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心理网
标题:
版面调整说明暨设立“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通告!(本版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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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8849
时间:
06-5-14 22:31
标题:
版面调整说明暨设立“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通告!(本版必读)
为使【区域组织●交友】版块的版面更趋于简洁、美观和便于分类管理,特在该版中另行设立“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以和一般类“交友”帖相区分,具体说明如下:
1.已经成立了“阳光小组”的各地招募公告帖、活动情况说明帖全部移动至“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
2.今后各地负责人或热心会员撰写的小组活动情况说明帖请一律发表在“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
3.尚未建立“阳光小组”的地区的会员朋友们可以照常在【区域组织●交友】发表一般性的征友帖,待时机成熟并成立小组后,该主题帖即可作为该小组原始的招募公告同样地移动至“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
4.请注意:一般情况下,“阳光区域性组织”子论坛中陈列的只能是已经成立的各地“阳光小组”的相关帖子,一般性质的交友帖以及其他无关帖子请切勿在该处发表。
备注:这样的调整带有试验性质,究竟如何设置版面、划分功能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也欢迎所有的会员朋友在下面跟帖参与讨论。若因此给您带来不便,谨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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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8849 于 06-6-7 19:59 编辑
]
作者:
thornhazel
时间:
06-7-19 08:58
可以先以几个大城市,比校成熟的成立分版
作者:
8849
时间:
06-7-22 23:36
现在还不必。
作者:
8849
时间:
06-9-27 14:50
现在“区域性组织”版块里的帖子越来越多,看起来很乱,其他地区呼吁成立(或正在筹建)小组的声音也日益热烈,大家讨论下是否可以按照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海外(港澳台)这样的地域分布来重新细分版块?已经成立小组的地区就再设子论坛(每个大的省区有一个专属的子论坛),未建立的就暂时留白……
看见此建议的朋友可以跟帖发表看法,待新管理员设立后我也会与之商议。
作者:
8849
时间:
06-9-28 19:20
我刚刚提出建议,版块的设置就有了变化,好快……
是哪位大侠操刀的?烦请告之一声,今后还会有很多细节的地方需要随时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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