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银碗盛雪 于 09-3-10 07:37 发表
网上销售精神类处方药品,我没有看到该网站出示相应的资质。
据我了解,这种形式是我国政策所不允许的。
提醒站长慎重。
我不理解你讲的阳光名义如何理解,能说明一下吗?
原帖由 sunshine 于 09-3-12 05:50 发表
关于创收问题,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阳光工程很多地方需要花钱. 如果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家的浏朗, 希望大家能慢慢适应, 就当是为阳光工程稍微牺牲一点.
原帖由 银碗盛雪 于 09-3-12 13:20 发表
第六十条 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第六十三条 药品价格和广告,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原帖由 银碗盛雪 于 09-3-12 13:59 发表
第十九条通过互联网进行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交易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原帖由 银碗盛雪 于 09-3-12 20:01 发表
两千多年前讲的道: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 ...
原帖由 心月悠然 于 09-3-12 12: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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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折中一下呢?个人认为,会到论坛做广告的商家,必然都是刚刚发展的小商家,小商家钱少,我们论坛流量本身并不算很大,在相关圈内也不算很有名气,因此我们论坛投放广告的价位也低,正好相配,能产生 ...
原帖由 欣弃羁 于 09-3-13 09:06 发表
个人认为,我们的论坛在相关圈内很有名气,虽然到论坛做广告的是小商家,但是越是小商家,价位上越有商谈的余地。
站长说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广告的投入得看长远,如果仅仅是维持网站的服务费,那么我们 ...
原帖由 银碗盛雪 于 09-3-13 11:42 发表
http://www.sda.gov.cn/WS01/CL0442/28373.html
2008年03月13日 发布
(1)网站开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 ...
原帖由 绿罗裙 于 09-4-13 20:28 发表
被誉为可以净化心灵的《读者》杂志几乎什么广告都可以登,我们论坛又何必那么“一尘不染”?
没有钱,论坛如何发展?真怀疑有些人生活里是喝西北风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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