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驻香港记者 向剑帼 历史上香港曾是贪污腐败盛行的地区。据资料显示,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仅香港警察队伍每年从黄、赌、毒集团所得的贪污贿金就达10亿港元之多。其他公共行政部门情况也差不多,即使是在医院这样的救助机构,推运送病人抢救的杂工也会向病人家属伸手要钱。 香港的腐败导致了1966年和1967年的两次群众性大骚乱。而震惊全港的“葛柏案”终于催生了香港廉政公署的诞生。1973年,外籍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超过430万港元的巨额财产,相当于他在警界工作正常收入的6倍。而此时受调查的葛柏却轻易逃回英国,激起民愤。在社会压力下,当局决定成立一个专责反贪的独立机构──廉政公署,处理“葛柏案”。最终,葛柏被押解回港判监4年,廉署依循民事程序追讨葛柏非法所得。 自此,廉政公署的标志“ICAC”逐渐成为香港市民的信心,香港开始了廉政时代。拥有1300多名职员的廉政公署,不属于香港公务员系列,不受公务员条例约束,也不受其他政府部门的指示和控制,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它的权力包括特别调查权力、获取资料权力、对不明财产扣押权、搜查及要求协助权力、额外调查及检取的权力,还有申请获取旅行证件的权力。 由于廉政公署位高权重,为防止其成为“第二警察部队”,也为了保证其自身的廉洁,香港设计了几种重要的监督方式,使监督者也成为被监督者。香港法律规定,廉政专员向行政长官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一定级别的官员必须出席立法会议接受提问;廉署拘捕受查人员须向法院申请;成立4大咨询委员会负责监察;有投诉机构接纳市民投诉等。正是这种双重独立的架构和“独立、监督”的措施,保证了廉署成为“廉之又廉”的机构。在廉署成立30年之际,香港市民用高达99.3%的支持率和“香港胜在有廉署”的口号来表达他们对廉署工作的满意心情。 香港廉署“破案如神”,所检控案件的判罪率高达70%以上,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 专家分析,除了廉署享有不可思议的权力外,关键是廉署秉持“打击贪污,不惧不偏”的宗旨,拥有行之有效的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运作模式。时至今日,这个模式已为全球众多反贪机构所效仿。 廉署有个24小时办公的报案中心,由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负责,所有投诉均会保密,泄密者将受法律追究,以确保举报者无后顾之忧。廉政公署非常重视市民的举报,无论投诉的性质如何轻微,都会列入“早晨报告”,由执行处首长及处长级人员进行审议,决定是否展开调查。廉署网站上承诺的服务标准是48小时内对贪污举报做出回应。据统计,廉署成立之初所接到的署名举报只占30%,而到上世纪90年代已增加到70%。记者从香港廉政公署获悉,在2004年前11个月里,廉署共接到3450宗贪污举报,比上年同期减少14%。 廉署拥有先进的电脑系统,用以分析从财务数据到电话缴费单等各种证据。专门对付电脑犯罪的电脑鉴证科,负责破解密码,还原那些被罪犯销毁的电脑记录,确定调查方向。廉署还开先河创办了专门的卧底培训班,卧底成功检控率达100%。廉署查案,经常会请嫌疑人到公署“喝咖啡”以协助调查。因此如果廉署要请某位官员“喝咖啡”,就意味着他要大祸临头了。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商贸中心,良好的企业管治尤为重要。自金融风暴以来,廉署揭发了多宗商业贪污诈骗案件,其中,涉款逾百万元的有40多宗。被检控的人士中,属于管理层人数亦有所增加,当中不乏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管理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过去10年中至少有8名上市公司主席被廉政公署起诉。 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政公署在代号为“虎山行”的行动中,派出近百人到创维集团的办事处采取行动,拘捕了创维数码10名人员,其中包括主席黄宏生、3名执行董事、1名财务总监及2名主席助理等。目前,黄宏生已获保释。 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多次表示,香港能够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廉洁的营商环境是一个重要原因。2004年10月,一家国际反腐败组织发表周年“清廉指数”排名,香港继续被评为亚洲地区第二个(仅次于新加坡)廉洁的地方。(编辑:林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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