大疗效的同时,也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甚至出现单一用药不会出现的未知不良反应,从而导致更大的治疗风险。合理联合用药的药物种类不能超过两种,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联合的药物种类越多,出现不良反应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治疗效果不一定会随着用药品种的增加而增加,反而可能因患者不能耐受副反应而中断治疗,甚至出现其他危险。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联合的两种抗抑郁药物必须是作用机制不同的,如临床上常用的SSRI类药(选择性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曲唑酮、SSRI类药+米氮平、米氮平+文拉法辛等,唯有这样的联合才能达到增加药物作用位点的目的,两种SSRI类药物的联合恐怕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所有SSRI类药的作用机理大同小异,与其联合,到不如加大一种药物的剂量来得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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