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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单身的你爱上已婚的他,最好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木碗    时间: 07-5-13 20:32
标题: 如果单身的你爱上已婚的他,最好看看
  单身女孩和已婚老男人搅在一起,这实在是个很陈旧的话题,而将陈旧的话题拿来重做,乃是媒体大忌。站在风口浪尖的MISS之所以敢冒如此大的风险,将这个问题做大大的一个篇幅,实在是因为我们收到的众多读者来信,都是在讲述自己和已婚男人的故事。MISS很无奈——你们,为什么,永远不长记性!
  我们不去评论这件事道德与否,对于沦为“第三者”的女孩们,我们也没有倾向性的立场,既不劝分,也不劝你要坚持到底。对于一个单身女孩来说,已婚男人就像街头小广告,随便在哪里都能碰到,你可能一不小心就着了他的道儿。所以,我们有必要提醒你,和一个已婚男人谈恋爱,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首先,这个男人给你带来的东西

  你什么都可以和他做,除了跟他恋爱!因为——
  1.他几乎永远不会离婚。
  2.几乎所有你盼望他出现的日子——周末、情人节,他都不会出现。
  3.你无法把他当成自己的伴侣介绍给别人。
  4.熟人出现时,他会藏到你裙子底下。
  5.尽管他周末可以回家和老婆卿卿我我,但如果你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他便会暴跳如雷。
  6.谎言对他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

  所以,你必须承担的东西如下:

  第一,你只是个影子。
  基本上,做个快乐第三者的可能性是零,那种光天化日下的快乐平静日子,在你看来几近奢望,如果他公干的时候可以带上你,能和他一起手牵手走在一个陌生城市里的街头,那简直是天堂。这种幸福很大程度上来自路人的眼神——他们与你们擦肩而过,除了认为你们是对情侣外,没有任何其它想法,这让你的内心有种满足感。但这种美妙的感觉却常常短暂得令你害怕,随着旅途的结束,你的一颗心在慢慢下沉,随之而来的便是一份无奈、无能为力、拼命想抓住时光的脚,却怎么也抓不住的痛苦。而在这个时候,你往往又会情不自禁地找茬、闹别扭。最终,这种公干旅行有至少60%是以不欢而散为结局的。而且,他永远不会把你介绍给他的老板,或者他生活中其他有影响力的人物。

  第二,你必须要有极大的宽容和耐心
  他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守时,不要说约会的时间总是没有最终版本,就算地点也没有准谱,他要避开的人也实在太多:他老婆、老婆的家人、老婆的朋友、自己的家人,也许还包括一部分他自己的朋友等等。越是别人欢聚的节日,你越尴尬,斯人独憔悴的滋味怎一个愁字了得?而你,要用极大的宽容和耐心面对这一切。

  第三,你几乎丧失了跟他发牢骚的权利
  已婚男人爱上你,多半是因为经济基础雄厚了,“上层建筑”方面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了,因此他希望你能够给他精神上的快乐和慰籍。他绝没有时间和精力利用偷情的那点少得可怜的时光听你发牢骚——数说同事的不是或上司的愚蠢。

  【重点】对他本人,你就好像更没什么权力抱怨,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明白,他什么承诺都给不了你,既然你这么不开心,那么你可以走啊,你可以离开他啊!

    已婚男人不是魔鬼,有些事情我们还是可以和他们做的:

  1.一起喝个咖啡,下午茶。
  2.一起吃午餐,看我口型:午餐。
  3.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一起吃晚饭,当然,这说的是私交,如果是谈工作,请注意不要太晚。
  4.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帮助他的公司或者工作取得极大成功。
  5.记住,几乎所有简单无害的约会,都是群体型聚会,比如大家一起去卡拉OK。
  那个女人可能给你的东西
  当一个妻子得知丈夫有外遇时——
  62.7%的妻子萌生并策划过“抽打第三者一顿”的念头,而35%的妻子真的这么做了;
  90%的妻子本能反映“不甘心,想和她谈一谈”,65%的第三者至少接到过他妻子或孩子的“善意的警告”;
  28.9%的妻子会找机会在公共场合羞辱第三者;
  5%左右的妻子动用私家侦探调查第三者从自己丈夫那里得到了什么实惠。
    动离婚念头的妻子,80.4%会选择各种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目的是让男人光身子出门;
  3%的第三者被他妻子告上法庭,所要精神赔偿,要求终止侵害。

  首先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和他的恋情,东窗事发是早晚的。千万不要以为你的对手一定是只母老虎,或者她的招数不外乎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早就过时了,可以说这是最低段数的过招。然而即便这样,她的“炒作”对于要面子的他和事业上正春风得意的你来说已经够致命了。何况,你真能对她的咒骂左耳进,右耳出吗?面对她的时候,你可以处变不惊、不卑不亢,可回到家呢?是不是一转身就早已泪如雨下了?
  更高明一点的人,会找个环境不错的咖啡馆或茶楼,约你坐下来长谈。当你抱着决一死战的信念慷慨赴约的时候,却发现对面的她一脸坦诚,甚至和颜悦色,她语重心长地跟你表达作为女人,她是如何将心比心,明白你的处境,但希望你也能够洁身自好,最后祝你有个美好的明天。这是善良女人的杀手锏——苦肉计,对于同样善良的你来说这一招杀伤力极大,她的唠唠叨叨会让你觉得这男人真不是什么东西!恨不得现在就跟他一刀两断!
  如果你认识他的太太,你们还是所谓的朋友,你的麻烦就更大了。一旦发现蛛丝马迹,聪明的她会在自己的老公面前对你大加赞赏,她会怂恿老公给你介绍个好对象,并会亲力亲为地帮你策划相亲,忙前跑后对你热情无比,而这无非是希望你赶紧找个好归宿,不要再打她老公的主意。作为介绍人的她会笑眯眯望着那个被相亲搞得尴尬而狼狈的你。

  【重点】你别忘了,想跟你斗,她手上的砝码多得很,财产、孩子自不待言,就是“家”这一个字的力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她可以佯装什么都不知道,却动用一切手段和方法加强家庭内部建设,比如策划全家的旅游出行,在假期中与他重温恋爱感觉。或者就是搞家庭聚会,她会热情地邀请你出席,而他在你面前既要扮演亲朋交口称赞的好丈夫,又要做孩子眼中的好爸爸。茶余饭后,她会不经意间提到些生活琐事,比如:“昨天他在家里摆弄相机,非要给我拍照片,我说老夫老妻不需要了,可他像个孩子似的坚持,说我哪像什么老妻,那叫风韵犹存,真拿他没办法”。她就是要让你看到他们的家庭是多么的美满,这是一个父慈子孝、夫唱妇随、拥有天伦之乐的家。

  这一招的厉害之处在于:
  1.感受到这么强大的家庭纽带力量,会让你知难而退;
  2.让你从心里觉得他在你面前是虚伪的——他的家似乎也不像他自己描述得那么不开心啊;
  3.这聚会让你窝火、妒嫉、愤怒或者干脆就是不痛快,你情不自禁地要找茬,这便会直接导致你和他之间爆发激烈争吵,你们从感情上就已经开始被瓦解了。

    第三,家人朋友给你的压力,你必须照单全收

  我是狐狸精?
  这种事情多半你不会让家人知道,而这类现象在社会上却比比皆是。你妈妈单位的王阿姨也许就遇到丈夫外遇的苦恼。每谈及此,你的妈妈总是一幅义愤填膺加慷慨激昂,狐狸精之称谓不绝于耳。面对这种痛斥,你不免要随声附和几句,最多不发表言论,可你的心里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这个时候你学会必须安慰自己,“我可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狐狸精,更不是那些不能自食其力的二奶。
    我年轻貌美身材好,见多识广学历高。我跟他在一起就是两个字:爱情。他们的婚姻本已不幸,为什么两个人还要继续痛苦地在一起呢?而我的出现只不过是个催化剂罢了,我并没有改变他们爱情故事的结局。”

  疲于应付各种相亲
  女大当嫁呀!父母亲戚恨不得动用一切社会关系为你安排各种名目的相亲活动。起初你很反感,一概拒绝;久而久之,难却家人的盛情,或迫于老爸的威严,总要象征性地见上几位,下班还要赶赴无聊的饭局,听对方夸夸其谈。饭后回家的路上,心里暗暗叫苦:唉,谁叫我的他“见不得人”呢!
  你会遇上久经情场且心理素质极佳的男选手
  他们可能会跟你拜见父母,登堂入室。他很会应酬你的父母,把老两口哄得喜笑颜开,看着慈母严父一副把宝贝女儿托付给他的样子,你直想扇自己大嘴巴——爸妈怎会知道他们眼睛里的乘龙快婿其实是个有妇之夫?

  好友的善意问候
  这善意的问候有时候却像一根针。人多半是有立场的,你的朋友也不例外,她们心疼你的付出也相信你对爱情的执著,会跟你一起痛斥他家里那个“黄脸婆”。可她们每次见面的问候“你们现在怎么样了?”“到底有没有结果啊?”“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呢?”则会一瞬间把你推到绝望的边缘,因为你也不知道这条路的“头儿”它到底在哪儿。

  突然疏远的朋友
  也许某一天你发现一个跟你一直很要好的朋友突然疏远了你,个中原因就有可能是他的父亲也陷入了这种漩涡,而她的母亲正遭受着痛苦。作为朋友的她变得不知道怎样面对你,她再也无法听你倾诉,陪你流泪;她害怕自己恨你,确切地说恨你这种人。这时,善良的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三个字——疏远你。

  你变成了他人茶余的谈资
  或许你也有所察觉,但又不便发火,只好阿Q地希望“谣言”止于智者。她们的闲谈也许没有恶意,却有可能在谈笑中就使你失去了一个跳槽的好机会。

    第四,你还要懂得一点法律

  就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爱上已婚男人的女性或多或少都会面临一些感情之外的麻烦:
  财产问题
  《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本条规定被法学界称为民事行为的“公序良俗原则”。
  解释:已婚男人对情人的赠予、为情人购置汽车和房产等行为,与传统的社会公德相悖,这样的民事行为是否受到法律承认,这些财物最终是否能真正属于情人,目前在法律界没有统一意见,存在很大变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解释:夫妻财产共有。已婚男人为情人花的钱,很大一部分属于他和他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为情人花钱这一行为,其实就是“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请注意“一般认定无效”这几个字。情人明知人家花的是夫妻两的钱,却欣然接受甚至刻意索要,这一行为是否还能算“善意”?所以“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句话未必适用。
  有朝一日,他的妻子发威把你告上法庭,那么法院对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很可能会是“恢复原状”,也就是让你“返还财产”。换句话说,竹篮打水一场空。

  重婚问题
  先谈谈法律上对重婚的界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重婚又可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
  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两个登记婚的重叠。
  事实上的重婚,则是指已有配偶男女与其他异性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现实中,婚外情认定为重婚的情况多数是事实重婚。
  这时就涉及到一个行为认定,什么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示性;
  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
  以夫妻相称指当事人之间承认夫妻关系、日常生活以夫妻互相称呼。另外,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孩子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还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等。
  重婚,属刑事犯罪,一旦他的妻子告上法庭,你的情哥哥是要蹲大牢的。

  继承问题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规定了,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法定继承权。但是请注意上一条“事实重婚”中“女方生育男方以孩子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的细节。
  综上所述,当男人的妻子普遍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并充分搜集了证据之后,或者当已婚男人对婚外情人变心抛弃的时候,很可能也就是麻烦爆发的时候。你还别不信,因为这样的原因闹到法院,最后把婚外情人打回原型的案例,在广东和上海等地都已经大量涌现。只要上网Google,你就不难找到。

    终于,你等到他离婚了!但是事情好像还没完……

  终于“修成正果”!未来的日子一定是幸福的——这种认为多是任性、天真,再混合着些偏执的产物。你必须把以下几点也考虑进去:
  1.孩子是他心中永远的痛
  我们暂且不谈你会做继母的苦恼,因为那个你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难,我们只说他彻底变成单身再娶你的情况:
  男人最爱的人最终还是他自己,紧随其后的就是他生命的延续——他的孩子。让他与至亲的骨肉分离,甚至要进行自我毁灭——彻底推翻自己辛辛苦苦在孩子心目中建立起来的光辉形象,简直比杀了他还让他痛苦。
    于是,这成了他心口的一个疤痕,未来日子里,你无意间的触动也许会引发你们之间的战争,那个时候你会觉得委屈,可他觉得比你还委屈。
  抛开子女赡养费不谈,他对这孩子的投资超乎寻常的热衷,因为他巴不得那个他曾经“抛弃”的孩子还能欣然接受他的馈赠。你冷眼旁观,发现他这种心态其实已经发展得有些变态了,但你一个字也不能提,否则一定又是战争。

  2.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愧疚与负罪感
  无论他嘴上是否承认,内心告诉他,他曾经背叛了一个人,这种愧疚感呈曲线趋势发展:在他刚刚离婚的时候非常强烈;而在你和他之间的生活渐渐稳定下来后会有所减弱,进入一种平滑期;但随着时光的流逝,他发现前妻多年来竟一直孑然一身,再未改嫁,心中就不免感慨了。
  【重点】如果离婚后她能一直平静而健康地生活,你可要多念几声阿弥陀佛了,因为一旦她的下半生遭遇了什么危机或不幸,那么你必然会受到连带影响,如果不理解,去看看舒淇演的电影《见鬼2》。

  3.对彼此失望
  热恋中的男女本来就有美化对方的本事,更何况你和他的每次相聚都那么地来之不易。你们尽情地向彼此展示自己的美好和宽容,而这些美妙恰恰在你们走进教堂的一霎那完结了。
  因为那个时候你的first priority是把他从另一个女人手中抢过来,其它都是次要矛盾;现在你是他的“全权拥有者”,来之不易的权力会让你的控制欲泛滥。
  只要你们一吵架,他的台词一定是“我为了你放弃了以前的全部生活,甚至毁了一个家!”,而你的台词一定是“为了和你在一起,我等了那么久,忍受了那么多白眼!”

  4.信任危机
  你担心他前妻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既然他可以为了你离开结发妻子,为什么不能为了下一个离开你呢?这种担心是合理的推理,可建立在这个推理上的各种假设却为你们的信任埋下危机的种子——你变得疑神疑鬼、患得患失、高度敏感,甚至午夜梦回的时候他前妻对你未来的诅咒还言犹在耳;而你的神经质直接导致了对他的各种干预和限制,你对他的猜忌足以彻底将你来之不易的一切付之东流。
作者: qmmsnk    时间: 07-7-9 13:44
写的太好了,收藏,我就遭遇过.
作者: 九月花    时间: 07-7-1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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