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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六十六 无为即有为 [打印本页]

作者: bech_wang    时间: 16-9-14 11:08
标题: 六十六 无为即有为
六十六  无为即有为
最近在我这治疗的几个快要痊愈的病友问了我同一个问题:王老师,我们的症状又出来时,我应该干什么呢?我说,你们什么都不要干,就这样就会好。
我在这里讲讲强迫症治疗中一个经典的原则,就是“无为即有为”吧。当强迫症症状出来时,我们总想做些事情,把它消灭掉,至少让它快点走。但是这是违反事实规律的。强迫症的症状是客观存在的,(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说正常人没有。其实大家的观念是错的,正常人也有这些强迫症状,只不过他们不那么在意罢了。) 它的发展是独立存在的,不随我们主观的意愿改变的,所以我们不需要做什么,也就是无为,只需要等着它静静的发展到高潮,再慢慢的消退,所以我们的无为就是在顺从自然规律,就是在治疗强迫症,这时,我们的无为就是有为,我们的“什么都不干”就是在“等着潮起潮落”,就是在“积极的治疗强迫症”。相反,如果你做了什么克制强迫症的事情,就是打破这种平衡,就是想让“太阳从西边升起”,那是自讨苦吃。

作者: 五凤朝阳刀    时间: 16-9-16 09:10
是的!对症状无为,对生活有为,才能摆脱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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