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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在幸福与外在幸福(龚大忠) [打印本页]

作者: 美惠子    时间: 03-9-6 18:25
标题: 内在幸福与外在幸福(龚大忠)
  幸福不同于快乐和激动,它是一种精神享受。如果有人背着你走路,你就能体会到幸福的滋味。从精神上定义,那就是有人在为你负责。
  责任是幸福的源泉。
  一个人外在幸福的程度主要是别人对他负责的程度,追随者对领袖的追随,主要就是对外在幸福的追求。任何人都是从没有自我意识的婴幼儿成长为自我意识独立的成年人,婴幼儿的幸福来自他的偶像对他所负的责任大小,成年后婴幼儿时期的幸福,就转化为外在的幸福,这时如果偶像出现(比如领袖人物),那么外在的幸福就能得到满足,人的精神面貌将会改变,人们或多或少又能体会到童年时期的感觉。
  外在幸福是童年精神感受的遗留。当外在幸福过于强烈时,人会很容易放弃自我,使自己的精神状态停止发育,以至成为依赖性强、没有自我的小人。小人的心理状态始终停滞在未成年时期,不管他的年龄有多大。
从所有各个时期人类对领袖人物的崇拜可以反映出,人类的人性是一致的。所有的人种都能自发组成或大或小的社会团体,也说明人类的人性是一致的。对幸福感受程度的一致性,同样说明人类的人性是一致的。
  内在幸福来自于他对自己家庭和单位所负责任的能力。内在幸福越强烈,他的自我意识也就越强,也就越具有自信心和独立能力。大人物的幸福主要来自内在幸福,由于缺乏外在幸福,从而使他们的道德意识趋于崩溃,他们都有脱离社会的倾向。
  相反,小人拥有强烈的外在幸福,却缺乏内在幸福,所以小人行为外向、社会行为能力良好、能够溶于集体当中,而大人物的性格往往内向,超脱于集体之外。女性喜爱内向的(内在幸福强烈的)男人,她们对小人具有本能的排斥。
  同时缺乏外在幸福和内在幸福,将会使人精神崩溃,甚至导致自杀。因为他既没有属于自我的东西,又被社会所排斥,他的精神无法生存。
  同时拥有(或追求)强烈的外在幸福和内在幸福,将会导致精神分裂,因为他既要成为大人物,又要成为小人,精神上两极分化,最终他将成为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以至成长为领袖人物。


龚大忠
20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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